上午还在惊叹最近这几件引人注目的碎尸藏尸案,惊呼:作恶不分性别。
就在刚才外出的时候,随手刷了一个小视频,看了之后一身冷汗。小视频记录的是一个据说十三岁的女孩,和一个两三岁的男孩在井边,突然这女孩两次抱起男孩,最后把男孩扔进了井里。回来追看了一下这件事的后续。之前网友们传的什么被投入井中的男孩已经溺水死了,不是真的。
有媒体对这件事做这样的说明:事发地在云南嵩明县,事发后不久男孩被发现并安全救出。两个小孩系同村邻里,一起玩耍时发生此事。事发后,女孩家属对男孩给予赔偿,当地司法机关已介入此事调查。
说实话,这视频我几乎不敢看完,因为太让人绝望了。我也想不清楚,这女孩为什么非要把这个小她那么多的男孩扔进井里。不幸中的万幸是男孩被救了,悲剧没有完全发生。
但是,一个女孩敢这么作恶,令人瞠目了。无论多大,做事情都有动机,这个女孩为何要把邻家男孩扔进井里?这一定是有原因的。
确实,作恶不分性别已经足够让人惊愕,没想到作恶已经不分年龄了。
前几天媒体也报道了某地,一个十三岁的男孩,约了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两个人把一个小姑娘骗到家中,用暴力的方式羞辱和糟蹋了小女孩。这件事,最让人愤慨的是,因为主谋没满十四岁,不需要负责任,而那个十四岁的则被拘留管教。
数年前,在大连也发生这样一起让人扼腕的事件,一个十四岁的男孩,把一个小女孩诱骗家中糟蹋致死,然后抛尸花坛,被抓后居然觉得:不到刑事年龄,不负法律责任。
一件件,一桩桩,这真不是个案了。也让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去问问:谁来管束这些低年龄的作恶者,难道仅仅是”不够刑事年龄“,就可以逍遥法外吗?
不知道天使去了什么地方,真觉得恶魔就在人间,这些恶魔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问题是那些低龄化的犯罪,社会该怎么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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