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都俗人门都有这样一个毛病,要么将自己读死,要么将书度死,要么同归于尽。
人与书之间,其实是对应关系而不是递进关系,人有人格书有书格,任何一方的谄媚都将陷入万劫不复,因为俗人天生拥有侥幸感,所以,非礼书就窃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这种道理圣贤都不会告诉你。
也就是说,除了本分,最后都会舍去,也就是大道自然,但是我们都俗人不这么想,难道读了这么多书,懂得了惊天地泣鬼神都这么多道理,你让我放手,让我不说上句,天厌之吾丧我乎?
所有的细节都是闹洞房之一灭花烛,当然是迷香,人之为人,高潮处说不能按暂停键的,所以文明得以生生不息。
必须挂一个,所以要么是书,所以焚了,要么是人,所以坑了。
有造字之鬼哭,必然有读书之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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