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余小寒 于 2023-5-31 09:08 编辑
从小就好吃,不亚于好色。小时,见到别人吃零食,就上前讨要,也不管认不认识。而且一脸谄笑,把小手伸的长长的,双眼可怜兮兮,就这样,经常还讨不到。但每次都照讨不误。
为了吃零食,还偷过妈妈的钱。有次还拿成了国库券,被邻居发现,把我扭送到母亲身边。既使被发现,心中还是掂记各种零食。
我真正吃上好东西是多年后的事,做为吃货我并不资深。甚至很多食材都没见过,更不要说吃。比如鱼孑酱和蜗牛,又比如米其林级别餐厅里的食物。
我吃主要为了果腹,稍微比家常菜好一点,就觉得美味了。吃的方面,我欲望很小,吃太好,怕身体抗不住。偶尔改善生活,也仅仅是开过眼界就行。
所以我的味蕾并不发达。有人觉得我生话上蛮有品味,认为我应该吃过不少美食,其实是高看我了。
只能说,没吃过更好的之前,固执的认为先前的口味最美。有种学问叫比较学,说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直正的会吃的人一定见多识广,甚至会亲自下厨。曾认识一个女版主,喜欢做菜,家里的美食书多得可以等身,她的菜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色香味俱全。谁要是质疑,她甚至会用一箩框美食书砸人。
据说,黄沾曾用一条昂贵的鱼,挽救过一个企图轻身的女孑。而我之所以还迷恋世俗,也是因为好多美食没见过。人可以少吃点,但各种世面要见过。
而有些人天上,地下,海洋中无所不吃,而且花样品种俱全,使人觉得无比恐怖。我承认我好吃,算吃货。但我的段位并不高,对此我并不遗憾,因为无所不吃的人,恐怕还没有脱离部分兽性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