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3-12-16 22:19 编辑
我有个多年老友,比我大七岁,他和他的几个中学同学,在退休后的每年五一、国庆和春节都要聚会,有一次,他把我喊去参加聚会,实际是喊我去酒后打麻将凑角,此后,每次聚会,他们都喊我去参加,弄得我也成了他们的同学一样,我也就多了几个比我大七岁的朋友。这几个朋友里,有一个是省发改委的干部,姓苏,早年下海经商,生意做得很好,在把公司交给儿子打理后,也算是退休了。
苏总退休前,曾做过黄金公司湖北总代理,在武汉最大的一家商场里租赁柜台,开设了一个黄金专柜,买卖金砖金条,听说,卖了还回收,相当于炒黄金吧,因此,我平日里是不称呼他为苏总的,而是唤作“苏(输)黄金”。但这个苏黄金打牌很精,赢多输少,每天乐呵呵的。
今年四月,他曾打电话约我吃饭,说有一个官司上的麻烦事要找我帮忙,因为我在外,只好改天。等我回来之后,他没再约我,我也忘记了此事。前两天他又约我,我说吃饭太累,你有什么事就来我家聊聊吧!结果,中午一点,他就拎着一大袋子资料跑来了。
听了他的陈述,阅读了一审法院和仲裁庭的判决与裁定文书,察看了一堆书证,大致弄清了案情:
2016年末,苏黄金在一家大型商场租赁了柜台,开设了黄金专卖柜。租赁合同约定,专柜必须使用商场的收银系统和票据,商场除了收取固定的租金,还要根据营业额提点。苏黄金的专柜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苏黄金独立承担,专柜撤离时,须结清所有的债务,否则须承担因此给商场造成的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
2020年初,因疫情爆发,苏黄金决定撤销专柜,并履行了公告、告知义务,与商场签订了债务结清承诺书,注销了公司。本来很正常的一个事情,不料,今年初却惹出了一场官司。
2017年初,曾有个潘姓顾客,持身份证和三张银行卡,来专柜刷卡购买过6.5公斤金砖。由于数量较大,需要备货时间,专柜出具了收款单,并按销售说明书相关内容背书:客户须在交款后十天内持票提货。黄金交易有其特殊性,因为金价是在不断变化的,如果时间过长,随着金价的涨跌,双方都有可能遭受损失,因此,在交易时,对交付期限必须有所约定。
不料,这个潘大户,居然一去三年,都没有来提货,就算疫情封控吧,也不可能三年都没有机会出门呀!其间,专柜曾多次电话、短信催促,但其始终扯东拉西,没来露面。而金价却从200多元1克涨到了400多元1克。
今年年初,来了一个陌生人,持票找到了商场,要求提货,苏黄金赶了过去,发现并非购买者本人,来者自称是与潘大户合买,还是亲戚,但由于数额较大,苏黄金要求其与购买者本人或持购买者经公证后的委托书来解决问题。结果,此人也再没露面。
到了今年四月,苏黄金接到法院传票,追加他为潘大户诉商场的民事案件第三人参加诉讼。到庭后,才知道是潘大户要求商场交付黄金或按现今市场价退款,商场法律顾问说让他起诉,法院怎么判就怎么办,但在法庭上,商场的法律顾问却一言不发,任凭潘大户主张其要求赔付280余万的请求,自己又因为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没法在法庭争辩,急的要死,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于是,赶紧找法院的关系和律师,结果,法院仍然判潘大户胜诉,律师则建议他去走仲裁程序,但仲裁裁定结果是维护法院的判决,苏黄金另外还要多负担利息和律师等费用近十万元。
苏黄金气炸了肺,告诉我说,他找人暗中调查,发现潘大户是一个医院的教授,而这个医院就在商场对面!他却长年不来提货,是不是害怕医疗反腐?他哪来的那么多钱?老子要举报他!说着,打胸兜里掏出一封举报信递给我看。
我没接,笑着说:“你这只是怀疑,人家可以扯是儿女老婆的钱,举报没意义,除非你有他贪腐的直接证据,再说了,你举报他对你的案子又有什么好处?” “解气!敲山震虎,打草惊蛇!”苏黄金把茶杯狠狠地往茶几上一放:“我打电话跟他说了,我要举报他,他说他不怕!”我笑道:“你莫把我的杯子摔破了!你别以为医生家里没钱,人家三甲医院医生收入高的很!”
我给他续了一杯茶,道:“案子我了解了,你的来意我也知道了,我说说我的看法吧。”他往沙发上一靠,从提包里拿出一支笔和笔记本。
“我觉得,你想让我找关系立案,对潘大户的经济状况调查,这个,不可能,对你的案子也帮助不大。因为立案调查,需要有具体的犯罪线索,你没有,只是怀疑,立不了案。不了案,警方就没有权力动用侦查手段去对民事案件当事人做调查。因此,你应该坐等被人起诉......”
“啊?还有人会起诉我?”苏黄金大吃一惊。
“对,还会有人起诉你,这个人,就是商场的法律顾问。你想啊,潘大户只是一个医学教授,又有你的联系方式,他付了钱没提到货,虽然可以找商场也可以找专柜,因为你俩是负连带责任的,但是,毕竟找你更直接一些,为什么他要起诉商场,而不起诉你呢?”
“是呀!听律师说,他起诉商场是商场被他缠烦了,让他去起诉的呀?”
“哈哈,不会这么简单。这应该是懂法律的人与他恶意串通,设计的诉讼路径,目的就是暗中配合,让你败诉,然后瓜分你赔付的黄金溢价款。潘大户拿手术刀内行,但当讼棍不行,这应该是商场法律顾问的馊主意!我分析给你听,让潘大户起诉商场,商场可以默认潘的请求,不做任何争辩,你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方,也无权向法庭提出请求,商场是不是就必然败诉了?商场败诉后,可以根据你负有连带责任,再来起诉你,要你对你所造成的对潘的赔偿损失和对商场的名誉损失承担责任,由于你在撤柜时,没有解决与潘大户的问题,违反了租赁协议中撤柜必须结清债务的条件约定,属于有过错方,是不是你必定会败诉?如此一来,你就要多付出一百多万,律师不仅赚取了律师费,而且还会从潘大户那里分取到不少好处费!简单地讲,这个路径设计的巧妙之处,就是通过两个诉讼,占据有利地形:第一个诉讼,是潘诉商场,请求交付黄金或按现价退款,商场没有黄金,去买也要按现价,加上不做辩解,你又无权做请求,必输;第二个诉讼,是商场诉你,因为你与商场签有“债务已经结清”的保证书,而现在冒出来了潘曾交钱没提货,你隐瞒了“债务”,有过错,商场赔付和名誉损失责任你负!如果潘大户直接起诉你,那么,他就会因为一直不来取货的过错,赢的不是很顺利,甚至败诉。”
“啊?他会败诉?怪不得我的律师去仲裁庭也说我不用付钱给潘大户呢!”苏黄金来了精神。
“哈哈,他败诉也不会你不用付钱,当初的购货款你还是要退付的。”我喝了一口茶,继续道:“你现在不急,啥也不用干,就等商场起诉你。潘大户已经起诉了商场,不会再起诉你,就是起诉你,也不用捉急。你只记住必须坚持当初的购买黄金的交易,已经因潘大户没有按约定及时提货、黄金没有交付,而废止,这样,你的行为只是在为潘大户保管货款,而非与其有债务纠纷,潘只有随时来提取当初的货款的权利,商场也不能以你隐瞒债务纠纷的理由起诉你做任何赔偿!这些你有当初票据的背书和售货员的证词及与潘的通话时间记录佐证,你是胜券在握的!”
“对呀!柳老弟,如果这官司真这样赢了,我请你吃大餐!”苏黄金开始收拾资料。
“老哥,你不是说,谁要是帮你出了这口窝囊气,你情愿拿五十万酬谢吗?你付给律师和法院的人不少钱了吧?对我就只吃大餐?起码得付几场麻将钱吧?哈哈!”我开玩笑说。生意人求人办事时画饼子的事,我见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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