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多见关于00后用他们特有的行动“整顿职场”的报道。比较典型的,比如近期的一则网文:《00后被领导辱骂后起诉获赔100元,因办公室“摸鱼”被抓》。
25个字的题目基本概括了事件起因、主干、高潮和结局。关于起因,也就是办公室“摸鱼”,文中是这样写的:
“其中也有我的问题。”对这段纠纷的起因,小某(00后)并不避讳。他说,今年6月初的一天早晨,恰好处于淡季,他的手头也没什么工作安排,于是在办公室“摸鱼”打了会游戏,被领导逮个正着,“那时候甚至有些人都没来,都没在工位。”
这里可以看出小某无疑有错在先。领导给他的处罚是两个选择:一个是工资计算到当月15日,他自行辞职;另一个是由领导亲自辞退。这样的处罚是否合法呢?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中可以说几乎只有一条是对用工企业有利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明文规定了上班“摸鱼”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那就可以合法辞退该员工。
小某原以为领导最多处罚一下自己,没想到会面对如此突兀的劝退。之后他也接受了,让领导走正常程序辞退自己。事件到这里,反映了他的两个问题,一是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严重到可以被辞退的程度,还把其他员工也“摸鱼”当做自己犯错的理由;二是不在乎失去工作。00后的物质生活大都有家庭托底,这应该是他们能够“整顿”职场的客观物质条件之一。
小某选择了被领导按正常程序辞退自己,但领导却坚持让小某自行辞职。这种离职方式有利于小某再找工作的声誉,也显示出企业不随意辞退员工。背后恐怕也反映了单位规章中可能有的一个重要漏洞:没有明确用文字规定上班用手机玩游戏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个“明确用文字规定”的漏洞有多么重要?举个典型的例子,某企业食堂员工用盛食物的大盆洗澡,被抓个证据确凿。企业辞退她却被她告上法庭,要求企业依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法庭宣判员工胜诉,因为企业没有明确用文字规定“用盛食物的大盆洗澡”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是个真实的案例,毕竟任何制度都无法穷尽所有未知情况。
回到正题,几天后,那位领导打来电话要求小某和同事交接工作,并交出存有单位资料的工作手机,自行离职。电话里谈着谈着两人情绪都比较激动,小某有意识地打开了电话录音。领导的情绪开始上升到人身攻击(用“最适合你的工作可能是去坟场念悼念词”这种明显具有侮辱性的语言进行评价),并且爆粗口(“他X的”)。小某于是向派出所报了警。民警调解的结果是,领导答应小某的诉求,在办公室当着全体员工的面向小某公开道歉。然而其后领导却言而无信,不顾小某的催促询问,一再推脱敷衍,并且双倍扣了小某的管理绩效工资。小某向这位领导发了一份律师函但未得到回应,他于是辞职,并以人格权受到损害为由起诉了领导。这就到了事件的高潮。毫无悬念,他胜诉了。领导被限期一周内在单位内部公开发布50字以上的道歉声明,向小某支付1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垫付的诉讼费。这件事明明是小某有错在先,中途发生了反转。必胜的一把好牌,让一个违反套路人身攻击的领导打输了。
事情以领导道了歉、支付了赔偿金而结束,小某的经历也被网友们戏称为“00后整顿职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直接“整顿”了职场的主导者——用人单位管理员工的领导。公平地说,这种领导的的确确是咎由自取,这种仗着职场的主导地位和在单位的职务,就用居高临下的理念和方法管理员工,而不是文明处理劳资关系,依据法规解决劳资纠纷的人,应该得到深刻教训。面对独立、尊严、有维权意识的00后员工,就应该让唯我独尊的领导碰碰钉子,倒逼用人单位改善管理方法和作风。
然而,用人单位管理层只是职场的一个方面,另一个对等的方面是员工,包括在职时的小某在内,无疑也包括大部分网友。这次事件整顿到他们了吗?
整个事件的过程,也呈现了小某的一些表现:
小某上班“摸鱼”不止一次,而且不止一次上班没带工作手机。在第一次被领导批评“摸鱼”,后续工作中,小某不仅在工作中未有改善,且屡次在上班时间未到达岗位。
小某催促领导道歉的口气“嚣张”,称"道歉不需要我来教你吧,需要当全部员工面道歉,并且还要拍下视频,直至我满意为止"。
领导履行法院判决后,小某十分高调地表示,虽然这次起诉求道歉的成本大约花了1000元,自己也未收回成本,但他自觉很值,“从物质和时间成本上来说我是亏的,从精神层面来说,我获得的精神价值是无与伦比的。”
站在道理的制高点,手握法律武器,以及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人生阶段,这是00后整顿职场的精神底气!
物质生活有家庭托底,职场权益有法规维护,年轻人有自尊、平视社会的观念和脾性,可谓身怀绝技、刀枪不入、百毒不侵。这样的00后的小某们会做自我整顿吗?网络上有句话叫做“社会会教育他们”。这个教育未必是要他们向权威低头,而是法律规则和公序良俗不只是制约职场中单位一方的,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管理也并非总是强硬、僵化和流于形式的,最终都要归结到用工的目的与单位的运营目标一致上。而小某工作上的不佳表现是违背这个目标的。维权是必须的,但自省自律才能走得长远。
从那位领导在事情过程中的表现,和后续他答复记者采访唯一的一句话“不是都过去了吗?”来看,他是否真正接受了教训并会彻底改正错误,恐怕很有存疑。但无论如何,这家单位乃至整个社会职场都不会没有触动和行动。
这个行动至少有这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和细化规章制度,比如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条款规定得更全面、更细致。劳动合同法为用人单位提供了这项支持,当然要用到实处。事关单位重大利益不能等闲视之。二是实行和加强对应聘员工的背景调查,不再仅限于学历和能力了,还要包括他/她在上一家用人单位的表现和离职原因,包括有无犯罪记录和不宜从事的岗位,甚至包括高科技的人格测试等等。三是对员工的管理要事事留下依据,以备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在劳资纠纷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最后,当然是营造劳资之间融洽和谐的合作气氛,和建立合力进取的企业文化啦!
所以,整顿职场哪里只是表面上看到的,让居高临下的领导威风扫地而已。它是在寻常看不到的地方,通过职场双方的博弈、磨合而走向共同的目的。
也有人透过现象分析说,类似这种所谓“00后整顿职场”的事情很有几件,其实没有形成所谓风气,只是社会上的一个风闻或者一厢情愿而已。毕竟员工在职场中处于非主导地位,关键是00后自身也不过硬。大多数“整顿”的结果并不爽,最终落得个风趣调侃的话题。吃瓜群众喜闻乐见这种“整顿职场”,并不为小某担忧日后再找工作时,新单位如何考量他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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