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婚姻是百年好合”——山西订婚强奸案的日哄
话题/春江水
现在婚恋严峻的几个因素,都让“百年好合”的婚姻变味,也是可以讨论的。
也不是悲悯天下。这个“订婚强奸案”已经让男女双方出丑了:都是日哄。都不会是赢家。男方是花10万彩礼,做成了一审判决“强奸犯”。女方是彩礼是要的,财产是要的,甚至补偿好可以不告或者轻诉,就是要钱不要脸(或者是又要钱又要脸更丑)。都已经“丑态百出”。
男方应该还有家长或者主事人主谋,这多钱不能白花,要把媳妇“抓到手”;女方家长,或者主事者闺蜜什么,钱不到手房子不到手万毋失身,以后悔之不及。——何耿成了结婚买卖、结婚生意、结婚博弈。哪里有情意;哪里有信任;哪里有一般乡规民约;更不说哪里有是做“百年好合”了。
旁边更不说还有一大堆,一大群,一大片“日哄”……
——做法律的讲“违背女性意志”这就是“强奸”。
——做反诈的讲疑似有“仙人跳”呀。
——做司法契约文书的讲“婚前协议的彩礼约定”是挖坑呢。
——做婚恋生意的人当然要说男方不按规矩出牌,尤其他妈妈。
——那些做过计生的,彩超男女性别鉴定的,流产、结扎手术的……多少日哄、荒唐、错谬、罪过,如过江之鲫,甚至排山倒海……只怕懒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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