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杀手 于 2024-9-2 06:39 编辑
杀手 发表于 2024-9-2 05:53
这边也类似,故意不故意很重要
但更重要的是是否有恶意获利的情形。
如果对另一方进行损失赔偿,应该 ...
日本原则签约自由。
假如柳警有一套房,签合同100万卖给了金豆豆,尚未过户。
后来柳警又和知音签合同,200万卖给了知音。
这俩合同,在日本法律来看,都是有效的,虽然只有一套房。
实际上无法履行的一侧,需要给与赔偿。但那个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假设柳警因为房屋价格连年上涨,所以高价卖给了知音。
那么金豆索赔的时候,房款100万自然要回来,差额的另一百万,就属于赔偿了。
所以柳警至少要支付给金豆200万
打官司当时的市场价格如果已经涨到300万,则支付300万
如果以前涨到500万了,打官司的时候行情已经跌到90万了,则仍然需要支付500万。
要确保金豆没有损失。
按照历来最高行情计算。
如果收了两份房钱,还不退钱,当然就是诈骗了,至少不当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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