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主流同学平时在网上,最鄙视的就是马哲辩证唯物主义及其信奉者(不主流蔑称之为“辩证法学徒”)。动不动就一通“马粪纸”的蔑称,几乎成了其口头禅。
但实际上,本战鸡对其平时言论仔细观察分析,尤其不主流刚刚新鲜出炉的那句“道德标准是粗糙的剥离了情境的定性思考......‘不能杀人放火’之类的宏大叙事屁用没有”的语录,本战鸡基本可以断定,不主流同学按他自己逻辑,其实就是他自己最瞧不起的马哲唯物论的学徒,以及砖制主义妥妥的理论帮凶。推理过程如下:
我们知道,伦理学中道德情境主义认为,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的情境,而不是由普遍的、固定的道德原则或规则所决定。也就是说,一个行为的道德正确性或错误性,不能脱离其所处的特定情境来评判,不同的情境会对道德判断产生重大影响。
这个支撑不主流平时所有道德观念的逻辑起点,同样跟不主流生平最瞧不起的 @徐公孰 教授的道德正义观念,也即教授认为道德和正义并非像逻辑一样先验不变,而是随生活实际的变化而变化的主张,本质上是如出一辙的。因此,多年来我一直坚持不懈揭露不主流总是逻辑分裂,以至处处自相矛盾而蠢不自知,肯定是有理由而非仅仅为反对而反对的故意丑化。当然了,虽说他们俩这种道德和正义观并不新鲜,哲学史上早已有之,但毕竟为很多人,尤其为很多中国传统文人广泛认同,因而有着很大的代表性。这就构成本战鸡今天写这篇帖子的价值所在。
理解了以上道德情境主义概念后,接下来的逻辑就很清楚了。因为,整天为绝对不主流所深恶痛绝的马哲辩证唯物论,所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云云,实际上正是简中世界影响最大的道德情境主义中的一种,或者你说一个变种也行,总之内在逻辑一脉相承。而同样的逻辑,作为马克思曾经偶像和先师的费尔巴哈,马克思及其学徒们眼里这位德国古典哲学著名的终结者,也曾表达过如下观点:
“生活的基础就是道德的基础。如果由于饥饿,由于贫穷,你腹内空空,那么无论在你的头脑中, 在你的心中或是在你的感觉中,都不会有道德的必要性。”
按照费尔巴哈(当然同时也是马哲的)这个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论的道德情境主义逻辑,街头流浪汉也是一种不主流最为津津乐道的“情境”,显然就成了可以支持他们违法乱纪以至打砸抢烧杀的道德理由了----我特码都活不下去了,你还跟我讲什么道德的必要性??读书都读成傻子了么?
由此我们不妨继续假想如下:
场景1:绝对不主流家穷智短,都已奔六的岁数了,不要说还娶不上老婆,在无数女人鄙夷的目光中,就连她们的手都从没碰过。为满足此生哪怕就一次尝过女人什么味道的夙愿,不主流继阅读了马哲、费哲著作后,终于理直气壮地犯下了强奸罪行,并在法庭上以此作为自己最理直气壮的辩词。然后不主流就坐等着当庭宣布无罪释放的美梦降临好了。本战鸡绝对恭喜。
场景2:绝对不主流灰常灰常爱国。人家特朗普这个全世界都著名的二傻子也都说了,“拯救国家的人不违反任何法律”。不违反任何法律,当然也就不违反道德。因此作为也是不主流平时念念不忘的“情境”之一的爱国主义这个环境,就应该让不主流去支持苏州袭杀胡友平的那个凶犯,而不是转而精神分裂地大骂其碍国沙比。要知道骂他就是骂你不主流自己。用不主流自己的话说,“不能杀人放火’之类的宏大叙事屁用没有”。难道不是这样吗?
至于场景3,用来论证不主流如何成为砖制主义理论帮凶的逻辑,就更简单明了了。要知道,作为“社会存在”事实之一的国情特色,不就是简中世界影响最大的一种对道德标准有着决定性影响的客观“情境”么?由此,特朗普这个未来的美国皇帝,要是把不主流这种数不胜数的傻子愚民圈在网墙内,不很名正言顺且理所当然的道德理由么?要知道,按不主流的逻辑,诸如像人全这类法律、道德和政治理论,不就是那种“粗糙的剥离了情境的定性思考”的“道德标准”么?
综上所述,绝对不主流作为马哲唯物论资深学徒和砖制主义帮凶,本战鸡鉴定完毕,且不接受反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