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现行有效法律目前已经300部左右,涉及宪法、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方面面,行政法规、条例、规章近8000件,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虽然有个别法律法规滞后、个别法与法之间衔接不顺畅,甚或互相抵触,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情形存在,如果真的按照现有法制依法治国,法制治理基础已不存在问题,严格照章办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保证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成问题,社会平稳运转也会有保障。
虽然法治体系基本建立,但法制还不健全、不完善,执法环境依然严峻。依法治国仍在路上。
前几天,河南律师邵玉娟在杞县付集法庭参加一个案子的庭审。开庭前,她向书记员依法要求复制庭审未送达当事人的证据材料,二人产生争执。邵玉娟拿出手机拍摄取证。复制的材料为原告“三期鉴定”报告,因为该证据材料涉及到质证流程,但遭到书记员拒绝,随后,书记员叫来三名法警。法警称法庭内不允许录音录像,要求她删除视频。邵玉娟强调还没有开始庭审,录制视频是其权利。但,未获法警认可。法警在法官未在场也未取得许可、未出示执法依据的情况下,上前抢夺邵玉娟手机,对她有暴力行为,并使用“背铐”将她从法庭带离,导致邵玉娟受伤。事发后,邵玉娟当事人的亲属向杞县公安局付集派出所报警。付集派出所的民警做了笔录,并查看了法庭内的监控视频,但却以“公安无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案件。邵玉娟要求警方做伤情鉴定,被以“目测够不上轻伤,不是刑事案件”为由拒绝。
这件事本质上就是人大于法,有法不依的典型例证,影响巨大。基层的县级法庭书记员、法警,公安派出所的随意“执法”,就是徐教授所言“具体做事的基层单位和人员不依法行政,吃拿卡要小鬼难缠即人治”的最好注脚。本是很简单、有法可依、很容易解决的一件事,却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时有发生,对人、对法治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更造成了不主流们内心对目前“法治在路上”的严重怀疑甚至否定。教训深刻。
法治社会,绝不是嘴巴一张一翕即可完成的事,需要无数代的人不懈努力,也许才能无限接近完善。
我盼着那天早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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