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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概念辨析:“过度法治”不是一个好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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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辨析:“过度法治”不是一个好遣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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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5-4-1 05: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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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辨析:“过度法治”不是一个好遣词
文:公理力


“过度法治”是不主流自造的一个概念。按他自己的碎片化解释:“过度法治是针对立法权而言”,“滥用立法权就叫过度法治”。

既然只是如此简单一层含义,直接表述为滥用立法权,岂不更明确具体?再自造一个含混不清的“过度法治”,客观上,这个概念足以迷惑读者,制造混乱,其必要性究竟在哪儿?

来看不主流自己的举例(在高隐帖后):“特朗普滥用行政执法权也属于过度法治的例子”。但他转身又说:“行政执法权限混乱,是法治化水平低而不是过度法治概念”。

显然,他已被自己杜撰的概念绕晕了——他也不确定“滥用行政执法权”究竟是不是过度法治。
同样有喜感的是,他还不是指特朗普签署总统令(若如此,还可辩解说总统令有一定法律效力,些许沾立法的边),而是特指川普“滥用行政执法权”!但这还不是最糟的。

至于他说:“对刑法打击范围不加任何限制,就会导致过度法治”。这个表述本身就问题很大!任何现代国家的刑法,即使再简陋,有任何可能对“打击范围不加以任何限制”吗?顺便说一句,其中的“打击范围”纯属法盲语言。

细究他的“过度法治”定义——滥用立法权——包括“对刑法打击范围不加任何限制”,实际上,这属于法制建设层面出现问题。这类问题的根源根本不是什么法治过度,而是法治不足、不完善所致。只有法治完善到足够水平,才可能避免滥用立法权、滥用执法权等弊端。不主流对“过度法治”的定义存在内在矛盾。

而战斗鸡则认为:过度法治表示过度限制政府权力,导致个人自由的泛滥!这个逻辑还是不通。个人自由泛滥同样意味着法治有缺陷或不足,而不是法治过度。

寒假也提出一个值得注意的观点:过度法治就是法制过于严苛。对大多数国家来说,中东妇女必须戴头巾就是过度严苛的法律。该观点根接近不主流的原意,亦与严刑峻法类似。如商鞅变法的严苛法律如连坐法等,首先就是滥用立法权。但理由同上,这种情况同样意味着法治水平低,不宜理解为法治过度。

其实,后面这两类典型观点,完全是受“过度法治”这个不当概念误导所致。换句话说,这个杜撰概念引发五花八门、莫衷一是的多种解读这个事实本身,就已经意味着它不是一个可取的遣词。

那么,有没有办法“挽救”不主流杜撰的这个遣词呢?办法也不是完全没有。这就需要对这个概念进行重新定义。
例如,把“过度法治”定义为法治程度超出了所处社会治理现状所需。同时不限于立法权,也包括司法权、执法权、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过度问题,统统归于这个综合性概念之下。

从这个最宽容的角度看,倒也无需说“过度法治”这个概念是错的。但即使在重新定义的情况下,它仍然不是含义明确的一个好遣词。另外,其内在矛盾虽有所减弱,但严格说来,仍未完全消除。基于此,公某仍不认为这是一个恰当的、必要的新遣词。

与文学修辞崇尚新意不同,涉及法律领域的任何遣词,第一位的是准确、专业、明晰,针对不同层面、不同环节的问题,直接用“滥用立法权、执法过度、滥用行政权”等明确具体的通用概念更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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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5-4-1 06:0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5-4-1 06:19 编辑

讨论太严肃,讲个笑话吧:
不主流回复公某关于究竟颠覆了何种自然规律的提问:
量子力学颠覆了人类曾经以为的自然规律, 颠覆了主客二分的世界观

原来,在不主流的认知里,人们的“世界观”这种主观性的东东,竟然也是“自然规律

终于明白,为何与不主流——上岸全力维护的偶像——交流,总是十二分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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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5-4-1 06:0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坐忘庄 于 2025-4-1 06:19 编辑

哈哈哈

真理即遮蔽。梦是无意识语言。语言是人间人之间的游戏。欲望是三重无意识语言的操控。

董事长强奸。食堂采购。遮蔽。
知晓这游戏,可以觉悟四大皆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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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5-4-1 06: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坐忘庄 于 2025-4-1 06:25 编辑

哈哈哈 愚人节嗨皮

权力分析,合法性和正当性困窘。

目前看,后者都是先验,只有前者,只能极化,自我持存(取消,)老特普京以前的德国苏俄……一元论(真理)比裸露的肉体还刺激吸引,对于娃们。
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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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5-4-1 06:28 |只看该作者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4-1 06:08
哈哈哈

真理即遮蔽。梦是无意识语言。语言是人间人之间的游戏。欲望是三重无意识语言的操控。

你的发散性思维,也太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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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5-4-1 07:01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4-1 06:07
讨论太严肃,讲个笑话吧:
不主流回复公某关于究竟颠覆了何种自然规律的提问:
【量子力学颠覆了人类曾经 ...

【量子力学颠覆了人类曾经以为的自然规律, 颠覆了主客二分的世界观】

​从这句话得出“世界观是自然规律”结论?
公教授就说,你这逻辑像话吗?
难怪交流不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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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5-4-1 07: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蠢如高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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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5-4-1 08:44 |只看该作者
北斗六星网-争辩大家支持不主流:各名词,各赋义_北斗六星  http://www.bdlxbbs.top/forum.php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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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5-4-1 09:28 |只看该作者
上岸 发表于 2025-4-1 07:01
【量子力学颠覆了人类曾经以为的自然规律, 颠覆了主客二分的世界观】

​从这句话得出“ ...
第一,你忘了最重要的前提,整个辩论的基本问题,是他不主流的蠢言:
量子力学动摇了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常识。

这里的核心问题是,量子力学究竟动摇了什么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常识?
而他的最终回答就是:
【量子力学颠覆了人类曾经以为的自然规律, 颠覆了主客二分的世界观】
如果你认为这不是他关于自然规律的回答,你的意思是,他在说废话吗?

第二,不主流果真认为他的表述没错,为何之后迅速修改了他的回帖?

第三,你上岸按他的内容来替他回答吧:
量子力学究竟动摇了什么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常识?
又是怎么动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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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5-4-1 09:37 |只看该作者

你蠢物半条道理讲不出,只剩下5岁黄口小儿的幼齿口水,不是已经说明问题了吗?
另外,你不是心虚为啥去修改了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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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5-4-1 09: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5-4-1 09:50 编辑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4-1 09:37
你蠢物半条道理讲不出,只剩下5岁黄口小儿的幼齿口水,不是已经说明问题了吗?
另外,你不是心虚为啥去 ...

我改了哪句?
我是认为你个草包啥也看不懂才补充了解释,没改任何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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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5-4-1 10:1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4-1 09:49
我改了哪句?
我是认为你个草包啥也看不懂才补充了解释,没改任何一句

你这杠精即使修改了帖子,还是答非所问!
你的蠢言是量子力学颠覆了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常识。

究竟是什么自然规律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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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5-4-1 10:17 |只看该作者
确实存在过度法治现象。立法过多过细,小事重罚等,反而不利于法治。比如立法要求家里不能吸烟,不准嚼口香糖等都是过多过细的表现,而对扔一个烟头立法规定重罚10W就是严苛。
过度法治不利于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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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5-4-1 10: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4-1 10:15
你这杠精即使修改了帖子,还是答非所问!
你的蠢言是【量子力学颠 ...

你个草包先把上一个你拉的屎擦干净
我改了哪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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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5-4-1 10:26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4-1 10:18
你个草包先把上一个你拉的屎擦干净
我改了哪句?

你这垃圾还想耍无赖不认账,你最初的回帖就自动显示在我楼下的回帖中,只有两句
别玩儿这种转移话题的拙劣伎俩,回答楼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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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5-4-1 10:33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5-4-1 10:17
确实存在过度法治现象。立法过多过细,小事重罚等,反而不利于法治。比如立法要求家里不能吸烟,不准嚼口香 ...

这类现象存在,可以直接表述为法制过于严苛之类,
重点是,这类现象说明法治建设水平还不高,还有缺陷,而不是“过度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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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5-4-1 10:38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4-1 10:33
这类现象存在,可以直接表述为法制过于严苛之类,
重点是,这类现象说明法治建设水平还不高,还有缺陷, ...

严苛和过多过细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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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5-4-1 10:38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4-1 10:33
这类现象存在,可以直接表述为法制过于严苛之类,
重点是,这类现象说明法治建设水平还不高,还有缺陷, ...

过度法治本身就是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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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5-4-1 10: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4-1 10:26
你这垃圾还想耍无赖不认账,你最初的回帖就自动显示在我楼下的回帖中,只有两句
别玩儿这种转移话题的拙 ...

你问的问题,答案就在我做的补充你认为的修改中
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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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5-4-1 10:4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4-1 10:38
你问的问题,答案就在我做的补充你认为的修改中
草包

问题很明确:究竟是什么自然规律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啦?

你修改的回帖连“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个短语都没出现,哪来的答案??


理屈词穷就开始耍无赖啦?年纪一大把了,要点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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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5-4-1 10:51 |只看该作者
莫邪 发表于 2025-4-1 10:38
严苛和过多过细不是一回事

表述为过多过细也没问题,都意味着法治水平还不够高,还有缺陷或不足

但表述为“过度法治”隐含一种误解,法治已经达到过、或能够达到理想水平,在此基础上出现了“过度”

正如主帖的举例,按照不主流的定义,两千多年前的商鞅变法都符合“过度法治”!事实是,那时候的法治水平极低。
这个例子反过来说明“过度法治”这个概念本身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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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5-4-1 11: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4-1 10:43
问题很明确:究竟是什么自然规律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啦?

你修改的回帖连“以人 ...

那是因为你肚子里那点墨水完全不够用
答案就在那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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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5-4-1 11:23 |只看该作者
莫邪 发表于 2025-4-1 10:38
过度法治本身就是缺陷

这点没错,但如楼上提到的,这个表述容易产生理解上的歧义

就是法治水平低、法治不完善、法治有缺陷……诸如此类的通俗表述,都比“过度法治”这个概念更明确,不容易产生歧义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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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5-4-1 11:2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4-1 11:02
那是因为你肚子里那点墨水完全不够用
答案就在那里面
你不主流就是不要老脸的无赖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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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5-4-1 11: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4-1 11:23
你不主流就是不要老脸的无赖之徒

是你的愚蠢你不知道
给你答案你也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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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5-4-1 11:3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4-1 11:31
是你的愚蠢你不知道
给你答案你也没看懂

你明明理屈词穷了,也知道自己错了,还要耍无赖,你不是不要老脸之徒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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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5-4-1 11: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4-1 11:34
你明明理屈词穷了,也知道自己错了,还要耍无赖,你不是不要老脸之徒是啥?[/ba ...

蠢死你不会让我疼
那是你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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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5-4-1 11:37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4-1 11:37
蠢死你不会让我疼
那是你的宿命

无耻是无耻者的通行证,你不主流就是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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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5-4-1 11: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4-1 11:37
无耻是无耻者的通行证,你不主流就是标本

看不懂“量子力学颠覆了主客二分世界观”是什么意思吧?
你学那点中学物理知识和马哲,根本不够用
和文盲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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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5-4-1 11:51 |只看该作者

我不管,反正我一看“过度法治”这个词就秒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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