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5-5-12 05:45 编辑
话题有感而发,不能不说。
青岛李沧区法院的普法典型案例的翻车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随着相关部门的所谓澄清和还原,这个案件的整个情况,确实“反转”了,因为视频基本能看出整个的案情。
昨天,一个朋友在我的那篇谈这个事情的出现的《荒唐》文下留言,很不客气的认为我这属于听风是雨的不怀好意的的抹黑司法云云。
我看了之后没有回复,也不想回复,因为我知道很多人不是为道理而生,而是为所谓的立场而站队。
我感觉相关方面迅速对这个舆情的回应是必要的,毕竟在一个重事实的时代,用事实说话,比什么都好。其次,这个所谓的舆情因何而起,该不该发生,它的始作俑者是那个韩法官吗?该怎么处理,绝不该轻描淡写的去弱化。
只是承认韩法官描述的事情与事实不符,比如,被撞的人并不是突然转身向回走,所谓的“后面的人没有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云云。而且这是一个事发两年前的真实案例,视频展现出来的一切,和韩法官描述的那个“案子”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说句不客气的,完全就是不同的现场,不同的案件。
李沧区法院为此诚恳道歉。
且慢,先别道歉,先把事情捋清楚再说道歉。
我相信,一个宣传地方法院的普法节目的内容,绝不是一个立案庭的庭长就能擅自上镜拍出来的,那么第一个问题来了,当初这个荒诞荒唐的宣传,是如何过审的?是韩庭长满嘴跑火车,还是李沧法院为了普法,而不择手段的制造了“业绩”,这个必须要说清楚,也应当说清楚。
其次,既然官方回应了这个事情的真相,那么可以肯定的是韩庭长描述的这个案子,要么不是官方印证的的那个,要么就是胡编乱造杜撰出来的,按照正常的惯例,这种造成复杂舆情的案例,它的始作俑者是必须被严厉问责的,一般常规是造谣的会视后果,起码给与行政拘留,请问相关部门,你们有这个考虑吗?不能因为当事人是法院的就网开一面吧,说好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别忘了。
再次,什么原因让人民法院也要开始卷了?为了所谓的普法业绩,不惜捏造出一个本不存在的案子?是现实里,实在找不出让人信服的判决案例了吗?
这不是简单的道歉所能平复的,因为影响实在太坏了。
解铃须找系铃的人,这个舆情因何而起,就该因何而终,一个立案庭的庭长,满嘴跑火车讲述的这个案件,制造了这起“闹剧”,是他自己的责任吗?
肯定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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