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6-20 19:26 编辑
清末,《国民公报》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公馆坐落在一条僻静的街道,行人经常在其门口小便。它的主人便在墙上贴了这样一则告示:“往来人等不得在此小便。”但是有一天他正好撞见一个人在那里撒尿,便有了下面两人的对话: “我有告白在此,汝无目耶?”
“我看清楚,才窝的(“窝”为成都方言,准确地说应该是“屙”,即“撒”的意思)。你那告白明明说是‘往来人,等不得,在此小便’。我至此实在等不得了,故尔小便。是你许的,然何又干涉我?” 民初,《顺德晚报》也曾报道:自警局设立,街道卫生亦纳入管辖,警局雇用专人,谓之清道夫,街巷里坊之垃圾粪便须集中堆放,由清道夫清运至郊外。清道夫俨然以官家身份自居,对乱扔垃圾或随地便溺者呵斥殴打,扭送警局,罚钱五十文。大良有贾姓者,名若知,尝趿拉着拖鞋至巷道拐角处,正解开裤带欲小便,恰被清道夫看见,一把揪住:竟敢随地便溺?贾若知笑曰:谁说我要小便?我不过是掏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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