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列车停运超三小时,一乘客为紧急避险而砸窗的事,引起了激烈的争论,绝大多数网友的意见是砸的好,阻止砸窗的乘务员是傻子。而官方的意思是车内情况尚未达到砸窗的紧急情况,但砸窗者是善意,故仅作警告批评,少数人也附和官方。
我认为官方的说辞和处理没有依据:一、有什么成文规定界定了类似情况达到紧急程度的具体标准?个人身体耐受状况各异,最低安全标准是凭嘴巴说,还是依据常识或根据车内的温度计?二、警告属于处罚措施,只有认定砸窗者是故意损坏财物或公共交通设施,才能依法作出处罚。拘留、罚款或警告都是处罚,既然认定为不符紧急情况的故意毁坏,就应作出对应的处罚,而非仅是最轻的警告。显然,官方是要警告不可效仿,又要掩饰自己的错误。 总之,此事公道自在人心,争论不会有对错结果。
这事令我回忆起一个很久以前听到的故事:文革期间,武汉长江大桥上,一辆公交电车突然失控,车头和前半个车身冲出了桥面,悬停在桥上,桥下是滚滚长江东逝水,哈哈,这该算是情况紧急了吧?前面的乘客见状,纷纷涌向电车的后门,企图下车逃生,但被售票的女乘务员紧紧堵住车门,并护住紧急开关阀门,衣衫被扯破,脸都被乘客打肿了,就是不退让,死死堵住车门。
没有什么规定,她有的只是常识:唯有堵住后门,保持车后的重量,才能让车子前轻后重,继续悬停挂在桥面而不至于栽下桥去!
据说,后来人车平安,这位女乘务员被弄成了三八红旗手还是巾帼英雄、人大代表啥的,记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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