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5-8-20 11:40 编辑
法律来自道德的正当性?特朗普总统同意吗? 文:公理力
刚看到六杂几位正在就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问题争论不休。公某无意进行这种教义性认知争论,只想问一个现实问题:当今法律真的来自道德正当性吗?
狗屁!说到底,权力即道德,权力即法律,权力即正当性。这才是特朗普们的内心真实叙事,也是并非罕见的丑陋现实——至少包括美国。
尤其是在国际社会层面,包括某些国家层面,或几乎所有国家的某些层面,21世纪的今天,人类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未告别源于动物世界毫无道德正当性可言的丛-林-法-则。这里只提两个最鲜活的例证,是美国,特别是特朗普总统打造的。
一. 国际层面:美国的巴以政策与操作
联合国早在1947年的决议中就明确了巴以分别建国的正当主张,包括两国领土的具体划分。但世人皆知的事实却是,70多年来,以色列一直在以各种手段蚕食巴勒斯坦人赖以生存的土地。而美国人无视巴勒斯坦人的正当权益和国际社会的正义主张,自始至终充当以色列人的保护伞。包括在历次中东战争中,以各种方式力挺以色列,以及在联合国安理会几十次蛮横否决制裁或不利于以色列的决议案。也包括联合国很多其它决议案的失败,无不反映国际公德正当性的不可依赖,更多时候会屈服于实力。
特朗普早在上届任期,就无视联合国相关决议(包括巴勒斯坦定都东耶路撒冷),悍然将驻以色列大使馆迁往耶路撒冷。而加沙的现状是,这块国际公认的巴勒斯坦人立锥之地,在以色列将其炸成废墟,并夺去6万多巴勒斯坦人性命的背景下,特朗普竟然与以色列人沆瀣一气,规划将近两百万巴勒斯坦人赶出家园,将其开发为度假胜地!内塔尼亚胡最近也一再扬言,以色列将接管加沙。
除了美国人实力与实权的颐指气使展览,谁看到了其国际公德的体现?也包括美国拒绝签署国际海洋法公约,两度退出巴黎气候协定,以及退出十余个国际组织和条约,哪一操作体现了国际公德的存在?
二. 国内层面:美国的“大而美法案”
这个获得国会通过的法案具有法律效力。试问,在美国国内层面,又是如何体现道德正当性的?事实是,该法案因令富人受益最多,而饱受美国人诟病,更被贴切地归结为“劫贫济富”的玩意儿。
抛开国防预算等问题不提,来看看“大而美法案”中三、两个具体方面。
1)能源、贸易与科技政策调整
取消清洁能源补贴:终止电动车税收抵免,限制风能与太阳能项目优惠。
传统能源优先:扩大石油与天然气开采,目标是十年内原油日产量增加300万桶。
打击低价进口:取消800美元以下包裹免税政策,限制中资企业享受清洁能源补贴。
AI监管豁免:禁止各州未来十年内制定AI监管法律,为科技公司松绑。
当今世界,AI技术迅猛发展的最大隐患,就是失控后可能带来威胁人类安危,以及突破人类伦理底线等恶果。这也是两年前诺贝尔物理奖颁给加拿大一位计算机技术与AI安全领域先驱的原因。
特朗普政府和美国国会为了力压中国,以确保其AI领先地位,竟然不顾整个人类安危和伦理考量,在这个问题上,公然采取大撒把玩火政策(包括限制各州政府),你还能想出更不负责任的世界大国政策吗?
再联系特朗普二度退出巴黎气候协定等事实,谁还好意思侈谈美国的国际公德和正义?
而反观东方大国对巴黎气候协定自身责任和国际义务的义无反顾,特别是引领新能源产品普及步伐的事实,你又作何感想?
想起撮尔小国新加坡前驻联合国代表和杰出学者马凯硕告诫美国人的一段话:不能固守老一套认知,世界各国并非生活在不同的船上,今天的人类生活在同一艘大船(地球)的不同舱室中,抛开这艘大船的安危于不顾,只关注各自舱室的好坏,是短视的。人类必须共同关注这艘大船的整体安危才是正道(大意如此)。有意思的是,这个观点几乎等同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翻版。
2)“大而美法案”减税政策
企业减税:永久延续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企业税率锁定在21%。——赤裸裸地优先保障富人利益。
个人减税:小费与加班工资免征联邦税。——小恩小惠迷惑可怜的底层民众。
至于购美国产汽车贷款利息抵税,为儿童设立“特朗普储蓄账户”提供专项税收补贴,富人同样有份。实际上,穷人享受这类利益的概率和额度必定远低于富人。
投资激励:企业可对新设备一次性抵税;中小企业收入扣除比例提升至23%。——不限于底层民众,就是打工的中产阶级也无缘这类利益倾斜。
3)大幅削减社会福利
医疗补助(Medicaid):十年削减近万亿美元,设定工作门槛(每月80小时)。
食品援助(SNAP):领取年龄门槛提高至64岁,各州需承担部分成本。
其他限制:削减学生贷款援助,禁止向提供堕胎或性别转换护理的机构拨款。
——客观地看,这几项无疑是针对看不起病、吃不上饭、上不起学的底层穷人的无德、无耻行径。
美国至高无上的宪法说得何其漂亮:人生而平等,与生俱来的权益不受侵犯…… 。问题是,什么才是天赋人-权的要义?
人的言论自由权,真的比东方大国强调的人的生存权、发展权更实惠、更迫切吗?
美国政府既大又美的“大而美法案”,与中国政府惠及上亿人却并非完美的“扶贫攻坚”工程相比如何?如果不能说高下立见——更不宜溢美为一个地下一个天上的话,你的辩护词又是啥?
一位香港杰出商人陈启宗先生,在向西方讲述中国故事时,曾为一直饱受西方诟病权力高度集中的东大政府过去十几年的反贪腐历程进行辩护:如果不是这样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发生在这个国家惊心动魄的反腐就不可能发生。毕竟,这是一个几千年来从来没有法治传统,而是以伦理道德传统立国的国度。有道理否?仁者见仁。
最后,想起几个月前偶然看到的一段特朗普政府内阁会议视频实录,令公某引俊不禁。
视频中,围绕在一长条会议桌前的十几位阁员,依次向特朗普汇报自己所辖领域的工作进展情况。令人惊异的不是具体内容,而是包括国务卿在内的每位阁员无一例外——确实是字面意义上的无一例外,在谈到具体成绩是,都会冠之一句或多句:在总统特朗普的英明领导/决策/指导下,才取得如何如何伟大的成绩。
你是否觉得、英明、伟大这类字眼儿挺刺眼?事实是,即使有些阁员换了不同措辞,其肉麻程度也同样毫不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重点是,这是中国人才熟悉的语言习惯嘛。特别是有一定年纪的国人,肯定不会忘记“四个伟大”之类的表述在六、七十年代是多么盛行!难道真的是中国文化的渗透力不得了,令21世纪的美国人也不知不觉中招啦?这当然是想多了。别忘了,今天对中国草木皆兵的美国人,连孔子学院都无法容忍呢。
那么问题来了:誓死捍卫言论自由、拒绝个人崇拜的美国精英官员,特别是有头有脸的内阁成员们,为何清一色诉诸今天中国普通人都不屑的个人崇拜话语体系呢?
这确实是个问题,一个需要小心求证的问题,如果你较真儿的话。
就到此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