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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寡妇门前挑水汉 于 2010-5-11 15:24 编辑
从没养过宠物,直到上周堂弟抱来一条小狗,说养不起了,送给你们吧。妻本来还在犹豫,谁知女儿一眼就喜欢上了,于是小狗就留了下来。
小狗取名小白,刚出满月,一身雪白,只两只眼睛和鼻子是黑的,傻乎乎看你的时候,很像猫熊。一跑起来,屁股一拽一拽的,象一只大兔子。
开始我没辨出公母,还曾取笑妻道,“这下你有俩女儿了。”妻忿忿道,“啥眼神啊!”我聚精细看,还是不明所以,许是狗太小了,生理特征太不明显吧?继而我也忿忿起来,怎么妻就能看出来了?这个女流氓!
不管怎么说,公子小白算是留了下来,当孩地养着。妻一直对计划生育政策忿忿不平,这下终于心遂其愿儿女双全了。只是我地位有所降低,从原来的快乐小三变成了快乐小四。
公子小白属萨摩耶犬,其老祖宗们是在北极拉雪橇的,所以北极的阳光和冰雪赐给他们一身洁白而有冰样光泽的皮毛。我家当然没有雪橇可拉,所以小白就经常拖拖这个,拽拽那个,要不就咬住女儿的裤腿使劲。
这可不是一个好习惯,所以对小白的训练就从不能张嘴咬人开始。只是对狗需要拿出比对人更多的耐心。训练方法也很简单,把手指放到小白嘴边,张嘴就敲下脑袋,直到它面对诱惑再也不敢轻易张嘴为止。后来直接用前爪推开,把头扭一边去,想那小白对我们的钓鱼执法一定深恶痛绝了吧?
小白还有一个恶习,就是随地大小便,到现在也没纠正过来。本来我们给它划定了指定区域,它却憋着,等一放出来,再神不知鬼不觉找个地就扔下一串炸弹。有一次我去喂它午饭,它吃了两口就跑了出去,我正奇怪着呢,它兜了一圈后回来继续进膳,我出去一看,客厅里已留下了一大滩。爱好清洁本也无错,但也不能把我们的客厅当成你的卫生间吧?
说起小白的爱好清洁,洗澡的时候感受最深。不管淋浴还是池浴,都温顺得很,抹上沐浴露,竟十分享受的样子。只是落了水的小白,头小肚子粗,尖嘴猴腮,圆咕噜嘟的脑袋原来竟是那一身皮毛给撑起来的。只是给它吹干的时候就麻烦了,比妻吹干头发用的功夫多三倍还不止。
小白喜欢跟人玩,好像一生最高追求就是为了讨人的欢心。我们一回到家,就缠住我们脚跟狂奔。抱在手里的时候,则又乖巧地像个婴儿。有时候我在书房上网看书,它就趴在脚边睡觉,只要有人,它就不寂寞。
那天晚上我在上网,凌晨两点了,小白咕咕咕咕地叫着,从我脚下跑了出去。我跟过去一看,它竟然回自己的窝睡觉了。嘿,小白,论熬夜你能熬过我?
小白爱扒垃圾桶,一不小心就给我们摆一客厅。它学会了游击战术,一没看住就去检查,难不成以为我们把好东西都藏垃圾桶了吧?
小白还学会了藏东西。前几日妻为了美容买了几个猪蹄,大骨头当然是赏给小白了,小白叨着叨着就不见了踪影。后来我打扫卫生,在女儿房间的一个角落发现了小白的宝藏,一堆骨头。
妻经常拿我跟小白对比,也不知道她那脑袋怎么会发现那么多相似。第一,她说,你跟小白脑容量都很有限,属于脑子不够用的那种,记吃不记打。第二,你和小白都属于能吃能拉的那种,肚子大,屁股也大。第三,你和小白都属于比较乖巧的那种,没办法,脑容量有限嘛。另外有些地方你还不如小白,比如。。。
K,看我已沦落到什么地步!
喜欢小白,不仅仅是因为生活在最底层而同病相怜,更多的因为它给家里带来了一种活泼的动感的气氛。认识了公子小白之后,对狗也有了更多的认识。原来觉得骂谁“狗东西”,无论对人对狗都是一种极大的侮辱。现在我的想法有了稍微的改变,脚的小狗也蛮可爱嘛。至少再对妻发誓的时候,已经变成这么说了,“如若有谎,我就是小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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