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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一婚,不是说只有一次婚姻,而是说某段婚姻登记里只有一个婚姻对象。
多情感,是指在未婚情况下,可以有多个恋爱对象。或者,是已婚情况下,可以搞婚外恋。有多少需求,有多大能耐,就自个在这个开放的社会里搞多少。爱搞就搞,不爱就停。用不用组家、生小孩看个人情况,最好各自独立不受约束地恋爱。这才有真爱的出现,虽然它可能会流逝变化。爱情有风险,但毕竟真爱过。
一婚的维持,合法,保护了婚姻,照顾到了家庭以及后代成长期的需要与权利。允许多情感局面的出现,对于有需要的现代婚爱者来说,很人性,很急切,很现实。爱情的解放,能解决很多人的情感困苦。
对于不可接纳的强烈反对者,传统婚爱者来说,得实际面对勇敢的现代婚爱者的挑战与冲击。现代婚爱者敢冲出去,那么后续选择权就抛给了传统婚爱者。他们或她们,就得二选一。要么分手或离婚,要么妥协与被改造,各行其是的相安宽容。当然,传统婚爱者也有可能经过一段磨砺兑变成现代婚爱者同样来演绎现代婚爱故事,享受现代婚爱观果实。
如果夫妻俩感情不错,或者都是传统婚爱者而又可维持的合得来,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可现实摆在眼前,很多人出现了难以调和的情感矛盾与冲突,企图互相改造,企图破镜重圆,企图回到过往,难于登天往往徒劳无益地变成了相互折磨。长久不合的面对面的忍耐,找不到解决办法的对垒围城互相攻击,或无言,是一种残酷。对谁都是一种无趣而噬心的消耗。
情感变化是多因素的。个性、学识、长相、情调、处事、阅历,都会随着生活与时间的推移,世事的变化以及相互更深层的了解,而带来婚爱者在感觉与观念上的本质更改。
有的人越磨越坚守一婚一爱的阵地,有的人却是冲破围城放开来爱。
对于怎样保持传统婚爱者以及他们的权利,实际只有法律之道,传统道德观几乎无能为力。
法律只规定婚姻登记里某个时期只允许一个对象的出现,没有约束也没法约束不准人谈恋爱,必须得一情一爱,一婚一守的发展情感。这也就是面对了现实及其变化。律法给予了一情多爱,一婚多恋者的空间。
所以,律法是不排斥一婚多情感局面的。道德只是美好的理想期望倡议忠贞,可又有几人守得住?又有几人在婚爱道路上如期望的完美发展着?
当道德解决不了现实问题时,人们的情感行为合法地突破围城,走向爱情解放,让爱更多姿多彩,让爱更自由的存在而自行延续或终止是再好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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