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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田尼洋 于 2010-6-9 19:41 编辑
我做姑娘时候,有个特立独行的姨妈告诉我:“好男人就跟大熊猫一般稀少,遇见了千万不能错过,出手时就要稳准很!”
后来我犯花痴迷上了红楼梦,并且如神风敢死队一般将这部伟大的作品作为枕边书加以复习,对林黛玉的种种小把戏也始终是没有悟出一二,倒是姨妈的肺腑之言常在耳边轰鸣,只是愤然,好男人还是没有遇到。一个表面上林黛玉的追捧者,实际上胸中都是骑马挎枪杀人越货的二半吊子的怀春丫头,装模做样满腹惆怅地在南京的莫愁湖一个人散步的时候,在错的时候,错误的他出现了。
看到一个清爽的男子,在拿着一本书聚精会神地口中念念有词,那风度、那气质,无一不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想当年,谁不热爱陈景润啊?可我更希望获得一个又高大又帅的陈景润。而陈景润当初有一个全国人民都知道的行为:手捧一本厚书,口中嘀嘀咕咕,脚下不识马路,身体猛地撞树。而这个莫愁湖边的青年男子是坐在湖边看书的,似乎没有撞树的可能,可也不能排除他看到兴起一步跨进湖里呀,于是我在周边溜达,如同侦探观看疑犯一般地斜着眼睨着看书男,准备一旦他落水我便来个美女救英雄。
可终于没能如愿,于是悻悻回家。
可事情出乎人的意料,在约了一群朋友去上海探亲的路上,居然看到了看书男,他是某朋友的同学,一个学医的研究生。于是我马上凑上前去,赶紧自我介绍,什么女的不能追男的,姨妈的话就是真理:“好男人到了手边,坚决拿下!”于是,也就真地几乎将这男的拿下了。一起看了电影,一起逛了公园,逛公园的时候我还琢磨着应该拿一本书放他手里吧?他一边看,一边全然不理身边的我该多好。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往往与我们的想象背道而驰的,他不仅不看书了,而且一双眼睛很不老实,而且行为也很不老实,在他请求跟我探讨人体奥秘的时候,我的眼前一下子冒出了林黛玉,冒出了一系列的封建时代的女子,于是我愤然地踢了他一脚,走了。
姨妈,对不起您,我简直就不是您的外甥女!
离开南京后,在以后的很多年我都无法原谅自己的愚蠢,居然就这么地错过了一段给人无限想象的美妙艳遇。说是一段艳遇我心中有些羞愧,这不能断言是艳遇,应该也有一些爱情的萌动的吧?一想起看书男,常常想,他过得好吗?已经是绿叶成荫子满枝了吧?要是当年我不那么踢人,会是另外一种人生了吧?于是心里泛起了酸,思绪沉沉浮浮地,不由地想象:当一个医生太太也还是很可怕的,说不定哪天就被肢解了,成了活体标本。
后来还是遇到了看书男,他还是那么地温文尔雅,应该说更加温文尔雅了。在异国他乡的酒店里,作为一对野鸳鸯,终于也了却了当年的探讨人体奥秘的夙愿。其实没啥,真地没有啥。这实在是怪我,当年我那一脚,硬是踢坏了人家的命根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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