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原红4344 于 2011-3-5 23:11 编辑
来小说论坛后,这是我细心读的第一份帖子。感觉文字有些质感,是经过了一些锤炼的模样。于是想发言跟几个字,不料多写了若干字,但也不觉得是赘字,便做帖子发了。
读来,在我理解中,楼主的字称是一篇迷你故事。有些场合,故事和小说实难辨襄阳南阳,但是,毕竟故事有其自身的特点,特点之一就在于故事主要是在说事,而且故事追求一种具有悬念的“结果”,也正是这种不到最后不抖包袱的结果才引人入胜,在这一点上,我对故事虽尚不太研究,但以我的理解,楼主的笔下基本做到了。毕竟前文“怀胎十三月”之说,属传闻也罢,事实也罢,都没有得到最重要的当事人确认,那终归是一个谜,于是故事的结果就值得期待,而楼主在文末也较好地满足了读者的这许期待。
我看来,楼主最精妙的构思,是用一个所谓的电压表来充当“测贞仪”,于故事的情节安排以及背景设置,合情合理,滴水不漏。试想,在“一间风雨飘摇的茅屋”里过日子的乡野里的女人,对那玩意儿如何懂呢?这种逻辑上的合理运用,无疑为故事最后的结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故事也当然是需要适当铺垫的,而铺垫的目的就是为了前后呼应,这点不多议,我以为前面的交代也是较充分的,而且其间也不乏幽默和趣味。
也说点该文的文字处理。故事的文字应该简练、活泼,这点楼主基本做到了,这也是故事体裁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故事自身的特点所在,其和小说是不一样的。小说需要写景抒情,而且还要尽可能精致些。当然抒情写意在故事中,也非完全摒弃,适而点缀,也无不可,甚至还可以为故事增色。没有一点情致的文字,干巴巴的故事讲来,是会让人索然的。至少这篇故事中,楼主还有若干抒情写意的文字,试举两例如下:
“杨毛驴末梢神经一颤,仿佛被激活般。是啊,时间过得真快呀!最后一次与老婆恩爱相聚已经有一年零一个月了。光顾高兴了,咋把“怀胎十月”忘了?”
“贵州,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一间风雨飘摇的茅屋,这就是杨毛驴的家。”
例中这样的文字细节,我觉得不光读出了小说和散文的味道,给出了文字的一种品位,也迎合了故事的主题,不悖故事情节的要求。真实地说,倘要我再找出第三例就有点勉强了,其实这也未必不是好事,看故事的人是奔故事情节而来的,你感叹那么多山啊水的、喜啊乐的干嘛?通常,写故事的人应该是不怎么动声色的,能把文字聚焦于最后一刻的结果上,且留给读者去感悟,那才是最重要的!
特别说及两点,其一,通过一篇故事,间接地介绍些许文化知识于读者,这不是所有故事作者都能注意到的,比如,黔驴技穷之意是否人人都知晓?还有,“测贞仪”的概念到底来自何?这也是一种知识映射。其二,楼主的语文功夫扎实,语汇丰富,无论是文字还是成语或俚语,驾驭都见轻松自如。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文中每每见到的“的、地、得”也非随意运用,这并非不值一提。文字各方面都多点讲究,从来都是文字的一种境界。
说了若干长,最后说几句短,如果我不说,或许有人会说我眼瞎的。甚至楼主心里也会虚虚的?这般,我这人还算善解人意?
首先,所谓的在三天三夜的行程中,“火车、汽车、轮渡、三轮、徒步”之说,我有点怀疑。幸好没说到飞机,否则我的话就更多了。当然,楼主这样写,是为了衬托杨毛驴不辞辛劳,想早点回家,以弄清楚自己头上是否真有顶绿帽子。这处问题不大,适当调整文字即可。
“归心似箭”一词,当然是在形容非常急切地想回家的那种心情,但是,一般说来,其语境上又总是和思念自己的家息息相关的,这就和文中的情景有点相悖了。我想,杨毛驴火烧火燎地往家里赶,不是思念泛起,而是沉浸在一种复杂的况味之中。“归心似箭”中所暗喻的一种亲昵,那一刻哪有呢?
还有,文中的“身处污泥而不染”被楼主打了引号,这种情形,一般可理解成是一种习惯的语言组合,比如,成语、俚语或某些特有的概念。除此,需要强调的某些东西,都可以如此打引号。但是,我感觉“身处污泥而不染”尚未成为一种固定搭配的短语。与此相关的说法有二:“身处污泥未染泥”和“出淤泥而不染”,由后者又衍生出了“出污泥而不染”。总之,“身处污泥而不染”的说法细斟酌起来,虽然意思表达出来了,但用法上不称规则。
还注意到一处,“离了,我和她已经离婚了。”前后就几天的功夫,何来那么快就办得了离婚手续?这可能是文中的一处逻辑上的BUG,指出仅供参考。一并说及,对于故事来说,楼主所撰的副标题是不太合适的,“愚人节里话愚人”显然是随笔的题目。何况“愚人节”还早呢!建议去掉此副标题以及《黔驴技穷》的书名号。客观地说,“黔驴技穷”作为该文题目值得商榷,于我看来,不甚贴切,但这件事说来话就又长了,还是由楼主自己做主吧!
当然,从故事的角度看,我也生出一点感觉来,“几天后,第一次没有了恋恋不舍的味道,杨毛驴回到单位。”故事其实这刻已经结束了,而且故事的结果在结尾一刻见诸了分晓,也符合一般故事的结构。后面又构思的一段“尾巴”,想来,估计和两句话有关。其一是“是...那是...是我弟弟的。”;其二是“那又咋啦?反正俺肥水没流外人田。”从文字的趣味性和可读性来看,楼主不想割爱,可以理解,毕竟不是和故事情节风马牛不相及,但从故事的构造来说,结果过早冒出来,又流失了故事有限的悬念。
以上所说及的若干“毛病”,其实都是有救的,楼主宽心,总的印象,是篇不错的故事,而且故事中的语言功夫更见长!
呵呵,最后小声地问一句,文中的“墨迹”是否由“磨叽”而来?如果是,你说,如何为此要去让他人费解呢?写故事可以适当地用点方言,以表现语言的生动,但是,太生僻的方言就要杜绝。或是我寡闻,“墨迹”已经在网上流行了?那就真是我孤陋寡闻了!
打住一刻,顺便在WORD上计数了一下这篇帖子的字数,不料,说长论短,各在一千余字左右,这倒没有刻意,是点偶然。不过,关于这篇字的优劣处,五五开就不是我的本意了。该帖置顶,不应该有太多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