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0-7-29 20:59 编辑
明视点:
忍看江苏“质问哥”
昨天下午我正在码字儿,QQ上的一哥们一个劲儿的呼我,我打开一看是他给了我一个网址,告诉我“快看,不看可能就被和谐了。”那时候我刚刚看到南京发生爆炸的消息。当时网络上说是什么加油站爆炸。
点开朋友介绍的网址,看到一段视频,应当是江苏电视台社会新闻这一类栏目的记者,正在爆炸事故现场连线报道,通过有限的画面感觉这个爆炸威力巨大,不知道后果如何。接下来就是记者正要做进一步的连线,突然一个身着白衬衣干部模样的人对记者发出一连串的质问,总之大意就是:“你是谁?谁让你报道的?”之类的。依稀听得到记者的回答“我们是江苏电视台。”接下来这段画面很快就是什么“终止报道”这样的话语,转播到此结束。 但是,那个“质问哥”义正词严的脸,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那张脸分明是愤怒的,至少是不悦的。果然这个“质问哥”是有分量的,在他的质责之下,准备现场报道的记者和他的伙伴们悄然偃旗息鼓,乖乖而去。
“质问哥”的身份也已查明,据说是江苏省什么办公厅室的副主任。总之,肯定是一个能让记者闭嘴的“官”。“质问哥”的愤怒好理解,也不好理解。好理解是发生了这样的灾害事故,大家都很急,记者在一边不咸不淡的“讨人嫌”,不好理解的是,报道新闻,尤其是这种灾害性突发事件,是记者本职的一部分,做本职工作何错之有?以至于被如此严厉呵斥。 毫无疑问我们很多的政府官员是习惯鲜花和掌声的,他们见不得负面的报道,一旦看到负面的报道他们就觉得是辱没了他们为官的政绩,所以,他们不高兴这样的报道。无独有偶,也是在这几天,北京的一个经济类的报纸的记者,因为揭露了一家上市公司黑幕的交易,而直接被这家公司所在地的公安局列入通缉犯之列。也是在刚才,看到比这个县公安局更大一级别的市公安局撤销了这个通缉,并责令向被通缉的记者道歉。
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那就是,国家权力公器到底应当做何而用?没错,国家权力公器应当维护国家的稳定。但是,是不是在这个大前提下,这种权利公器可以被无限度的放大,可以被滥用? 同样的问题我们可以从这两个事例之中寻找答案。“质问哥”的气势汹汹,从表象上看是在维护地方政府的形象,企图把这灾害性的事件报道范围缩的越小越好。但是,如果连忠实的面对灾难的态度都没有,维护的是哪一级政府?仅仅因为记者披露了黑幕,就要通缉人家,这个地方公安局果然成了一方的看家护院的家丁么?
在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企图用捂着盖着的方式去掩耳盗铃,是很愚蠢的事情。试想如果“质问哥”们能大大方方的让记者连线报道又能如何?同样,就算一篇报道值得商榷你可以去和记者所在的报社协调申诉,挥舞着手铐,拿着通缉令,你算什么玩意儿? 权利公器是用来保护人民的,而不是耀武扬威炫耀的私家独门暗器,这一点“质问哥”们千万要想清楚。
什么玩意儿。
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