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真可以扔掉了,它呆在我的兜里,几乎一整天都没哆嗦一下,这说明,我混得不咋样,唔,可以说,很失败。
我见到最忙的一个人,是一个刘姓同学的先生,姓张。他在某工业新区市政处负责工程,我们平时也不常在一起瞎混,但一年总要凑那么几次,以家庭为单位的。兔年刚过的时候,论到我请客了,我那时候挺忙,无暇约别人。好容易正月底前有点时间了,就开始打电话联系。也总是先约他们两口子,张经理忙嘛!好嘛,这家伙,一直等了近一个月他才抽出时间来,使这场新年聚会变得不伦不类,这让我感觉很不爽。更不爽的是,他的手机在我们吃饭的时候,一直在不停唱歌。那一刻,我真有点可怜他。
可见,太闲和太忙,总归是不太好的。最好是你想闲的时候,恰好就闲着,而在你无聊的时候,恰好你的手机铃声响了。
我的手机已经破得不能再破,老老款的诺基亚。键盘上面的胶皮都翘起了一角,表面的数字只能认出三两个,每次打电话,都要摸索着熟悉一下键盘。还好我现在还没糊涂,不然,多少无辜的人要被我恍若天赖般的声音诱惑啊(赖是无赖的赖)。有一次,一个小伙子发情信发错了,大意是相约在某处见面,我好心回复了一下,让他重发,他直接就把电话打过来。后来他又一错再错地打我的电话,直到有一次,老虎忍无可忍恶狠狠地吼了几嗓子他才知错改了错。我的破手机的唯一功能是只能收发短信和接听电话,要论别的功能,就是可以设定个闹铃。闹铃的声音还不错,象蛐蛐叫,恰恰好可以叫醒我。冲这点来说,人家还算有功劳,所以,我也就没舍得更换。
人嘛,就是如此,你喜欢某个东西,可能并不是喜欢它的全部,只要它有一条合你的心思,你就会得过且过将就着用。比如,我最喜欢老虎的地方是他修长的手。为了这双手,我这睿智的一生,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糟蹋了。我喜欢这款手机的地方,不过是它的闹铃声,为了每天早上这两声蛐蛐叫,我得忍受它的多少不足啊!
可是,刚才,我的手机还真哆嗦了一下,我惊喜地掏出来一看,又是小秦打来的。小秦也不小了,34岁。去年就跟男友登记了,那男人就是不吱声办婚礼。更扯蛋的是,年前还跟小秦商量离婚。苦等了这男人四五年的小秦问为什么不早说,那男人说,这登个记,不就跟企业办个工商执照一样么!无助又无奈的老姑娘小秦只好经常打我的电话诉诉苦,让我帮着出主意。这使我的手机显得象电线杆上登广告的老中医,有那么点悬壶济世的沧桑味道。我当然没啥好主意,只能说随缘,不该是你的,也不能强扭,静观其变吧。
其实,我心里想,这小秦的准老公,不就跟我这手机一样?有了也没啥大用,或许扔掉也行。但真要扔,还得好好寻思寻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