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秋风袭人 于 2010-9-11 22:42 编辑
遇 窃
文/潘霞
悠闲的午后,一女子信步街头,散漫地观着街景。时装对女人总是有着恒久的吸引力,眼神只顾专注于橱窗里的模特,并未意识到有危险步步逼近。
那是一条大街,周日,又逢午后,行人与车辆都有些稀拉。虽已仲秋,天仍燥热,女子走得久了,斜挎包的肩带处已有了隐隐的不适——出汗了。换个位置,从脖颈处绕过来吊在右肩上,仍旧悠闲,仍旧漫不经心。随着步调的轻慢,肩上挂着的包也有节奏地蹭着大腿前后摆动。
突然,似有什么东西钩住了包,肩膀处感觉到隐约的沉重,本能地一摸,顿时“啊”的一声尖叫,——分明触到了一只手!心提到了嗓子眼,脸色煞白,转身、怒目,身后同样怔着四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手机还没来得及转移,正握在其中一位的手中,忙低头向包内看去,红色的皮夹子被一声喊叫及时吓回,此时正站立在包里委屈地看着这一切。
没有言语,谁都没有。手机及时递上来,躬腰、低头,态度虔诚。夺过,疾走。四人一行也反方向扬长而去,从容、镇静。
旁边店里,有人走出,又兴味索然地走进。
前方,一男子跨着电动车停在路边,显然他早已注意到了这一切,见女子走近,关切地问:“东西没丢吧?”惊魂未定地检查,还好还好,有惊无险。
想到了报警,下意识地转头瞧去,百米开外,那四人也正扭身望过来。
心还在“突突”地跳着,女子心想:要不,还是算了吧,都说“君子报仇三年,小人报仇眼前”,无端招惹,岂不祸事临头?反正东西也没丢!再说了,那报警电话没个十分八分是讲不清楚的,上次遇着几人打架,都动了刀子,自己多余地拔了110,一个女警察不就纠缠不清地非要弄明白是在路南还是路北吗,当然人家也没错,在哪个地界,该谁管派谁去也是有规定的,只不过等他们到时,该上哪儿的都已上哪儿去了,麻烦警察白跑,那得多内疚啊。倒是这位大哥,眼看着小偷欲行不轨,怎么也不提醒我一声呢?
此时,离开的男子也在想:这世道,光天化日之下就敢为非作歹,也太猖狂了!其实我早看出他们是小偷了,三个人作掩护,一个人下手,配合得还真不错。可咱不敢声张呀,在四个小伙子手下,咱一个半老头子,那还不就是一盘菜?这上有老下有小拖家带口没医保没寿险的,想见义勇为,不也得考虑后果不是?
小店里的服务员显然见怪不怪,暗自琢磨:今儿个,几位竟然失手了,得,我又少一顿现成饭,这“封口费”是道上的规矩,谁能不懂?可惜呀……
远处,贼娃子们也正齐齐埋怨:平时不下功夫,这下好了,到手的肥肉没了,煮熟的鸭子飞了,再坚持两秒就万事大吉了,慌什么慌?那男人有什么好怕的,这年头,谁不是各扫门前雪,你见过几个管闲事的?要有,还有你我的今天?!
被同伴教训的小子兀自懊悔不已:真该死,我要是动作再轻点,步调再一致点,那该多好啊!不行不行,回去接着练基本功去,开水里夹肥皂、油锅里捞硬币……唉,哪碗饭都不是好吃的啊,谢天谢地,那女人居然没报警。下次,我还有下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