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我之死》
查看: 3538|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之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1-9-3 09:5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文/简单

1。
我死了。
      不知道用什么词汇来表达我的心境。因为没有人相信我还有灵魂。
      活的时候,就有女人问我,要记得我,如果记得,就把你的灵魂稍上来,伴我入眠。
      我知道,这话是在骗我,但我听这话时,还是很感动。
      我曾经给所有人讲过,人是有灵魂的,死亡只是一种形式,是到达另一个美好世界的开端。所以我依然记得活着时的全部的往事,特别是那些刻骨铭心事。

2。
我死了。
      第一个来送花的是女人,她从没在我面前发过誓言,在世时我并不爱他。
      我见她流泪,每一滴都很真诚。让我的灵魂受到鼓舞。

      他走时,不断的回头,直到夕阳没入山间。
      我的亲人也来了,默默地在一抹香的功夫,寄托哀思。
      最后来的也是一个女人,这个曾经让我激动的女人,她燃烧过我的激情。
      她点了株香,没说话,祷告着:要我一路走好,不去打搅她的生活。
      她没有眼泪,走时也不曾回头,连背影看来都很模糊。

3。
我死了。
     
     爱是什么?
     我在阴间思考:
     我多少次扪心自问,都没有确切的答案。书上说,爱不是互相拯救,不施舍,恩赐和奖赏。谁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尚,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脆弱。

     爱情是一种平衡,在共同的旅程中,保持下来。如果把平衡打破,爱就也撕裂了。

     如果不是因为世俗,不是因为种种不是原因的原因,很多人不想结婚——这是结婚后的感悟。

     崇高的爱之所以楷模,是因为稀少。

     稀少,是因为自己常常与自己并不喜欢的人结合了。爱的无奈是可想而知的。

     在一个不情愿的结合中,维系一个不平衡的家,是这个社会多数人的写照。

     路是自己走的,脚上的鞋合不合适,只有穿鞋人知道。大多数人穿的鞋,都因为不合适,脚打起了泡。



4。

我死了。

我还有些惦记~
便在阴间思考~
我知道最后断气的时候,我没放下,没放下我的家庭、爱人和孩子。她们想我,我想她们。
除此之外,我还有些事要做,最要紧的,我用眼神来表述,所以我死了还睁着眼,但那光很柔和。
有人说,这是死不瞑目。
其实并不是这样,我是要表述我最后的嘱咐:我的亲人,你们要好好的过。
------
这看来已不是一个完整的家了。
爱人把我眼抚下,说:知道了,你安静的去吧!



5。死的故事

我死了。

我的灵魂~
死了后,我的灵魂一直不出窍。
隔壁啊三知道后,跑来说:“这多憋气,给阎王送没?”
“送啥?”
“钱噻。”
“是不是这?”我随手拿出一叠,全是亿元的。
“是,就是这个。30亿就行了。那些留着,以后花钱钱的地方还多呢。”
“谢三哥!”
“都是邻里邻居,谢啥。快撤。”
“好。晚上回来,我请你喝酒酒。”
我飞步跑到阎王殿,报过通关牒,顺手把30亿钱递上。
“不够不够,这价早变了。你这万意出窍不回,我还派人去抓。还要30亿保钱。”
“阎爷,他们上午办的就30亿。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钱。”这人看来只是阎王的跟班,凶神恶煞。
“回撤拿,回撤拿。莫成天道听途说。安你的本份。”它很不耐烦的道。
“好。等我哈。”
“那楞么多废话。去去去。”显然听了我说的话更不高兴。
我只好飞步跑回,出一身汗,累得气耙喉。
“这快就办了?”三哥问。
“钱不够,要60亿了。”
“够日的,比人间还贪,一点不为老百姓着想。”
我没听这多,取了钱就又飞步走去。
办完灵魂出窍,天色已晚,到处鬼火点点。
回家见三哥还在门前等我。
“三哥,走,馆子喝酒去,久等了。”
“办了?”
“办了。”
和三哥头次喝酒,准小二尽管好的上来。
酒过三巡。
“走,老弟。带你耍个新玩意。”
“要得。就跟到三哥超哈。”
我们到了一处灯红酒绿的地段。
一看便知是书上说的那种丽春院,又都是些古代的打头,长裙袖舞,少女秋波频传。
“三哥,还是走嘛。”我第一次到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心里慌得紧。
“走?那走。今,三哥请客了。”
三哥早被一群妖艳女子拉走。我楞在当场。
“小花,还有货吗?”“妈,没得了。”“哦,那就带这位爷上7号房吧。”老鸨喊。
一女子媚笑着上来挽了我的手就走。
我吃了酒,昏昏戳戳的。瞧眼前妹子,头上卷个盘,人也还长得水灵。
进得7号房,床上又坐有一女子,头蒙了红纱,烛光下显得娇羞。
小花把我送进屋,反手拉了门走开。
“公子,站到做啥。床上来噻。”声音十分的嗲气。“公子请把妹罗帕揭了嘛。”
还揭罗帕,不是电影头取新娘吧?我这样想,手便把罗帕揭了。
蛙!不会吧!好老耶。
吓得我倒退出来,赶紧往楼下跑。
“公子,公子。”嗲声从后面传来。
“哟!那门,怕是公子还瞧不上?”老鸨说。
“搞错了,搞错了,我还以为是喝酒。”
“是喝酒呀,7姐是我们这有名的酒仙。敢不成你是新的,和7姐喝了你就知道什么叫老辣,保你不后悔的。”
“我喝多了,下次吧,下次吧。”我说完,飞腿跑开,不等三哥。
7也?欺也。这,也太那个了吧~
回到屋头,突然觉得灵魂已可出窍。心道:不如趁这当口,上去逛逛。
人间天色已晚,老屋外还挂着两个灯笼,燃出冷秋秋的光。
门打开,一个堂客出来。哟,老婆也出来了。干啥?
“不要再来纠缠,我没心情嫁人,这个拿走。”说完,甩出一包东西,门关上。
“春,我晓得你伤痛,但都这么久了,也该放下心了。我等你哈。”堂客说完走开。
没见过这人。噫!掐指一算,我走二年了哒。老婆也该找了。
是不是哦,对我这么忠心?生前我那门没看出来呢?
老婆回到家,开始洗衣,还是穿的我给她在天池名店买的那件沁花衣服。
屋里的摆设也跟从前一样,连电脑放的位置也没变动,那个放茶杯的地方还铺着一块深色的垫子。
看来一切照旧。
我是否给她托个梦?我的灵魂就在她面前,她是看不见的。
算了,不打扰她的清静吧~!看这日子,也不容易,苦了她。
从模范街到滨江大道一路走来,还是那种虚的繁华。嘉陵江水仍然有股味,几个排污口,还排出股股污水,没得到任何治理。
幽幽的转了一圈,远处传来公鸡的鸣叫,该回了,阎王说6点前要点名的,不然派人来抓。
在阳间受制度约束,在阴间还受制度约束。
唉!这世道,看来那都一样。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11
发表于 2011-9-19 10:53 |只看该作者
这个独特视角,开启了一种新的世界观。好文啊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1-9-17 11:39 |只看该作者
还有,我还没死呢,等我死了,再告诉你哈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1-9-17 11:38 |只看该作者
为啥版主们不评说下。
先上。喝了说话哟
简单故事 发表于 2011-9-17 11:02


没喝你的咖啡,就不说啥了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1-9-17 11:02 |只看该作者
为啥版主们不评说下。
先上。喝了说话哟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1-9-3 14:4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简单故事 于 2011-9-3 15:07 编辑

7。
《灵魂取证》
灵魂出窍后,最想做的,是证实一些当时在人间没明白的事。
初恋时,她为啥拒绝我。记得读书的那会,晚上遗精,我曾无数次的意淫过她的身子。
现在有机会了,可以托梦于她,看看当年她是怎么想的。
还有就是看看她的裸体,和我的想象中一不一样。是不是在意淫中感觉到的那种绝妙的肉身。
人间的天黑下来,我的灵魂飞到了她的住处:
郊外一栋别墅,三层楼房,屋外有个水池。
看来环境不错,比跟我过日子好多了。
她正在二楼的房间熟睡,我看下表,凌晨三点。
床上只她一人,于是我进入到她的梦里。
原来她在做一个十分悲惨的梦,梦她的男人。
一个很惨的画面跳出来,一场车祸,她男人和司机因追尾,闯到一个拉煤的大车下,车身直接进了大车的厎盘,车上的煤倒下来把小车全部盖上,最后燃烧起来,车毁人亡。
她眼角还在躺泪,不过这事幸好已过去一年多了。
她被哀伤惊醒。又一会才睡着了。
现在她又做梦了,梦见在大学礼堂跳舞,哪高年级的,西装穿得笔挺的帅小伙,一直伴在她身边。
好像还有我的画面,狼一样的目光,干巴巴的盯着他们。趁那男人上茅厕的机会,我上去请她跳舞。
她的手很软,拿在手里,我心跳就加快:“为啥不爱我?”
“爱是两个人的情愿,我比你大,我始终把你当弟弟看。”
“那天为啥我们-----?”
“你把我抱好紧,气出不来,况且我必然是女人,你那么大的气场,能不叫我眩晕吗?”
记得,那是一个雨天,在教学楼的巷道,我们相拥,我用舌尖卷着她的舌尖,在她的口内探索,感觉她的牙屎都是香的。
现在看来只是我自个人的兴奋,她的灵魂里出现的是另一个人的面容,就是高连级的帅小伙。
我就是个单相思。如果没有这个高年级对手,我在她心里的幸福指数也只有7成。
我终于明白初恋失败的原因了,她并不爱我。
她梦里出车祸的男子正是她爱人,那个高年级的白马王子。
我仿佛听到一声鸡鸣。
她再睡不着,走向卫生间。
偌大的一个房间空荡荡的,只她一人。
她开始脱衣,想洗洗自己的脑筋,把昨夜一晚的梦洗掉。
她皮肤很白,跟我想象的一样,乳房也大,不过已开始垂掉,乳头不突出,有点凹进去。肚上有了一个游泳圈,还有一个刀痕,看来是剖腹产的。毕竟都四十来岁的人了。总体应该还是不错的。
我过去的意淫虽然没有证实是绝妙的,但确实没白费劲。
鸡叫过了,我得赶紧回去。
地狱的门要关了,几个阎王的打手,拿着鞭子,站在门口。
吼道:“还不进去,找抽。”一鞭落在我的肩上,打得我双脚一跳,飞出老远。
我还有些事情没明白:那次考评,我是送了钱的,领导为啥没提我,也没退我。
------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1-9-3 14:27 |只看该作者
在世间活得久了倦了就会幻想死后的生活。
我信仰唯物主义,极少想象阴曹地府,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1-9-3 14:17 |只看该作者
待俺细细读过,再评点一二!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1-9-3 14:17 |只看该作者
置顶欢迎!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1-9-3 13:42 |只看该作者
现在才看到,先问好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1-9-3 10:09 |只看该作者
6。

我死了。

死了,已化为灰烬,不再残存灵魂,又那来出窍之说?一个智者认为。

是的,表面看是这样,那堆白骨,在2000多度的高温下,燃尽灵魂。

但物质不灭定律告诉:物质是不灭的,人是物质,自然也不能灭。

阴间的环境很静,可以慢慢用时间来思考:

克隆技术把单细胞复制成原体,就是说:一滴血,可以复制出人。

人的头发带有人的血液,从一根头发里提出的血液,自然也可以复制成人体。

克隆技术证明了物质不灭定律的正确性。

人体火化了,看似这个人体完全的消失了,包括它的思想,它的灵魂。它幻化成白烟,飘去空中,加入云雾的行列。只剩下一小堆白骨。

这仿佛打破了物质不灭定律理论?

其实不然,按我们上述说法,一根头发既可复制出人体,那么有一根头发存在的地方就很多:枕头上,沙发上,老婆的衣服上,情人的围巾上,小姐的裙裤上,宾馆的床单上,桌子上,电脑上,总之很多地方都有头发留下。而这些头发虽然并没有进行克隆,但它确实存在,存在就留下了人体复活的基础。

或在某个巧合的机缘下,在自然光照下,在三维图像复真下,它们就出来了。

这就是人总能感觉到虚幻人体的存在,比如鬼的存在。

至于灵魂,便附着在这些残存的物质中随时出窍。

所以,我们不能说一切描述鬼故事的记录都是虚幻的。

于是我关于《我之死》的故事也必然显得十分的真实可信。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