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桃一点都不小,也不喜欢我叫她桃姐,说是听起来像是旧社会地主家的丫鬟,我喊她小桃又实在别扭,只好称她为老桃。 我跟老桃是在体育场认识的,每天我都会去那边跑几圈,最常见到的面孔就是她,见得多了也就认识了,但也是只限于点点头而已,我这人不大出汗,可能是细皮嫩肉的原因,每次跑完了总会蹲跑道一边伸着舌头跟条狗似的喘气。有一次有人给我递过半瓶水,我也没在意,接过来就仰脖子喝,回头才看见是老桃。老桃说,看你着小身板儿搞文艺的吧?我嘿嘿笑着没接茬,那时候太阳刚出来,阳光在她背后把她散开的头发染成了金黄色,她冲我笑,我也笑。 后来慢慢熟悉了,每天早晨我们跑完步以后就会一块儿走一会,她话不多,只会时不时的做几下扩胸运动,然后就是一直安静的听我跟她说那些扯淡的人那些没谱的事,时不时的嘿嘿笑一笑,然后拍我一下说:你这帮孩子。 有一天我们跑完步以后忽然下起了雨,老桃拉我躲她车里,我坐在副驾驶看着她擦拭自己的头发,闻着她身上的香味,车里的空气有些暧昧的甜腻,老桃见我盯着她看,伸手把我的头扭到一边说:看什么看,都残花败柳了。 雨滴砸在玻璃上,溅出一个个涟漪,我打开车里的音乐,竟然是那首《Kiss TheRain》,我倚在座椅上,闭着眼睛,闻着老桃身上的香味,仿佛每一个音符每一个雨滴都砸在了我的心里,我闭着眼轻轻的说:挺好看的。 老桃把毛巾扔给我说:刚才你说什么?
有一天老桃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是让我和她去买相机,相机买回来的时候,老桃揽着我的肩膀说:以后我就是你们摄影圈的人了。 自从有了老桃,我就结束了自己颠沛流离的时代,有活动的时候都有老桃的专车接送,我到现在还记得每次她开车过来的时候冲我笑时的感觉,我依然享受她车里混合着皮革味道的香气。我还是会怀念她微笑时皱起的眉头。 后来,,, 后来,我只接到老桃的一个短信,只是说,我走了。
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人进入我们的生活,然后又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或者根本没有理由就这样离开我们的生活轨迹,或许经常碰面或许永不相见,离别对我们而言,是人生中都会面对的,我们从学校到工作不停的上演着离别送行的剧目,一直到麻木,学会很快的忘记一个人相识一个人爱上一个人离开一个人,同样我们也会很快被别人遗忘抛弃遗失,很多年后当你我擦肩而过时,谁又记得你我曾经在自己的生活里出现过? 我现在依然每天都会去体育场跑步,依然会蹲在跑道一边伸着舌头喘气,偶尔也会有人递给我一瓶水,我再也没有嘿嘿傻乐过,只是简单的说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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