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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都市繁华处的荒诞人生——读杜鸿《穿鞋子的猫走红》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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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繁华处的荒诞人生——读杜鸿《穿鞋子的猫走红》有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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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0:5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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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飘飘 于 2012-12-4 00:34 编辑

      连续几天小雨,天气阴冷,虽值农历十月,却也有了冬的萧索和寒凉。晨起有雾,心中烦郁,而至十点光景,雾气散尽,天气居然放晴。其实阳光并不久违,但让人心生出一种重逢的愉悦和欢欣。这也是人生惯常见的景致罢,苏轼《定风波》里有云: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想必这样的人生境界,多半是让人仰慕。说起阳光,春日里柔媚,夏日里焦灼,秋日里淳和,时近冬日,竟归于明净和清洌。光明便有如此区分,而至于与光明相对应的黑暗,以及时常在光明和黑暗中穿越的人性,实在是耐人寻味。
  
  随手翻读前段时间十月天寄来的《长江文学》,最先看到的还是杜鸿《穿鞋子的猫走红》一文。事实上我已有好几年都未能好好地读一篇小说了。说起因由,这里既有每日里蝇营狗苟,为稻粱谋的无奈;也有闲暇时耽于声色,无由来心生的怠惰。至于另外一点,可能也与观念有关。最初读小说,应该是从十一二岁时开始吧,那时读小说不是读小说,而是读一种别样的人生。那一个个看似呆板的文字符号里,竟藏着种种新鲜和离奇,而这种新鲜和离奇,又是惯常的生活里所不能见的,此时都变成一本书,便紧紧拽在了你的手中,这样的幸福和满足,不言而喻。到后来,历经的事多了,也于是难免有困惑:故事的虚构和人生的凡俗永远是一个矛盾,你永远无法在一个典型的故事中,寻找到一个可靠的理由来支撑起你非典型的人生。曹雪芹言: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想必也是有此处的感慨。感慨归于感慨,生活还是要继续;生活要继续,那文学也就要继续。正如此时我翻阅《穿鞋子的猫走红》,我已是第三次在小说的情节中行走。
  
  故事是以一则寻人启示来开头的,此处的悬疑和小说的名称中透出的荒诞和怪异,是遥相呼应的。毫无疑问,此处的留疑为整篇小说的展开,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也为读者的阅读,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想像空间。当然,悬疑,荒诞和怪异并不能作为一种写作品质和阅读趣味而存在,但悬疑,荒诞和怪异域,如若是与小说的故事情节,生活背景,以及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紧密相连,并与作者的价值批判取向相契合时,那么它便会爆发出一种惊人的力量。卡夫卡所塑造的‘养成了甲壳虫的生活习性,却保留了人的意识’的荒诞,在这里也有了可借用和比照之处。
  
  小说主人公肖七零这个人物的名字本身是值得玩味的。粗略一看,在作者的叙述中肖七零在家排行第七,如此来看叫做肖七零也无可厚非,但这应该并不是作者的本意。很显然,作者是要用肖七零这个名字,来折射出一个大的时代的背景。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到本世纪初,从贫瘠的乡村到繁华的都市,从闭塞困苦,到开放富足,从物质到物欲,这既是肖七零这个人物其个体的生存轨迹,也是一个大的时代发展的背景。一部优秀现实主义小说的构建,其故事情节的展现,人物性格的塑造,人物命运的浮沉,必然要与一个具体历史时代的背景为依托。时代的背景在小说中既可以是直接的叙述和呈现,也可以是间接的勾勒和影射。如本小说直接以主人公的名字来点明小说时代的背景,也可谓独具匠心。
  
  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到本世纪初的三十多年时间,称呼为一个大的时代,是贴切的。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生活的变迁是丰富而深刻的。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国进行了以物质和地域为主导的,社会全面的改革和开放,其中一个直接的结果是造就了中国几亿村镇人口的有序迁徙,以及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在此进程中,村镇人口向城市人口过渡,并逐步形成非典型的,介于农村人群和城市人群之间的第三类人群,或边缘人群,便构筑成这个时代一个大的背景。第三类人群的本质特征,既有他们居住区域和经济生活的不安定性,更有他们内心世界的迷茫和困惑以及精神世界的空置和焦虑。第三类人的存在,深深地打上了这个时代的铬印。第三类人群以他们特有的生存视角,折射出这个时代生活的繁复。
  
  《穿鞋子的猫走红》中主人公肖七零的人生轨迹,便是与第三类人群的本质特征紧密相联的。小说全篇采用了穿插和倒叙的表述手法,最初肖七零这个人物形象,是以一个城市人的面目登场的。走红是一个过程,而此时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徒具有表象的结果。作者通过人物的言行,对这种结果进行了自然的呈现。肖七零在和张茕商讨刊登寻人启示细节时:肖七零看见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便往她桌上再加了一千元;在肖七零想将姐姐的事写成故事时,张茕说;我看钱把你烧昏了,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反正我们多的是版面要卖,只要能通过终审,没什么不行的。通过如此细节的描写,肖七零作为一个世故,尖滑,暴富的城市人形象,便跃然于纸上了。
  
  很显然,无论肖七零这个人物如何善于伪装,归根结底,他都无法抹灭刻于他灵和肉深处的第三类人群的印痕,也就是说,他的人生永远都不能回避他在走红过程中所历经的屈辱,荒诞,怪异,绝望和残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他这个人物形象最终的宿命,想花二十万元将姐姐的生平写成一个感人的故事,这只是他对自己宿命一种有意无意的逃避。在和杜手枪见面的晚上,肖七零做了一个怪异的梦,在梦里,他和自己的妻子开着他那辆开籁车来到了城郊的一片坟地,王月吓得不敢下车,而肖七零独自穿过坟场,最终他看到了一个人蹲在坟墓前刻墓碑,当肖七零对着那人的背影询问时,那人说:他们把我的名字刻错了,我改改。这个梦旁枝斜逸,透出古怪和玄虚,似乎和小说的主题并无关联。细细思量,它却是作者在此处的重要伏笔。
  
  梦中最先出现的景象是坟地,坟地比照的是人生的终结,这和小说最开始的寻人启示是暗自相合的。肖七零看到坟场感到恐惧,很显然,在他的潜意识里是将坟场和他姐姐的失踪联系在了一起。梦里出现的第二个景象是刻碑石的人,其实这已不再是人,而是鬼,这种荒诞正好比拟着作者笔下主人公现实生活的荒诞。梦里出现的第三个景象是‘他们刻错了我的名字,我改改’,名字是一个人存在过的最直接,最可靠的证据,名字看起来有时是空虚,但有时也唯有一个真实的名字,才能准确概括出一个生命的存在轨迹,一个没有名字,或死后名字还被弄错的人生,实实在在是最可悲的人生。梦是出现在肖七零决心要把姐姐的事写出来之后,到此时小说还没有完全展开,能知道姐姐生存轨迹的唯有肖七零这个人物,但他的梦里又出现了更改墓碑上名字的事件,这里的矛盾性正好预示着肖七零这个人物其内心和现实存在着的巨大的裂痕。
  
  小说中杜手枪这个人物的出现,就像是一个有趣的谜。事实上在杜手枪这个人物出场之前,读者对他的人物形象已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和想像,这是通过肖七零和张茕的对话中,张茕的描述来得以实现的:那种看上去像三流作家,实际上还是能写出一点儿像样东西的人。由此可知,杜手枪是一个文人,但他看上去又为何像是三流作家?这必然和杜手枪个人的存在状态有关。
  
  同一时代背景下,不同人物不同的生存状态和存在背景,这是小说家在创作过程中必然要兼顾到的细节。作者在通过肖七零的眼睛扫描杜手枪的生活环境和个人形象时,笔调是平淡而简洁的,不难推断作者是想在此处保留一个中性的立场:他们的车在靠近杜手枪房子的时候,肖七零感觉像是走进了一个乡村,房子是那种小四合院,院子里围着一座小平房,都是用那种灰砖砌成的。院里院外栽种着那种小叶子的白杨树,因为季节已过,白杨树是灰色的,让人看上去像是一张存放了几十年的老照片,整个画面显得清晰,却透着一种淡黄在里面,人还没有走进去,就让人觉得到了上个世纪的某个时间里面’。一个和大都市近在咫尺的作家,最终是出现在以一张存放了几十年的老照片为背景的生活环境里,这样的生活环境无疑和走红后肖七零生活的环境形成了某种反差,这种反差既是作者巧妙的安排,也是杜手枪生存背景的必然。一个人要以手枪为名,这看起来近似于荒唐,但作为文人的杜手枪,平日里要稿费来保证自己最基本的存在需求,而这稿费有进可能是基于纯粹的文学创作,有时也可能仅仅只是倾向于一种利益的攫取——比如应约为肖七零写故事——这在现实生活中是完全合理的。在此处,作者可能也运用了隐性的笔法,对当前时代的文学以及文学者的存在现状提出了自己的批判,而这种批判无疑进一步提升小说的承载量,也因此而增加了作品的深度和厚度。
  
  杜手枪生活环境和肖七零走红后生活环境的反差,既是对杜手枪和肖七零不同人生态度和人生抉择的一种暗示,也是对后继所要展开的肖七零人生轨迹的一种铺排;一张存放了几十年老照片所映衬的背景,它在烘托杜手枪这个人物生活环境的同时,也对肖七零一直浮在表面的人物形象进行了松绑。对于杜手枪个人形象的描写,作者只用了寥寥数笔:肖七零觉得,杜手枪的样子和大街上的行人没有一点儿区别,不同的是,他有一些秃顶。如此的描写看似简略,但这和先前的环境描写是相融的,并和杜手枪自称的老枪相比照,最大程度地凸现出文字内在的张力,使杜手枪这个看上去和大街上行人没什么区别的人物形象,反倒变得清晰起来。
  
  杜手枪这个人物的出现,既是故事情节发展的需要,也是小说内在的主题和价值批判的隐性表达和体现。他不仅是穿鞋子的猫走红这个故事的记录者、旁观者,他还是现实生活的荒诞性和人性罪恶的审视者,批判者。当然,至于杜手枪这个人物本身存不存矛盾和荒诞,这也是值得我们探究的。伴随杜手枪一起登场的,还有杜手枪的女朋友筱影,筱影的存在正如她的名字一般,更像是一个飘忽的影子。筱影和杜手枪的年龄特征是存在着较大差距的,但这种差距似乎并没有影响到他们之间的交流,这种交流的自然和流畅,竟然是让老于世故的肖七零都是有些茫然的。正如筱影自己所说:怎么样,肖老板,这一幕其实是我们排练好的,他让我躲在屋里,说如果你们去外面,他就叫我,然后让我叫上米米,然后让米米带上他的笔记本电脑!这多有意思,有人居然要按情景剧一样来编排自己的生活。杜手枪原本是文人,而这个文人竟然异想天开的要把自己的日常生活都塞进文学当中,这其中的荒诞性是完全可以和肖七零那个古怪的梦相比较的。但更有意思的是,肖七零的茫然也只是瞬间,听完筱影的话,肖七零竟然感觉到,这个杜手枪骨子里有种和自己某种契合的东西。事实上,通过肖七零和杜手枪在咖啡馆里的谈话,也最终证实了肖七零的这种感觉。听肖七零说是他自己害死了姐姐,并问杜手枪作何感想时,杜手枪说:告诉你,你告诉我什么,我都不会觉得奇怪,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充满了荒诞,不光在你身上,在每个人身上都上演着一些荒诞的闹剧,表面上看,这些事都会令人意想不到,其实人人都彼此心照不宣。至此,杜手枪这个人物形象最先浮出了水面,变得异常完整起来。而这处完整甚至穿越了小说本身,变成了一种真实的存在。每个人身上都上演着一些荒诞的闹剧,这是杜手枪对于生活严肃的总结,和肖七零不同的是,杜手枪对于这种荒诞有着清醒的认知和自省,也唯有如此,杜手枪这个人物才能最终完成作者赋予他解构和批判人性的使命。
  
  肖七零的人生轨迹和他姐姐的人生轨迹,是互为交错,密不可分的。正如肖七零的讲诉,直到姐姐离开他之后,他才感觉到她是自己的一个影子。但无论是肖七零,还是作为他影子的姐姐,在历经生活的锻打和时间的解剖之后,最终都是要走向他们各自的宿命。故事是沿着两条线索来展开的,一明一暗:一条线索是肖七零从乡村,到城市,直至走红;另一条线索是姐姐的失学,出嫁,到城市,最后失踪。线索的起端,肖七零和姐姐的命运紧紧相连,其实从肖七零一出生,肖七零的姐姐肖小妹,便走上了她命运的第一个祭台——男权的祭台。
  
  肖七零的姐姐肖小妹在家排行第五,在肖七零七个兄弟姐妹中,肖小妹是唯一的女儿。按常理说,肖小妹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她应该算是幸运的,但现实却与此大相径庭:即使是这样,姐姐一边成长,还要一边分担一些家务,为了给姐姐一些优惠,父母将带肖七零的任务交给了她。这样的景象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不难见到的,女孩子分做家务,照顾弟妹,几乎是被认作天经地义的。即便是年幼,而且只是父母唯一女儿的肖小妹,也是不能例外。这里既有着生活贫瘠的掠影,恐怕更深层次的,依然是中国古已有之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怪。这种思想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似乎更盛行,到目前为止,也是没有完全消失。仅仅比肖七零大五岁的肖小妹,竟然要承担起看护刚出生的弟弟的责任,而这在父母眼里看来,还是给予她的莫大优惠,这本身就接近于讽刺,在这离奇的背后,隐藏着的是现实生活的荒诞和女性命运的无辜。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肖小妹这个人物性格的温驯、善良和坚韧。原本应该是她生命累赘的肖七零,在肖小妹眼里看来却并非如此,相反,肖小妹甚至把肖七零当成是父母赏赐给她的一件礼物。肖小妹上学的时候,便将肖七零绑在自己身上,直到放学再将他放下,由此天长地久,肖七零便成了姐姐身上的一部分。肖小妹是安于接受自己的命运的,她甚至用自己的宽和和自己命运的苦难达成某种微妙的平衡,她从没有想像过要去反抗、逃避或摆脱。但即便如此,肖小妹也没能让这种平衡保持长久。肖小妹失学了,起因是肖小妹的一个男同学柳明说自己心爱的弟弟肖七零是哑巴,这是原本已把肖七零当成是自己身体一部分的肖小妹所无法忍受的,但在争辨的过程中,原本应该扮演中立者的老师,最终却扮演了用温和伪装的父权主义者,肖小妹作出了她人生的第一次抉择:她径直走出了教室,走出了学校,走出了老师和柳明的视线,从此再也不上学了。这也是肖小妹命运第一个祭台的延续。
  
  肖七零是不是哑巴,这是作者有意的留白。直到肖小妹出嫁,肖七零第一次用自己的语言喊出了姐姐这两个字,这个疑问才自然的解开。事实上在肖七零喊出姐姐这两个字以前,作为个体生命的肖七零是不存在的,他的生命只是姐姐肖小妹生命的附从。而从人物塑造的写作意义而言,肖七零十四岁之前的哑巴生活状态,是他内心对自身命运和生存状态的不认同和反叛,这也能从小说后文中找到准确的注脚:肖七零第一次来到汉口,就爱上了汉口。他对城市的气味有着天生的好感。自从他跟着三哥来到了汉口,就对汉口的一切如痴如醉起来。他似乎就是为城市而生的。一个地道的乡下人,却以为自己天生是为城市而生的,这与他最初生命状态的抗拒和叛逆必然是密不可分的,这也为肖七零成为穿着鞋子的猫走红的人物形象和人物命运,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人性的异化是一个长期的、内在的过程,这个过程有时要远远大于从乡村到城市的距离。
  
  肖小妹的婚姻,可以说是她人生第一个命运祭台的结束,同时又是她人生第二个命运祭台的开始。肖小妹的婚姻生活的幸或不幸,限于小说的主题,作者不可能对此进行全面的,细致的呈现。但我们却可以通过作者侧面的描写,窥视到肖小妹婚姻生活的些许端倪,从而来推断出肖小妹婚姻生活的悲剧性:肖七零回到姐姐所在的村子,见到了他的胖子姐夫,二话没说,就将一万块钱放到了他的桌子上面。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多钱的胖子姐夫,面对红晃晃的一大匝钱,眼睛马上放出了光。后来肖七零对他姐夫说:他现在生意忙不过来,要姐姐给他打帮手,工资一个月三千元,效益好还有提成,胖子姐夫听了二话没说直点头。这就是肖小妹生活的主角,一个从来没有见到过一万块钱的人,见到了眼睛里马上放出了光,后来肖七零要肖小妹去给他打帮手,工资三千元一个月,效益好还有提成,这对于一个毫无城市生存技能的肖小妹而言,她要如何才能得到这样的一笔收入,这显然不是这个胖子男人所关心的。到此处,一个势利,贪婪,愚昧的丈夫形象,已维妙维肖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肖小妹与这样一个男人的婚姻,已不难想像会是一种怎样的不幸和悲哀,这也为肖小妹最后的失踪埋下了伏笔。
  
  肖七零能在都市里立足,并最终走红,离不开两个女人:一个是天生丽质的女老板王月,这个女人最终成为了肖七零的妻子;另一个是天生丽质神秘的女客,也是后来肖七零名誉上的生意合伙人疏影。肖七零和王月走到一起,既是一种日常的巧合,也是一种命运的必然。肖七零初到汉口就爱上了汉口,但汉口却没有任何理由来爱上他。初到汉口的肖七零,仅仅只是一个几乎可以说是一无所有的乡下人,繁华的都市对他抱有足够的戒备和冷漠。虽然肖七零对都市的表象生活具有一种天生的适应性,而这种适应性也为其人格的异化提供了最大的可能,但刚刚走进都市的肖七零无法,也不可能一步就彻底溶入到城市生活中来。在肖七零闲居于三哥工地上时,三哥不停地给他找工作,可是,没有一件让满意。这里不相溶的状态,既有都市为所有第三类人群暗设的种种门槛和限制,同时也和肖七零骨子里藏着的虚伪、贪婪和好逸恶劳的人格障碍相关。王月所开设的天生丽质,是千奇百态的都市里的边缘行业,这种行业的边缘性和肖七零作为第三类人群的身份的边缘性是有着内在契合的,问题是肖七零恰恰是在这种接近于阴暗的契合里找到了他自己人生的共鸣。肖七零这个人物最终走进天生丽质,也可以说是他走进了自己人生的宿命。
  
  肖七零和疏影这个女人结识,是他走红人生的关键一步。疏影至始至终都是一个神秘的女人,她的身份颇费猜疑。疏影一开始是以一个淑女的形象出现在肖七零的视线里的,很可惜,这种形象并不能保持长久:肖七零擦着额头上的汗,坐到床上,看着她的背影。他发现她一起床,很快就恢复了先前的淑女模样,他真想像不到要是在另外一个地方,这个女人会横呈在他手下面,任他摆弄。一面是伪装,一面是赤裸裸的欲望,在这个都市里生活的每一个人,似乎都有着自己的一幅面具。在这个混杂的都市里,正如杜手枪所说,随时随地都在上演着一些荒诞的闹剧,而人人都彼此心照不宣。
  
  令人惊奇的是,疏影这个女人身上不但隐藏着欲望,也隐藏着惊人的力量。在她和肖七零达成口头上的生意合作协议以后,她给肖七零的物质人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在很短的时间内,肖七零所经营的天生丽质女宾部就顾客盈门,财源滚滚。可是疏影并不是什么女神,一年之后,疏影突然神秘的失踪,就如同她当初神秘的出现一样,也由此而挑开了这个女人神秘面纱的一角:在她那空虚的躯壳背后,掩藏着的依然是都市中的欲望、占有、利益和出卖。还有一处不是巧合的巧合:杜手枪的女朋友叫筱影,她叫疏影。她们就如同小说的主人公肖小妹的影子一样,她们都有着各自的人生宿命和命运的祭台。
  
  肖小妹刚随肖七零来到汉口的时候,肖小妹便隐约看到自己命运的第三个祭台:站在天生丽质三楼窗口的时候,肖小妹一百个悔不该跟着肖七零到汉口来。但肖小妹依然无法拒绝肖七零的再三劝说,于是肖小妹人物的性格和地位,终归造就了人物命运的悲剧性。至于最初害得肖小妹失学的柳明这个人物的出现,只不过是加重了这种悲剧性的存在。更令人扼腕长叹的是,肖小妹在受辱之后,竟然还要问肖七零这事是不是他和柳明事先串通好的,也由此可见她对生活,对人性还抱有的最后一点儿幻想。很可惜,肖七零的无耻和丑陋,总是藏在他虚伪的面具背后的,这和肖小妹的纯洁、善良,再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只是肖小妹终究是要明了,受辱之后,她没选择报警,也没选择终结自己多难的生命,她只是再次选择了最为符合她人物性格的方式——失踪,以此来控诉她历经的生活的荒诞,命运的残忍和人性的丑陋。
  
  小说的结尾,作者所塑造的杜手枪这个身处荒诞,却相安于荒诞的人物,终于完成了他一开始就被赋予的使命,也从而实现了他对人性和文学最终的穿越——他拒绝了肖七零二十万元的稿费,也便拒绝了肖七零矫情和虚伪的请求,他把肖七零口中自以为感人的故事,最后写成了《穿鞋子走红的猫》,从而为小说灰暗和阴冷的布局,留下了一丝温暖的想像空间。
  
  写到此处,已是深夜,喧闹的城市渐渐安静下来,窗外昏黄的街灯和深秋,交汇成一种奇异和未知。一切都好像是从未发生,一切,又好像是要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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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12-4 06: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第一反应是此文比原小说写得好——如果不是有这样一篇解读,那就是一篇普普通通的小说或者是一篇难以被发现的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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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2-4 00:36 |只看该作者
好了,留个记号明天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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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2-4 00:30 |只看该作者
我先编辑一下再看,不然眼睛会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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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2-3 23:01 |只看该作者

这小字儿写地,要说我看完了,那是我撒谎。不过,我下决心了,一定看完这篇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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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2-3 17:53 |只看该作者
抽空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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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2-3 16:06 |只看该作者
楚飞云 发表于 2012-12-3 16:02
原来和花花是旧相识啊,我还没和他碰过面,目前只是网友,他在我们这个小地方算大人物,等我能和他碰上面 ...

我说好的。{: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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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3 16:02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12-3 15:11
杜鸿。。
如果没记错的话,俺在诸子的时候曾经做过他的一席访谈。
书柜里还有一本杜老师亲赠的小说。

原来和花花是旧相识啊,我还没和他碰过面,目前只是网友,他在我们这个小地方算大人物,等我能和他碰上面的时候,我把你也叫过来,好好和他喝几壶,据说他是海量,我就不喜欢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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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2-3 15:5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楚飞云 于 2012-12-3 16:02 编辑

问好色妞,杨逍,感谢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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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3 15:11 |只看该作者
杜鸿。。
如果没记错的话,俺在诸子的时候曾经做过他的一席访谈。
书柜里还有一本杜老师亲赠的小说。
代问杜老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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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3 13:43 |只看该作者
没看过这本书,楼主评的很认真。敬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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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2-12-3 13:42 |只看该作者
没看过这本书,楼主评的很认真。敬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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