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不讲道理的就是孝道,一个人的出生,并不取决于自己的意志,父母在没有取得儿女同意的前提下,断然将其生下,这是一种罪过,是原罪。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哪里来的父母之恩?相反,倒是父母亏欠了儿女。倘若说存在父母之恩,那前提一定是儿女在主观上觉得幸福,或者说总体上觉得幸福,而且这幸福的根源来自父母,或者说主要是父母造成了他或她的幸福。唯有幸福感这个标准,只有这一个标准能够评定是否应该感恩。然而,幸福感是主观的,父母纵有天大本事,对其儿女将来一生是否能够总体上幸福,也是未可知的。如此说来,原罪不可避免。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养儿防老一说,如果父母是为自己将来的生活安顿而生下子女,从这个初衷讲,儿女对于父母无亏欠可言。犹如投资,一个正常的投资行为,亏了,赚了,被投资方都不欠你什么,何谈亏欠?
人生来是享福的还是受罪的,或者五味杂陈?各家有各家的说法,个人有个人的想法,若以苦为乐,那么痛苦也成了享福,若以乐为苦,那欢娱也只是受罪。但无论做何种推测,命运的无常都不是父母可以左右的,既然如此,一个人的一生是否在他主观是判定为幸福,似乎只有盖棺才能论定,而盖棺的同时,人已经失去了论定的能力。
如果说父母有养育之恩,“至于犬马皆能有养”有什么区别? 穷人家的孩子,生活上还不如富人家的犬马。你会不会说,犬马可以杀之,而父母不会杀你,那我会告诉你,父母虐杀子女的案子比比皆是。即算是有不杀之实,难道就等同于不杀之恩吗?
孝道引申出很多说法,被称为“百德之首,百善之先”。孝经曰:“夫孝者,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本也”儒家讲孝悌,世俗讲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古人要守丧三年,真是荒谬绝伦。
孝道讲的顺从,早就了我等顺民,而这种被压制的顺从,但有时机便倾喷而出转化为暴虐,顷刻间由顺民变为暴民。
我们祖先为孝道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比较有名的二十四孝,让人读完捧腹后胆寒,老莱娱亲,卧冰求鲤,郭巨埋儿。全无科学,理性可言。真如鲁迅所言:吃人。今日各种媒体,变着花样仍然大肆宣扬孝道,其目的为何?
是谁创造了这一传统,是儒家吗?也许是吧,但决定权和最后能够让万民拜倒在这一吃人传统的力量源一定是统治者。他们提倡愚忠,不足以骗人,于是再结合孝,似乎告诉人们孝是与其统治矛盾的。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如果稍加思考,求证便知道,两者不仅不矛盾,而且真是郎才女貌,锦上添花。这个孔子说过:“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说的多明白,一入孝道,从此顺民。而且你在求证一下历朝历代的法典,你就知道,所谓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都是民间的事,真要是危害到皇权,比如谋反谋逆之类,那就要忠孝不能两全,要大义灭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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