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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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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8 13:2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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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欣赏超然 于 2013-1-20 17:08 编辑

抢劫

                                       文 油纸伞


  “老公,这件衣服好漂亮哦。”
  “爸爸,这双鞋子我好喜欢,我要买这双。”
  女儿和爱人在商场里欢喜的挑选着自己喜欢的物品,一脸的幸福。秋桐很喜欢看这种画面,觉得很温暖。
  其实,过年时上街买新衣服是多年的习惯了,平时爱人都是在网上购物,衣服多的都穿不掉。只是,往日里大家都忙,很少有这样的时间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出来购物。
  今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秋桐所在的S房地产公司也受到了市场的冲击,房价一度跌的厉害,很多小房地产公司都倒闭了。秋桐和同事们坚持了下来,走过了最困难的时期。终于等到了房价的一点点回升,预售节点做的非常不错。公司董事长在年会上对大家说:今年的奖金比去年多,下掌声一片。
       老婆和孩子手里提的全是购物袋,步行街上人群熙熙攘攘,过年的气氛很浓了。
       家就在不远的那栋楼群,只要穿过街心公园就到了。秋桐和爱人喜欢步行上街,总觉得那样有情调些。街心公园很冷清,看不见人的影子,地上落满了银杏树的叶子。穿过这个假山群就到公园的出口了,突然在一座假山的后面有一个黑影一闪,秋桐准备抬头细看时,那个黑影已到了眼前,同时一把雪亮的匕首抵在了他的胸前。短短的一秒种之内,秋桐就反应过来了,遇到拦路抢劫的了。这个人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帽檐压的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但是,秋桐还是看清了帽檐下的另外半张脸,那是半张粗糙的黑黑的脸,给人好几天没有洗脸的样子。
       他就这样和秋桐对持着,也不说话。
      “你想要钱吗?可是我身上没有现金,只有这二十元零钱,你要就拿去。”秋桐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元钱在手中扬了扬。
       那个抢劫的人依旧没有说话,他持刀的手明显的在抖动。秋桐仔细看了那只持刀的手,那只手让秋桐很难忘却,那是一只皮肤都开裂了的手,粗糙干涩,秋桐隐隐觉得在哪里看到过这样的手。
      “把刀子收起来,拿着刀是抢劫,是犯罪,会做很多年牢的。”秋桐冷静的对他说。他似乎动了一下嘴唇,终究还是没有说话。凭着直觉,秋桐可以感觉到这个人不是一个惯犯,或许这是他第一次。不知出于何种缘故,他在心里有点同情这个打劫的人了。他持刀的手太绵软了,部队出身的秋桐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太阳穴就在秋桐的眼前,这是自己拳击的最佳点,一记右勾拳就可以放躺下他。但是,秋桐不忍,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自己不想让女儿看见自己暴力的一面。哪怕这种暴力是一种正义的。偷偷用眼角扫了女儿和爱人一眼,她俩在一旁早已吓傻了。
      “真的,我只有二十元钱,我们购物都是刷卡的。”秋桐说完把这二十元塞到他的手里。他的手似乎很麻木,麻木的捏着二十元钱,抖动的更厉害了。
     “赶快把刀收起来,来人了。”秋桐指了指不远去正在朝这里走来的几个公园保安。他终于抬起头朝身后看了一眼,那双眼痛苦、挣扎。他突然一阵哆嗦,扔掉二十元钱,转身就跑。
     “抢劫了!”秋桐的爱人本能的对着那几个保安大叫起来。

      早晨的阳光透过窗子洒在客厅的沙发上,秋桐泡了一杯铁观音在慢慢的品着,手机突然响了。
     “你是秋桐吗?我们是公园派出所的,想找你核实一下昨天下午抢劫的事情。”
     “我们没有损失什么,我估计他不是个惯犯,或许是神经有问题吧。放了他吧。”秋桐平静的说着。
     “你说的很对,他不是惯犯。他是S房地产下属一个施工队的钢筋工,干了一年没拿到工钱,家中孩子又生病了,所以一时想不开,遗憾的是他触犯了法律。你一定要配合我们的工作。”那个民警严肃的说着。
      啪的一声响,秋桐的茶杯掉到了地下,茶撒了一地,房间里弥漫着一种令人窒息的铁观音茶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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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3-1-20 20:05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3-1-9 10:29
先给楼主亲一个

阅读你的作品不少,一直是温柔小心态,我感觉很亲切。我想,你没有把社会想 ...

呵呵,感谢您认真读了小说,并诚恳的提出自己的建议,伞很受益。
您说,我的小说有一个通病,这就对了;或许,这只是一种流派;或许,只是每个人自己喜欢的风格
也许是欧·亨利式的、也许是反转手法。
罗卜青菜各有所好。一如,董卓喜欢窈窕少女,曹操喜欢少妇和别人的老婆一样。
写小说的出发点都是一样的,或讴歌、或揭露。只是我们的表现手法不一样罢了。
一如,女澡堂子倒了,女人都捂着身在往外跑。或许,你一定会说捂住下身
而我说,只要捂住脸就可以了,下面的都一样。
当然,你可以说下面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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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3-1-20 17:14 |只看该作者
楼上讨论热闹,超然浅悟,人性中的一种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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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1-20 12:08 |只看该作者
来读{: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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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3-1-18 10:17 |只看该作者
问好 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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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1-9 12: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甭乱亲,我是哥们,不要乱来,来一块小铁皮挡住,上涂玻璃粉。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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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1-9 12: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过呢,我还有个毛病,或可说态度吧,就是不刻意求质量内涵和深度,而是根据即时的态度来决定用心多寡,甚至也取决于健康状况,我的字一千篇顶多有一篇不是在线临屏的,所以质量和深度有限这也是原因,开笔就一直写到结束发出,所以在哪个论坛开始写的就发在哪里。写字对于我更是生活的方式之一,它不是钱,不含利益,由心到思存在于我的生命时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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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1-9 11: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3-1-9 10:29
先给楼主亲一个

阅读你的作品不少,一直是温柔小心态,我感觉很亲切。我想,你没有把社会想 ...

是啊,你说的挺对的,我挺注重笔法的,但不是为娱乐,首先它是文学艺术,是艺术加工的作品,然后才是我与作品的认识。抱歉的是我的确属于单纯型向思考型转型的人,根源仍然是简单的,所以缺乏深度,或者说我的深度与你们所认同的不在一个位置上,所以经常有人质疑我的字,不论什么,但很少有人能完全解读我的文章。
要不您分析几个我的试试,我给您翻几个去?

哈哈,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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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1-9 11:46 |只看该作者
正所谓 人生何处不相逢嘛  相逢呃 呃 呃 呃 ,,,,,忘了怎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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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1-9 10:29 |只看该作者
先给楼主亲一个
{:soso_e165:}
阅读你的作品不少,一直是温柔小心态,我感觉很亲切。我想,你没有把社会想得那么不堪,这很不容易。这说明你没有边缘人心态,可喜可贺。我要批评的是,你的小说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太追求小说的精致结构,反而拙了。从素材独特性能看出来,你的小说太注重吸引眼球的能量,而忽略了小说观察的深度和广度。任何一个具体现象都不是孤立的,和这社会有千丝万缕的关联,那么我们的选择是什么?我想,纵然你把这些事件当成一种娱乐也是无可厚非的,但社会伦理的坐标会一直匡正每一篇小说的偏颇,你这篇小说很不幸要被匡正。抢劫和贫苦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是其中大多数选择中的某一个发展方向。纵然这个方向是很必要的,阐释这其中逻辑关系也不是短短文字所能表达的,需要深入观察,需要思考过滤。当然,娱乐也是一个方向,这点,我很了解。祝福楼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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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1-9 10: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想不出 发表于 2013-1-9 10:10
给跪了,,,,,,您是我亲大爷。

唉,我也知你们不喜欢一层层探讨社会问题,但这也是必要的,让你无奈很是抱歉。事于探讨,真诚相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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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1-9 10:10 |只看该作者
消息小猪 发表于 2013-1-9 09:56
人民逐渐都安居乐业,让道德复归,国富民也富才有真正的可能路不拾遗,一味将责任推卸给道德轻素质低的贫民 ...

给跪了,,,{:soso_e196:},,,您是我亲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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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1-9 09: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消息小猪 于 2013-1-9 10:07 编辑

人民逐渐都安居乐业,让道德复归,国富民也富才有真正的可能路不拾遗,一味将责任推卸给道德轻素质低的贫民,将小偷小劫严加治罪,却对贪官污吏包庇宽恕,那才是容易导致两极愈加分化,促使社会矛盾一再激化,所谓说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既不给予就业机会,也还要高额生活,苛捐杂税众多,民不匪何以生食乎?
根源在政府,而不在某个小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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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1-9 09: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想不出 发表于 2013-1-9 08:29
小弟服了,,,兄台果然高见。。
我且再问一句,如若像我这种胸无点墨又无原则毫无思想也没有地位的粗人 ...

骂肯定会的了,如果知道是你,没准找你家去,却未必会报警;如果只是个陌生人,不受伤害已经万福了,骂完发泄完就很庆幸,要钱给你钱,要啥给啥,除了必须拼命维护的。如果和文中一样的人,我会老实不客气地请警察一边去,我有权不告。就是我假如的爱人喊了,我也会挡回去,因为亲眼看到那个无奈的抢劫和所谓的罪犯良知战胜本能时,我会去逼他走上邪路吗,我必须为他解释。如果,与文中人无干,而是穷凶极恶不顾穷富乱抢暴劫之徒我必须报警,视其作为而定态度。
没有几个人一开始就乐于抢劫,抢我的我可能就庆幸只丢财了,抢别人我大概就报警了,那种时候无暇分辨,只是义务,所以文中报警的人也没有任何不是。
探讨与实际有时候会存在差距,事于世事的难以明确性,可是这也是必要的,法无情,人还是必须情理双考才是,行为时才有更多认识和作为。
究竟该同情谁,不如问谁导致了抢劫行为的诞生,根源往往才是真凶。那么就需要一点点的找到原因,改变世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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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1-9 09:32 |只看该作者
迷糊 发表于 2013-1-8 19:56
结尾是亮点,不当突出的是法与情,要注意的是,那个主人公和那个民工是来自同一个公司的,一个发了高额奖金 ...


伞问好,多批评!{:soso_e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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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1-9 09:31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1-8 18:20
结尾让人难过,出人意料令人警醒


是吗?那么我的伏笔还算成功的!{:soso_e163:} 问好 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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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1-9 09:30 |只看该作者
消息小猪 发表于 2013-1-8 18:15
法是人造的,却失去了人的温情,但它的出现又是为了维护人的温情,法是这样有情又无情,为什么人反而有时不 ...


问好小猪 拙文谬赞了 {:soso_e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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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1-9 09:28 |只看该作者
想不出 发表于 2013-1-8 16:51
昨天 在杂谈 看到一篇  分给穷人点肉吃,,,
但是 自古法就是法


小想,潇湘一别好久不见。问好 {:soso_e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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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1-9 08: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消息小猪 发表于 2013-1-9 07:38
我呢,恰巧就是那个迂腐的,宁可饿死也不会去抢劫,但只是受到内心原则的束缚无可挣脱才只好被饿死,是所谓 ...

小弟服了,,,兄台果然高见。。
我且再问一句,如若像我这种胸无点墨又无原则毫无思想也没有地位的粗人,某一天把您给劫了,您又作何感想呢?是否骂娘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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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1-9 07:43 |只看该作者
也就是说,宁可挨你们骂,我也不会对自己的内心说假话
拜了,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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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1-9 07:38 |只看该作者
想不出 发表于 2013-1-8 21:01
可是 如果去抢劫,,,那和人吃人有什么区别呢?
说到人性问题呢,,就牵扯到那个 人性本恶和人性本善的 ...


我呢,恰巧就是那个迂腐的,宁可饿死也不会去抢劫,但只是受到内心原则的束缚无可挣脱才只好被饿死,是所谓社会责任感;如果可以挣脱它,我挣脱之前仍首要是找遍一切可以活的工作和赚钱办法,如同时下;冲击我道德尺度的我仍会再考虑,真逼得要死了,我想我在没有强大约束的时候去^我说不出口啊,是讨,是要,是偷,还没联想到抢,这是因为我有思想,有认识,那些普通民众没有这么多理论,如果我处在他们的立场,也许我也会去抢劫的,但我更支持抢劫富人官老爷,就是现在我都毫不含糊地希望有更多的侠盗出现,因为这个世道缺人性.何不让我更没人性呢,还可以说点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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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1-8 21:0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想不出 于 2013-1-8 21:05 编辑
消息小猪 发表于 2013-1-8 20:46
都要饿死了你还要他去守着迂腐的做人道理去饿死吗,我支持抢劫的!这是求生者最真切的呐喊和反抗!
也是人 ...

可是 如果去抢劫,,,那和人吃人有什么区别呢?
说到人性问题呢,,就牵扯到那个 人性本恶和人性本善的问题了,,,就跟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的没有答案,,暂且不扯。
我就想问问 , 你是想当那个抢劫的还是那个被劫的?


先别说那些落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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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8 20:46 |只看该作者
想不出 发表于 2013-1-8 20:04
我倒是觉得越是身处困苦越应心存善念,,,,
切不说法理与人情,这个苦人若是抢的是另一个苦人呢?
他比 ...


都要饿死了你还要他去守着迂腐的做人道理去饿死吗,我支持抢劫的!这是求生者最真切的呐喊和反抗!
也是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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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8 20:13 |只看该作者
消息小猪 发表于 2013-1-8 18:15
法是人造的,却失去了人的温情,但它的出现又是为了维护人的温情,法是这样有情又无情,为什么人反而有时不 ...

{:soso_e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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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8 20:13 |只看该作者
想不出 发表于 2013-1-8 20:04
我倒是觉得越是身处困苦越应心存善念,,,,
切不说法理与人情,这个苦人若是抢的是另一个苦人呢?
他比 ...

{:soso_e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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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8 20:05 |只看该作者
想不出 发表于 2013-1-8 20:04
我倒是觉得越是身处困苦越应心存善念,,,,
切不说法理与人情,这个苦人若是抢的是另一个苦人呢?
他比 ...

这思想,,,,此处应有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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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8 20:04 |只看该作者
我倒是觉得越是身处困苦越应心存善念,,,,
切不说法理与人情,这个苦人若是抢的是另一个苦人呢?
他比他还苦,下雨都得去街上避雨,,那法理还是法理人情还是人情吗?
困苦不应是罪恶的因,罪恶更不能是困苦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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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8 19:56 |只看该作者
结尾是亮点,不当突出的是法与情,要注意的是,那个主人公和那个民工是来自同一个公司的,一个发了高额奖金,一个却分文未得。
法律与人情,分配不公,其实都在这篇文中体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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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8 18:35 |只看该作者
刚才卡掉了,不得已打开电脑上来了,补好回复。{: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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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8 18:20 |只看该作者
结尾让人难过,出人意料令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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