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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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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12:5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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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列,掰了十几天啦,各路精英纷纷跨马横枪加入了战斗。
天涯狂生,主贴要表达的意思是:李天一即使犯了法,也应该只是受到‘法律’的制裁,无需社会的、民众的口诛笔伐。这种现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仇富心理’在作祟。
而他的跟帖,又江郎才尽,生拉硬扯地辩解,李天一有钱运作,可以不接受法律的惩处,因为重判与重罚的结果是一样的。

这牵涉到两个问题,法律与道德。
法律的本源是什么,初衷是什么?是:维护统治阶级意志与利益的,
什么是统治阶级?就是站在金字塔最上层的那一部分人。
成吉思汗诸多的‘伟大’,不是因为他杀了的人合计起来比一战、二战加起来还要多。还是他杀了那么多,依旧被人膜拜与祭祀。
他有罪吗?他杀的汉民族比大和民族少么?他奴役神州华夏,带来的灾难轻吗?我们那一篇历史鞭挞他了?
他也制定了法律,在马背上口述,没有参照前人经验,文字依据。并且非常行之有效,带领他的人民所向披靡。
所以我们说“窃铢者诛,窃国者候”。
罪:是拿着刀子的人,制办帖板上的人,而制定的。
曾经皇姓、黄色都是老百姓不能使用的,否则就是犯法,在当时也是法律啊。并被庶民严格遵守。

再看看我们现在进行时的法律吧:3至10年,7年以上至死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或者加重处罚。取保候审,缓刑,保外就医,假释,,,,,大家参照一下身边的人,或者看到的惩处对象。留那么大一个窟窿,不是给老百姓,做那么一个死结是给庶民的。
再看看我们的执行情况吧:目前我们的看守所,监狱都处于爆满状态,我们国家文化教育虽然不高,但也据说有研究生回家种田了,可是在看守所与监狱则不同,不会写信的占百分之七十,关押的都是草民之中的贱民。银行挪用,贪污的有多少?上千万的案例,最少是6位数。接受惩罚,怎么惩罚的不想多说了,,,,但偷一个轮胎判多少,在柜员机多取点款判多少,不胜枚举。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在化不了,去到监狱还是太子爷。住空调房,打饭洗衣都有人伺候着。
他们的案例将充分体现我们法律的仁慈,他们的待遇将代表我们专政的宽容。

为什么会出现庭下和解这么一个怪胎呢?
比方说许多,车祸,伤害,强奸。被害人会含着泪水选择庭下和解?
本来刑事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啊?因为,民事赔偿常常是一纸空文,——你如果执意把我判刑了,你可能的结局是,除了出一口气,什么都捞不到,所以,我们才有'吃了原告,吃被告‘的美丽传说。乐得做个和事老啊。有钱的出钱,没钱的断脚断手还要活下去,真的那人去坐牢了,什么没得到,而那个人去监狱转一圈又‘保外就医’‘假释’出来了。

良知是什么?
如果法律是一把刀,良知应该是执行法律的手。
如果道德是衡量公平的标准,良知应该是这个标准上的刻度。
如果社会是一个生命体,那么,良知是这个生命体流淌的白细胞。

什么是罪?什么是罚?
老百姓做不到,说一说还是可以的,
如果说这也是一种罪,那么就罚我不要种田吧。
还有什么比辛辛苦苦汗水种的粮食,比喂养了狼,痛得更深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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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3-9 11:15 |只看该作者
在我国 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地方三天三夜你也说不完,任何一个朝代都有不公平存在,只是不公平的天平倾斜到什么程度而已。

就银行来说,一客户在广州办事,发现银行卡丢失,马上跑去银行挂失,可银行规定一定要到原注册地挂失,可账上已经被提款17.6万,当事人请求银行冻结这个账号,银行置之不理,说不符合规定,一天下来,眼巴巴账上的47万多现金被提取一空,客户回到当地,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说银行没有责任。

那次新闻提款事件,一客服去柜台机提款,提款机自动输出17万元,后面银行报案,那客户判了多少年刑。
你想想 银行的17万就是钱,前面那客户的47万就不是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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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3-9 10:10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3-3-9 10:07
笫一个应算是首犯.

是的,这完全是这个团伙轮奸案中的首犯{: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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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3-9 10:0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3-9 09:48
那,应该怪后面那几个,如果他们不跟着上,就不会是轮奸案了噻!

这应该是一个恶搞的帖子,昨天腾讯博客看到的,{:soso_e120:}
李双江在牛逼,也不会去请76个律师这么招摇,
另外,5个人属于团伙犯罪,即使其中一个根本没有实施强奸,还是在门外望风,也是轮奸案中的一个从犯{:soso_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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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3-9 10:07 |只看该作者
战斗 发表于 2013-3-8 23:09
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对媒体表示,李天一因 ...

笫一个应算是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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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3-9 09:48 |只看该作者
战斗 发表于 2013-3-8 23:09
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对媒体表示,李天一因 ...

{:soso_e120:}那,应该怪后面那几个,如果他们不跟着上,就不会是轮奸案了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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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3-8 23:09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3-3-8 23:05
写那个帖的小家伙不知什叫"剝开表面看本质".为什么公众关注李天一案?
还自以为是体制的受益者.

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对媒体表示,李天一因是第一个与被害女子发生关系,所以不构成轮奸罪,只是以判罚较轻的强奸罪批捕,这是律师团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记住啊,轮奸要第一个上!(
才在腾讯微博看到的,这么弱智的帖子{:soso_e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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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3-8 23:0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3-8 22:57
在公汽上,有个人非常恭敬地问另一个人:“请问,您家有什么亲戚担任区委书记或政府机关的处 ...

{: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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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3-8 23:05 |只看该作者
写那个帖的小家伙不知什叫"剝开表面看本质".为什么公众关注李天一案?
还自以为是体制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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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3-8 22:57 |只看该作者
战斗 发表于 2013-3-8 20:55
好在我们审讯过程,会先先问一下,有没有什么社会关系,家庭背景,父母亲是干什么的,
防止 ...

{:soso_e120:}在公汽上,有个人非常恭敬地问另一个人:“请问,您家有什么亲戚担任区委书记或政府机关的处长、局长吗?”
     另一人摇头道:“没有。”
   “那么,你家有人生意做得很大,非常有钱吗?”
   “没有,怎么了?”
    “怎么了?你他妈的踩着老子的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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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3-8 20:55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3-8 15:33
老百姓坐在家里,握有《房产证》、《土地证》,国家制定有《宪法》、《刑法》、《物权法》、《 ...

{:soso_e113:}好在我们审讯过程,会先先问一下,有没有什么社会关系,家庭背景,父母亲是干什么的,
防止‘大水冲了龙王庙’{: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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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3-8 20:5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3-8 15:27
老有人认为我们的法制是健全的,还举例说建国后制定了多少法律。哈哈,外行!其实,所谓法制, ...

这就好像一杆没有刻度标准的称,看人用秤砣啊{: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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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3-8 20:50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3-3-8 15:04
战斗该去当法律制定者!

美国可以持枪,比我们用菜刀砍死的人多吗?
我们用菜刀砍死的人,比在医院没有钱救治死了的人多吗?
需要救治的钱,比到在垃圾桶里钱多吗?

我觉得放个屁,肚子舒服一点{: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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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3-8 20:45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3-8 13:07
我觉得道德上的事情网络管,法律的事情由法庭来管,社会才能和谐,安定。

这个问题要专门写个帖子来回答了。

我那篇《苦逼的猴子——》写了跑得快这个寓言,
李双江跑得快,但他不能确定他的儿子跑得快,{: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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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3-8 15:33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3:}老百姓坐在家里,握有《房产证》、《土地证》,国家制定有《宪法》、《刑法》、《物权法》、《民法》等,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可是,就有政府敢组织拆迁办给你把房子强行拆了!这明显的是违法行为吧?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吧?哈哈,大家有谁看到有人因此坐牢了?你找政府?就是它拆的,你找法院?不受理!你上访?把你抓回来关起来,还不算非法拘禁!哈哈,谈何法制?蒙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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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3-8 15:27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3:}老有人认为我们的法制是健全的,还举例说建国后制定了多少法律。哈哈,外行!其实,所谓法制,不仅仅是指立法,而是指立法、执法与守法的统一。我国在立法上,不可谓不多,但缺乏可行性、成为一纸空文或朝令夕改的也不少!在执法上,除了有些法律根本无法执行外,更有人为不执行和阻碍执行的现象;守法方面则更差了,不要说平民,就连公权机关都不守法!某些案件之所以能引起网民的关注,恰好反映出我们的法制是不健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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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8 15:04 |只看该作者
战斗该去当法律制定者!{: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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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8 13:07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道德上的事情网络管,法律的事情由法庭来管,社会才能和谐,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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