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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人性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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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解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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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21:2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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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魔鬼胡安 于 2013-3-31 21:40 编辑

  
  所谓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记得去年的12月,由拿督与砸潭引起的破鞋风波,砸潭是旗帜鲜明的反对,拿督在经过一番争扎后神秘失踪,而砸潭貌似大获取胜。


  可笑的是,事情过了不到一个季度,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知是阴差阳错,还是啥原因,近一个月砸潭象打了鸡血一样,为专职破鞋高呼,而且是不分男女同仇敌忾,其转变另人诧异!


  更灵异的是,在这热火朝天的时候,拿督及时出现,居然打出与砸潭相同的旗号,如盟友一般。


  回想以前拿督的文,还停留在兼职破鞋,如今更进一步,是搞职业破鞋,甚至性别夸界,这到底是思想的进步,还是人性的沦落?是砸潭被拿督征服了,还是砸潭的兑变感动了拿督,唤起他思想的再一次飞跃?


  搞不懂!


  人性的欲望,是果子成熟的呼唤,本来很简单的逻辑因人类文明的发展而被格式化了。


  回想动物世界就简单,群居类型的动物,多是雄性在雌性面前争斗,强者抱得“美人”归。印象中,好像没有是以物换取交配权的,这种情形只有动画片里才看得到。所以,如果在动物世界中,象拿督这类优异物种,估计早就儿孙遍地,优良基因得到繁衍。


  可现实如何?传说拿督仍是一钻石王老五,到现在仍如一只无脚的小鸟飞在花丛中,家花、野花、以至于升华到奇花异草。


  从拿督的文看出,曾几何时,他也想如普通人一样有个稳定的恋人,成家立业,但那个可怜的阿丽刺激了他,让他对女人失去了信心,尽而进行报复,每采一朵家花,让他更坚信女人的不可信,其实这思想的根源是什么?个人认为就是所谓的文明,道义廉耻的封建思想在作怪,就如以前的男人找老婆一定要找处女般。


  卖淫,我没嫖过,都是道听途说,所以没有发言权。只是从晚上收音机中的零点一加一中发现,通常打电话的就是那些去光顾的人,病症说得另人发毛,相信这些电话的真实性。我在想,人的肌体是有损耗的,试想我们嗓子唱一晚的卡拉OK都发哑了,一个女性的那部位不休息的做活塞运动,会是什么结果?这种非自然的形式,无疑对人体是有害的。


  另外,性病是有潜伏期的,会有什么后果大家都懂,退一步说搞处的,也未必能放心,如今造假技术日新月异,反正是上得山多终遇虎。很佩服拿督的献身精神,估计不是买瓶红酒那么简单,有可能是孔雀胆。


  所以,卖淫是要立法管理,起码能保障高端消费人群的安全。或者也能如网吧一样,象征性的起到阻挡作用,尽管依然出现不少青少年沉迷网吧猝死的情况。


  但我觉得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应该从思想上解放,让人性回归自然,象动物一样,而且是男女平等,身体是属于自己的,只要你愿意就行,那不是什么交换,是灵与欲的结合,是人间最圣洁的交往。婚姻只是一种形式,而不是一个枷锁,她只是负责给孩子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孩子是属于国家的。夫妻间不存在对身体的约束,甚至可以母系氏族,男人只是走穴,孩子跟母亲,这样,女人会因经济原因而慎重考虑生孩子的问题,对国家计生有帮助,还有个好处,卖淫旧鞋根概念将不复存在,因为那只是走穴行为,男人也不会因女人的不忠而狂躁走极端,这样如拿督这样的优良品种,可以以他的魅力吸引多个女人愿意为他生儿育女,人类的优良基因得到发扬,女人也不必为贪恋情色而加上心理负担,并且由于婚姻的不确定性,让即使结了婚的女人随时保持最佳状态,不因婚后就产生惰性不施粉黛暴饮暴食,成了肥师奶……



  
  以是仅是个人观点,纯属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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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3-4-3 19:3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2 21:23
没有,才需要去争取啊。否则人类的文明何从进步?

好象除了原始社会,公平这个词就没有再沦回过,所谓争取,只是“不公平”从一群人换到另一群人身上,又重另一群人换到另一群人,比如就象太平天国,为了争取公平,抢夺了政权,但夺了之后,它就真的实现了公平吗?只不过是换了一个政权而已,换了个口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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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3-4-3 19:23 |只看该作者
基督山公爵 发表于 2013-4-2 23:14
死亡是公平的
每个人都一样

人已经死了,不存在竞争,只是一种结果。
额说嘀是过程,不公平{: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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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4-3 19:21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2 10:07
呵呵,人类社会有过父系、母系循环码?好像自从男性主宰了社会以后,就没再让女性翻过盘。

尽管有过不 ...

决定社会的形式,主要是生产力的发展,当初为什么转成父系,主要是因为男人的劳动能力比女性强,但随着科技发展,这种落差会不断减少,所谓此一时彼一时,现在不是有很多国家也有女总统嘛{: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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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4-3 10:3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3 10:07
曾经有过一个说法: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是人人都有的“平等”。其实,只有生不带来,人人“平等”。


{:soso_e122:}说的也是,
有钱人可以有很多陪葬品
穷人可能就是把骨灰放家中,
现在好象还流行撒海的,
还有种树的。

但对逝者不知有没有意义?
他能感觉到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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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3-4-3 10:07 |只看该作者
基督山公爵 发表于 2013-4-3 00:50

死都死了
还计较埋在哪

曾经有过一个说法: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是人人都有的“平等”。其实,只有生不带来,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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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4-3 00:5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3 00:39
死亡也从没公平过。
有钱人能葬在豪华墓地,。。。。。。穷人嘛,。。。。。。


死都死了
还计较埋在哪
白死了(不仅是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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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4-3 00:39 |只看该作者
基督山公爵 发表于 2013-4-2 23:14
死亡是公平的
每个人都一样

死亡也从没公平过。
有钱人能葬在豪华墓地,。。。。。。穷人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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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4-2 23:52 |只看该作者
空谷的回音 发表于 2013-4-2 23:20
公爵你整天纠结这些问题干嘛

哪纠结了
看清谁纠结了没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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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4-2 23:20 |只看该作者
基督山公爵 发表于 2013-4-2 23:14
死亡是公平的
每个人都一样

公爵你整天纠结这些问题干嘛{: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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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4-2 23:14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4-2 21:07
公平公正?现在世上哪有真正嘀公平公正?

死亡是公平的
每个人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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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4-2 21:23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4-2 21:07
公平公正?现在世上哪有真正嘀公平公正?

没有,才需要去争取啊。否则人类的文明何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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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4-2 21:09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2 09:54
如果是抱着一个“玩”的心态,那确实没有什么区别。那样的“性自由”,只是“性淫乱”。那个情感,只是欺 ...

可能会很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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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4-2 21:07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2 09:44
公平、公正是人性的体现。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等丛林法则是与动物的本性相同。

公平公正?现在世上哪有真正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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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4-2 21:06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2 09:39
公爵更多的只是斜而已。

斜风细雨也不错{: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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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3-4-2 17:0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2 10:07
呵呵,人类社会有过父系、母系循环码?好像自从男性主宰了社会以后,就没再让女性翻过盘。

尽管有过不 ...

{:soso_e120:}你家都是你去买酱油了,估计属于“母系”掌权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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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4-2 10:07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4-1 21:39
嘻嘻,额介里嘀“穴”是洞穴嘀含义,引申为窝,家居嘀
额也没说婚姻不负责任,额不是说了婚姻是为了给孩 ...

呵呵,人类社会有过父系、母系循环码?好像自从男性主宰了社会以后,就没再让女性翻过盘。

尽管有过不少女性掌握过最高权力,但那只是最高权力的循环,从没有过社会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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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4-2 10:01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4-1 21:29
为了严禁卖淫、嫖娼,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 ...

卖淫不像吸毒,存在“瘾”的问题。所以,劳教是种荒谬。
而“破水桶”的破洞位置很高哦,只有高层和聪明人才能自由进出。而对底层的大众来说,那可是铁板一块滴。{:soso_e12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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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3-4-2 09:54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4-1 21:11
有什么不同,不都是玩一个不专属于自己的女人或仿女人吗?只不过一个是存在一定情感的,另一个真的就是物 ...

如果是抱着一个“玩”的心态,那确实没有什么区别。那样的“性自由”,只是“性淫乱”。那个情感,只是欺骗,最终只会伤害。
可要是因为爱,那就大不相同。因为爱的“性自由”,才是人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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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3-4-2 09:44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4-1 21:05
什么叫人性?归根结底,并不见得比动物高尚很多。

公平、公正是人性的体现。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等丛林法则是与动物的本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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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4-2 09:39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4-1 21:03
对公爵不是太了解,总觉得他有股邪气,但又不是太邪嘀那种
可能是坏人中嘀好人,好人中嘀坏人吧{:soso_e ...

公爵更多的只是斜而已。{: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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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3-4-1 21:39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1 13:52
但我觉得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应该从思想上解放,让人性回归自然,象动物一样,而且是男女平等,身体是属于 ...

嘻嘻,额介里嘀“穴”是洞穴嘀含义,引申为窝,家居嘀
额也没说婚姻不负责任,额不是说了婚姻是为了给孩子一个稳定嘀生长环境吗?
母系社会,有什么是不可能嘀,人类社会嘀进化本身就是一个大循环,尽管表面形式相近,但实际是一种升华
就如时装,复古,却又比复古更前进了{: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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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4-1 21:29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1 13:45
所以,卖淫是要立法管理,起码能保障高端消费人群的安全。或者也能如网吧一样,象征性的起到阻挡作用,尽管 ...

为了严禁卖淫、嫖娼,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对刑法有关规定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组织他人卖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二)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三)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
  引诱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依照本决定第二条关于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规定处罚。
  四、卖淫、嫖娼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
  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五、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依照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处罚。
  六、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从重处罚。
  七、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其限期整顿、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八、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负责人和职工,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隐瞒情况或者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九、有查禁卖淫、嫖娼活动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使违法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事前与犯罪分子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以及卖淫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
—————————————————————————————————————————————————————————
不懂法律,上网查了查。
确实是有立法,而且对那种鼓捣别人卖淫的群体管嘀很严。
卖淫嫖娼嘀只是劳改罚款而已

估计是担心他们嘀健康,很难管理,所以一刀切,你知道中国嘀法律向来是象个破水桶似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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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3-4-1 21:13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1 13:42
卖淫,我没嫖过,都是道听途说,所以没有发言权。只是从晚上收音机中的零点一加一中发现,通常打电话的就是 ...

为了赚钱,有什么是不可以发生嘀?
是否违法,没人捅出去,就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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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3-4-1 21:11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1 13:31
 所谓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记得去年的12月,由拿督与砸潭引起的破鞋风波,砸潭是旗帜鲜明的反对,拿督在经 ...

有什么不同,不都是玩一个不专属于自己的女人或仿女人吗?只不过一个是存在一定情感的,另一个真的就是物件了。
其实如果是真的,那说明基督对女人的看法已经是哀莫大于心死了。
不知介三个月他出了什么状况{: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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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3-4-1 21:0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1 13:37
回想动物世界就简单,群居类型的动物,多是雄性在雌性面前争斗,强者抱得“美人”归。印象中,好像没有是以 ...

什么叫人性?归根结底,并不见得比动物高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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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3-4-1 21:03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4-1 13:09
公爵堕落了。
魔鬼不砸坛改砸公爵了?
偶看来也该学胡安了。

对公爵不是太了解,总觉得他有股邪气,但又不是太邪嘀那种
可能是坏人中嘀好人,好人中嘀坏人吧{: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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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4-1 21:01 |只看该作者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4-1 10:13
合法化后,妓的税率不会低,妓院剥一层税,妓女个税也不会少,
所以税负大,卖淫女不会去妓院明卖,只会 ...

嗯,额也是这么想嘀,中国国情,这种情况将会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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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3-4-1 20:58 |只看该作者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4-1 10:02
 但我觉得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应该从思想上解放,让人性回归自然,象动物一样,而且是男女平等,身体是属 ...

{:soso_e163:}嗯,志同道合,也祝美女早日实现,请大伙儿吃喜糖{: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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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3-4-1 13: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偶是来看酱油的 于 2013-4-1 13:54 编辑

但我觉得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应该从思想上解放,让人性回归自然,象动物一样,而且是男女平等,身体是属于自己的,只要你愿意就行,那不是什么交换,是灵与欲的结合,是人间最圣洁的交往。婚姻只是一种形式,而不是一个枷锁,她只是负责给孩子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孩子是属于国家的。夫妻间不存在对身体的约束,甚至可以母系氏族,男人只是走穴,孩子跟母亲,这样,女人会因经济原因而慎重考虑生孩子的问题,对国家计生有帮助,还有个好处,卖淫旧鞋根概念将不复存在,因为那只是走穴行为,男人也不会因女人的不忠而狂躁走极端,这样如拿督这样的优良品种,可以以他的魅力吸引多个女人愿意为他生儿育女,人类的优良基因得到发扬,女人也不必为贪恋情色而加上心理负担,并且由于婚姻的不确定性,让即使结了婚的女人随时保持最佳状态,不因婚后就产生惰性不施粉黛暴饮暴食,成了肥师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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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的挺好。婚姻,只应该是一种生活的形式,不应该成为枷锁。尤其是人们精神与肉体的囚笼。但婚姻应该是种责任。是私有制下人性的责任。

至于说到回归母系社会,那就很可笑了。而将灵与欲的结合看成是走穴?那就更可笑了。{:soso_e113:}要知道“走穴”,基本上,可都是为了金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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