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裤子只穿了一次就破了几个洞,但商家不承认裤子有质量问题,并拒绝消费者退货。3月7日,在咸宁市通山县工商局九宫山工商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消费者吴某拿到143元退款满意而归。 2月9日,居民吴某在九宫山镇某服装超市花143元购买了一条男西裤,穿着七天之后,发现裤裆处破了三个洞,于是来到服装超市要求退货,超市负责人却声称裤子是人为损坏的,并无质量问题,拒绝退货。 无奈之下,吴某只好找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九宫山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前往服装店进行调查,工商人员经过认真检查发现该裤子的布料有问题,稍一受力裤子就会开裂破洞,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 执法人员耐心的向该服装超市负责人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最终,其同意退还消费者全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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