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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打传办日前发布打击传销警示,提醒广大毕业生和求职者警惕打着“好工作”“高收入”等旗号的传销组织陷阱。
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了解到,目前正值高校学生毕业或放暑假之际,部分不法分子以暑期勤工俭学、外出旅游等为幌子,利用年轻人涉世未深、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且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拉拢、诱骗其进入传销组织。
据介绍,由于求职心切,一些学生面对传销组织宣扬的“好工作”“高收入”,失去了抵制诱惑的能力。加之传销组织采取限制人身自由、上课洗脑等手段,导致一些大学生迷失于传销漩涡中难以自拔,有的加入之后以交学费的名义向家里骗钱入会,有的以旅游的名义将其他亲戚朋友和同学骗来,引发大量社会纠纷和矛盾。
河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大部分传销组织往往以更隐蔽的面目来掩饰其违法犯罪实质,对于学生来说,特别要警惕那些现实中的潜能培训、企业管理能力培训、成功学培训等招生和培训活动,这类传销往往需要学员先交纳培训费用,然后通过洗脑教育,要求学员再交纳费用学习更高层次的培训,并要求学员推荐发展其他人员加入;有的则以“网络销售”为旗号,通过网上招聘或者同学朋友异地邀约发展人员,伴有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敲诈手段;有的以“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网络资本运作、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为旗号,搞互联网网络传销,虚拟性更强、更具欺骗性。
除此之外,传销组织的“新外衣”还有:以“人际网络、直销、网络营销”为旗号异地拉人头传销,实际上大多数没有可销售的产品;有的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优化资本、资本孵化”为旗号骗人投资,或者假借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开发等名义哄骗群众加入;还有的以“PE、私募股权、投资入股”为名义搞金融传销,金融传销往往夹杂着涉众型非法集资,危害巨大。
河北省工商局相关人士提醒说,尽管传销的手段和形式不断发生着变化,但传销本质不会变。传销的三个特征表现是:是否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是否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是否存在团队计酬。一旦符合这三个条件,即可确认为传销。“传销有两个组成要件”,该人士解释,其中之一是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第二个组成要件就是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河北省工商局等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和毕业生在择业和求职过程中,认清传销本质,谨慎对待朋友推荐的投资或者项目,慎重应对朋友邀约。一旦发现传销活动,要主动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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