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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刑事案件辩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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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辩护指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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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8 14: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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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13-9-28 16:28 编辑

   
1.坚决不请律师,尤其是口若悬河的大律师。
     
2.不管心里多憋屈、多不服,都要主动认罪,说你杀人你就杀人,说你轮奸你就轮奸,说嘛是嘛,决不犟嘴。
      
3.要痛哭流涕地悔过,自己用左脚狠狠踩自己右脚,再用右脚狠狠踩自己左脚,最好在法庭上连抽自己二十个嘴巴子,piapia的。
      
4.如果有同案犯,别管是骨肉相连还是伉俪情深,别管是磕过响头的兄弟还是喝过鸡血的弟兄,都要撕破脸地揭发,最好把踹寡妇门的事儿都说出来。
     
5.要积极赔偿受害人,赔得越早越好、越多越好。
      
6.如果家里钱不多,要有卖房卖地、卖儿卖女(这个国家不允许,但说说无妨)、砸锅卖铁的意思表示。
      
7.含泪向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的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
      
8.如果是领导干部,要分别向党、人民和国家致以深深的歉意,并发誓:“下辈子如有可能,我来生还做您的官!”
     
9.庭审结束前,要向公诉人、法官、法警各鞠三个90度直角的大躬,以示谢意,并轻声叨念:“辛苦了您哪!”
      
10.在被法警带出法庭那一刻,要一步三回头地向主审法官行注目礼,如果有可能,最好使出浑身力气喊一嗓子,注意千万别喊:“再过二十年,老子又是一条好汉!”要喊:“法官大人,您放心判吧,我死了也不会上诉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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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13-10-1 20:43 |只看该作者
风飘飘 发表于 2013-10-1 11:24
总而言之,还是把孩子教育好。

总而言之 还是你总结的好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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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13-10-1 11: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总而言之,还是把孩子教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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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13-10-1 00:56 |只看该作者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3-9-28 14:48
啥都不如钱厚好使。拿出五百万,让那姑娘撤诉。。。。

不过,真要那样的话,这世界太可悲了。有钱,就可 ...

500万?
哪怕先给个10万,就没后顾之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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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13-9-30 23: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8 14:57
当初,李双江接到酒吧经理的电话,只需给五十万就了结了,但李家没有这么做,没有这么做的原因实际上不光 ...

我还是认为这孩子是该知道天高地厚了,现在长教训还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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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13-9-30 17: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9-30 15:56
冠军也不灵,还是要霸王硬上弓捞第一
改名时应该学学胡汉三,也许这回就判2、3年还带缓期了

当初应改成日本名:李二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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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13-9-30 15:56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30 15:17
我还写过一篇帖子。李天一改成李冠丰,还是第一名,冠军嘛。

冠军也不灵,还是要霸王硬上弓捞第一
改名时应该学学胡汉三,也许这回就判2、3年还带缓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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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13-9-30 15: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9-30 14:00
据央视介绍,刑法没有轮奸罪,还是按照强奸罪论处的,李天一第一个上的,名字没改好

我还写过一篇帖子。李天一改成李冠丰,还是第一名,冠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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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13-9-30 14:00 |只看该作者
据央视介绍,刑法没有轮奸罪,还是按照强奸罪论处的,李天一第一个上的,名字没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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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13-9-30 13:33 |只看该作者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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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13-9-30 08: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呵呵,活动活动,准备一天的繁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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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13-9-30 08: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30 08:33
自己的版门可罗雀,天天舔张老脸混这干嘛?几个破逼笑话不缺,真的。

小麦,店大不欺客,来一个赚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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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13-9-30 08: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说武宫是老顽童我信。
就你那吐了吧唧俗不可耐的
痞子坯子味儿,装一辈子
也就一脸褶子的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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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13-9-30 08: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自己的版门可罗雀,天天舔张老脸混这干嘛?几个破逼笑话不缺,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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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13-9-30 08: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人武宫讲话了,别垂着个肿眼泡皮带勒到肋巴骨下的到处装逼要酷了,要点脸有那么难吗?天天跟哈巴狗似的跟着人家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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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3-9-30 08: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9-30 01:12
你曾三番五次攻击我,到底为啥?你吃多了撑得?你肉麻关我屁事?我看你还腻歪呢!

叨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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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13-9-30 01:12 |只看该作者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30 00:39
不会我可已教你
别老拿肉麻当有趣


{:soso_e123:}你曾三番五次攻击我,到底为啥?你吃多了撑得?你肉麻关我屁事?我看你还腻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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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13-9-30 01:1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3-9-30 01:14 编辑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30 00:35
你是不是被人颐指多了?
颐指了吗?


{:soso_e113:}哦--,那我也直一下啊:你赶紧闭嘴,溜一边去吧!顺便问一声:“你有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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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13-9-30 00:45 |只看该作者
刚看了电影《全民目击》,当女儿冲动闯祸杀人之后,父亲伪造犯罪证据替替女儿顶罪,担当那座龙背山的故事,看的真纠结真想哭,不管怎么挣扎,女儿的犯罪事实是改变不了的,太残酷了。

跟电影相比,梦鸽还算幸运,毕竟李天一没有杀人,还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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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13-9-30 00: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会我可已教你
别老拿肉麻当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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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3-9-30 00: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把年纪,学也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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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3-9-30 00: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辩,回帖又怎么了?

你说话客气点,懂礼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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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3-9-30 00:36 |只看该作者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30 00:31
睡吧,洗洗,不早了。
明天再说

{:soso_e122:}嗯,乖,记得刷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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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3-9-30 00: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你是不是被人颐指多了?
颐指了吗?

说话比较直,效率高一点。

对吧,大半夜的别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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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3-9-30 00:35 |只看该作者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30 00:28
客气吗?不客气吗?干嘛要客气?
不辩就不辩,那么多废话干嘛

{:soso_e113:}我正要问你呢!不辩你就不回帖呗,张那么大口气又重的嘴,吼些个废话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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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3-9-30 00: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good night

good morning

see you 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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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3-9-30 00:32 |只看该作者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30 00:28
怎么算客气?你谁啊?

{:soso_e114:}我就是一个普通网友!咋的?你觉得你找我辩论没油盐的问题没趣,你就自个打住!少颐指气使!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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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3-9-30 00: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睡吧,洗洗,不早了。
明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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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3-9-30 00:29 |只看该作者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30 00:03
那法官的判决也是仇富仇官的?

{:soso_e113:}我的原话是“当今社会不公造成的仇富、仇官心态,和权贵、富人对法律的藐视,在此案中表现的比较充分。”我提到法官了吗?我这里指的是某些人的表现,你挺聪明一人儿,咋不能正确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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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3-9-30 00: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怎么算客气?你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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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3-9-30 00: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客气吗?不客气吗?干嘛要客气?
不辩就不辩,那么多废话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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