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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把我给坑了。”近日,山东青岛市民曲先生向本报青岛记者站反映,他因轻信电视上播出的“舒筋健腰丸”药品广告,花数千元买了4个疗程的药,却根本没有取得广告中宣称的疗效。
吃4个疗程腰还疼
家住青岛市崂山区的曲先生今年刚过40岁,在一家企业工作,孩子上幼儿园,妻子待业在家,家里的主要收入就是他每月三四千元的工资。2010年,他经常感觉腰疼难忍,经医院检查确诊,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并椎管狭窄”,这给原本经济就不宽裕的小家庭罩上了一层阴霾。
“这两年,什么重活都干不了,为了治病,大医院也去了,小诊所也去了,止疼药吃了不少,膏药也贴了一堆,一直保守治疗,效果不是很理想。”9月6日上午,曲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年初,当地电视节目播出的一则舒筋健腰丸药品广告让他动了心,其中宣称该药是“腰椎间盘突出症专用药”,“独含骨肾素BNT,4—5个疗程可治愈腰椎间盘突出,快治腰突不复发”。广告中还有专家现身说法,称该药“是足以让我国中医骄傲的奇迹,得到了国际上的骨伤医学联合会的认可”。
曲先生告诉记者,或许是有病乱求医的心理作祟,今年4月下旬,他拨打了广告上公布的热线电话,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到该市中瑞堂大药房购买了4个疗程的舒筋健腰丸,一共花了3160元。
一个疗程为一个月的时间,第一个疗程还没有结束,曲先生就后悔了。“广告上说3天快速止疼,可我吃完第一个疗程了,腰还是疼。后来打广告上公布的专家咨询电话,他们让继续吃,没想到,吃完了4个疗程,腰照样疼。”曲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其于8月9日在当地医院进行检测的报告单,检测结果仍然是“腰椎间盘突出并椎管狭窄”。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还有不少消费者也有类似遭遇。
“专家”宣传有功效
记者发现,当地电视节目已经停播了该广告,但在某视频网站上仍然能看到该广告。
在舒筋健腰丸视频广告中,一位主持人开场就邀请一男一女两位“专家”、“教授”给大家讲授腰椎间盘突出的常识,介绍舒筋健腰丸的功效和优点,并推荐患者使用。此外,主持人还让一些自称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病症并吃过舒筋健腰丸的患者,讲授该药效果如何如何好。
广告视频中的所谓专家和患者信息不详,记者也无法进一步考证其身份。然而,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查询得知,媒体播放的舒筋健腰丸广告内容和经过该局审批过的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舒筋健腰丸广告内容明显不同。
经过审批的舒筋健腰丸广告,内容简洁明了,只有对话和旁白。“男中音唱:腰腿疼痛怎么办?”“演员1和演员2说:舒筋健腰丸!”“男中音唱:腰腿疼痛怎么办?”“演员3和演员4说:舒筋健腰丸!”“男中音唱:腰腿疼痛反复发作到底该怎么办?”“演员5和演员6说:舒筋健腰丸!”而在媒体播出的广告中,“演员”成了“专家”和“教授”。
该药广告批准的功能主治是“补益肝肾、强健筋骨、驱风除湿、活络止痛。用于腰膝酸痛”。媒体广告却宣称,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的专用药,专治腰椎间盘突出症及其引发的坐骨神经痛、椎管狭窄、腰椎骨自增生、腰肌劳损等各种症状”。
记者拨打曲先生提供的舒筋健腰丸“康复手册”上标称的厂家即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的咨询电话,对方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曾多次被查处
记者通过网上查询得知,2007年至今,舒筋健腰丸广告发布方多次因虚假宣传被各地执法机关查处。如2007年,因虚假宣传,被浙江省省药监局查处;2011年8月,因8次违法播放广告,被广东省食药监局查处;2011年,因擅自发布广告,被新疆食药监局查处。
根据《广告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文剑南律师分析指出,媒体上刊播的舒筋健腰丸广告,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广告内容不一致,大部分内容都超越了上述法律及法规“划定的红线”。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该药品广告的发布,撤销该品种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同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记者发稿前获悉,曲先生已经向山东省青岛市食药监局举报了舒筋健腰丸广告涉嫌违法的情况。本报对此事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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