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跟六星一个版友聊天,说起做家务,我说我当年特喜欢洗烫衣服和做饭。她笑,不信,说你们男人做家务,就是心血来潮,一次两次的可以,长期的大量的家务还是女人做。
她是不了解醉笑。
可能很难理解:洗烫衣服和做饭,对别人来说,是不得不做的家务活,但对我来说,却是一种乐趣。
前妻从小娇生惯养,不会做家务,但并不懒,爱干净,回到家就开始擦地,擦窗台,擦厨房,擦卫生间瓷砖。一擦就是俩小时 。而我喜欢洗衣服,刚结婚的时候,家里有一台日立的双桶洗衣机。下了班,或者周末,我喜欢把衣物床单之类的塞进洗衣机,注水,放洗衣粉,一拧定时器,伴随着洗衣机的轰鸣声看电视,轰鸣声一停,过去把洗衣桶里的衣物捞出来一件一件的放进甩干桶,码好(不码好,甩干桶旋转起来四处碰壁,咣咣当当的,还得揭开重来)。盖上盖子,再拧定时器,这时候你不能离开——双筒洗衣机没有配重,甩干时洗衣机摇晃的厉害,你得按着,也就两分钟。甩完再捞回洗衣桶,继续注水,然后再拧定时器,漂洗,擦擦手点颗烟,回去接着看电视。然后再重复一次,一洗两漂,然后把洗好的衣服放进一个大盆抱到阳台上,一件件挂起来。——这个过程,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极有成有感的生活乐趣。
再说烫衣服,醉笑从小爱臭美,上中学的时候,洗好的棉布裤子,穿之前的晚上,一定叠的平平整整,放在枕头底下压一宿。但毛涤裤子洗过之后,全是褶子,不用熨斗熨烫就不能穿了,那时候哪里有干洗店啊,全是自己烫,我很早就会烫衣服。
结婚不久后的一天早上,我在做早餐,前妻自己熨裤子,我做好了早餐端出来,一看她熨的裤子,哭笑不得:一条纱裤,每条裤腿上前面三条裤线,后面三条裤线,前后共计一十二条裤线!
我看时间不早了,让她赶紧吃早点,我拿起熨斗刷刷刷几下,裤线倍儿直,都能削萝卜皮。
前妻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灿烂!就为了这个灿烂的笑容,我为她熨了十几年的裤子。直到她不再用我了。
这手艺现在还没丢,今年夏天我从东北出来一直住酒店,夏天爱出汗,衣服一天要换两套,我都自己洗,跟酒店借来电熨斗烫衣板放在房间里,每次出门之前,T恤拿起来刷刷几下,板正正的穿着出去。有几次被打扫卫生的服务员看到我烫衣服的那个麻利劲儿,看得目瞪口呆。走出房间,我都能感觉到背后热辣辣的目光——我心里美滋滋的想:表崇拜哥,哥是一个传奇。
马缨花总是疑惑不解:这么优秀的醉笑,怎么还打着光棍呢?
呵呵,没遇到合适的呗。
写完才发现:这不仅是炫耀,还有点征婚的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