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公告区 关于“马樱花文学奖”评选流程的调整方案
查看: 8495|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马樱花文学奖”评选流程的调整方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3-12-10 17:3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马樱花文学奖”截止到今天己经在六星己经进行了1年零1个月的评选活动,期间,产生十四位文学奖获得者(含并列),和十四篇获奖作品(含并列)及二十多篇评论文章。该奖持续有序地进行,提高了六星论坛文学水平,吸引了一大批来自各大论坛的写手参赛,有力提升了六星文学氛围和六星论坛的影响力。

 本来该项奖金己经发放完毕,作为该奖命名者和颁奖者,每月兼负评奖重任,加之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本人也有种种不可承受之重,本想就此结束,然则资方认为,该奖己经做出了名气,做出了影响,做出了成绩,撤之可惜。资方有意继续赞助下去,将该奖做大做强做出六星的名气和继续展现六星写手的风采……

  每每念及资方对六星的默默支持,对本人的殷殷期待,无不动容。于此,唯努力将该奖保持并发扬光大,方不辜负资方对本人的信任和对六星的一片深情。

  经资方建议和管理组研究决定,特对该奖选举流程做出如下调整。该奖从单独覆盖散文版一个版块扩及到六星所有版块,即,所有版块所有写手均有参选该奖的权利。

  1,每月在六星公告区设立本月“马花文学奖”候选名单贴。由各版块版主组推荐一篇本版本月优秀作品集中到该贴中。(须附链接和文字)。

  2, 由文学区暮雪,玩乐区烟云,综艺区紫晶,杂谈区马花,各从本区推荐一位评委,组成评委组。(该评委可每月一换或不换),由评委组推出本月参赛作品中的三篇优秀作品进入决赛。(同一位作者多篇作品参赛的,取其中一篇进入决赛。)

  3,  由马樱花最终决定冠军获得者并颁发奖金200元。

  4, 获奖作品将在六星全局置顶三天。

1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1 顶0 踩0

22
发表于 2013-12-17 09:06 |只看该作者
  玩乐区推荐老年狂任调整后第一期评委!{:soso_e183:}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3-12-12 20:00 |只看该作者
听说小麦筒子也要设立文学奖了,好像和诺贝尔有关?
麻花你怎么看?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3-12-11 19: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应该叫选举,叫评选合适。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3-12-11 19: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应该叫选举,叫评选合适。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3-12-11 13:25 |只看该作者
咱们知己家园推荐桫椤版主来做评委{:soso_e129:}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3-12-11 10:43 |只看该作者
不看,白费眼,反正我也评不上。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3-12-11 09:20 |只看该作者
所有版块所有写手均有参选该奖的权利。
呵,这下马门更壮大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3-12-11 00:29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举双手赞成!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3-12-10 21:06 |只看该作者
为樱花文学奖而努力。。。。。。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3-12-10 20:41 |只看该作者
文学区评委:苏力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3-12-10 20:40 |只看该作者
辛苦辛苦!{:soso_e160:}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3-12-10 19:01 |只看该作者
要是有个马樱花文学奖证书挂墙上就更好了,卖呆儿,看看大作。期待中。。。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12-10 18:36 |只看该作者
资方对马樱花对六星真没得说,赞一个!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12-10 18: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推送至首页!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12-10 18:19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12-10 18:18 |只看该作者
综艺区评委:醉笑首版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12-10 18:14 |只看该作者
想娶马樱花 发表于 2013-12-10 17:54
哈哈哈,错字儿忒多


还敢挑错,我看你是不想娶马樱花了!{: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12-10 18:09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12-10 18:04 |只看该作者
想娶马樱花 发表于 2013-12-10 17:54
哈哈哈,错字儿忒多

指出来呗~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12-10 17:57 |只看该作者
期待更多的佳作问世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3-12-10 17: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12-10 17:49
试用案。大家伙儿看看,有什么漏洞和不够严谨的,望不吝指出,可以再议再改的。

哈哈哈,错字儿忒多

使用道具 举报

主楼
发表于 2013-12-10 17:49 |只看该作者
试用案。大家伙儿看看,有什么漏洞和不够严谨的,望不吝指出,可以再议再改的。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