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4-1-5 09:31 编辑
【闲散时评】
“恶意”与“善意”
日前网络上有人披露现辽宁大学党委书记办公室面积超过500平米,而且内设卧室,洗浴等设施,而且这位党委书记的坐骑也涉嫌违规超标。
此消息一经网络披露,辽大官方“迅速”作出回应,称绝无此事,并声称,发帖者有恶意的行为。
今晨再看有关此事的后续进展,突然看到,辽宁大学官方说辞开始“转风向”了,对于书记办公室,坐骑等是否超标,作出了:“当时无此规定”的回应。
虽然辽大方面还在否定网络上有关该校党委书记办公设施以及坐骑超标的说辞,但是,部分已经默认了网络上披露的一些相关信息。比如书记的办公室里有卧室,有洗浴设施,比如书记的坐骑确实如网络所言,有点儿超标。
“当时无此规定”,是一个最耐人寻味的延伸解释,这句简短缺内容丰富的话,包含了太多可以解读的内涵。
“当时无此规定”,校党委书记就可以享受大面积的办公,享受内设“卧室”“洗浴”,享受豪华坐骑。这看起来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借口,而且还可以扩大到这样的解释,就算我们程书记的办公室500平米了,我们还没搞到1000平米吧?就算我们程书记的坐骑现在看来超标了,我们当时其实完全可以给书记弄台宝马,奔驰,凯迪,路虎吧?
辽大官方对网贴披露的信息,做出必要的解读完全是应当的,也是及时的,但是,不能越描越黑。书记的办公室该有多大,想必是有一定标准的,你是否超标对照标准就知道了。程书记到底有几处办公室,是三处还是一处?“做了满足办公需要的基本装修”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说辞?大概都需要辽大方面说的更清楚,更让人感到可信一些。
发现违规我就改,超标了我就退。貌似一种很虚心积极的态度,其实不然,为何能出现违规和超标呢?起码的艰苦朴素,严于律己的基本精神都没有吧?!
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
我一直觉得所谓的“自查自纠”更多的就是刘备摔孩子,做给人看的。当辽大对网络爆出的这则内容定义于“恶意”的时候,它们的态度就不难解释了。昨天对这个网贴的内容给与了“夸张”的定义,今天就出来说“当时没规定”,辽大这样一个不缺文化的高校,如此搞笑的解释,是不是有一种自己抽自己嘴巴的意思?
再者说,八项规定实施也一年多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规定的很清楚,而对领导干部的车子,房子都有明确的标准,你一个高校的党委书记,奥迪A6L2.4的配车,不知道是“超标”,这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卧室,浴室,这都是辽大官方认可的事实。先抛去这位程书记到底享有多大的“办公”面积不说,一个大学的党委书记,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搞这样一套设施,究竟意欲何为?真的要忙到连睡觉,洗澡都离不开办公室吗?
“恶意”,这是辽大官方对这次爆料的官方态度,那么你辽大的解释算是官方的“善意”吗?
其实,我有太多的理由相信,这样的事情绝非一所大学特有的现象。不信就查查看,有多少政府机构奢华的办公设施,人均“敞亮”的办公面积。
床是用来“工作”的,浴室也是用来“工作”的,我们的“人民勤务员”,咋如此“勤务”呢? 别动辄说别人“恶意”,起码你的所作所为摆在那里,不容易让人们感觉出你的“善意”,这就是回答。
2014年1月5日星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