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4-6-3 07:29 编辑
见义勇为拉杂谈
招远血案发生之后,人们一方面对六个邪教凶徒恨之入骨,一方面也在思考,为何如此残暴的一幕,在大庭广众之下没有得到阻止,尽管视频里出现有人叫喊阻止,显然对这些丧失人性的凶徒,是不管用的。
不知道惨案发生的那晚,在这所麦当劳餐厅就餐的有多少人,如果有人能挺身而出,或许惨案就可以避免。
事实,绝非那么简单。
见义勇为当然好,要提倡,该鼓励。问题在于,长久以来,我们对见义勇为的界定是很模糊的,甚至是缺乏基本法理的。
试想在当时那个混乱的场面下,如果有见义勇为的几个人出手,将行凶的歹徒打到,或者把他们打死致残,见义勇为者的下场会怎样?
在我所生活的城市里,有一个民间反扒窃联盟,数年前发生了一件事,一个联盟成员在抓获小偷的过程中,失手将对方致死,结果是自己不仅身陷囹圄,而且面临高额的民事赔偿。这是一个让人唏嘘不已,感叹好人难做,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实故事。
你无法界定见义勇为的界限,让这个貌似神圣令人敬仰的字眼,后面包含着巨大的责任和风险,所以,人们退避三舍并不奇怪。
还可以继续试想,如果当晚也有六七个见义勇为者,把这群歹徒打倒在地,血肉模糊,会不会被认定为斗殴?会不会被认定为什么“防卫过当”?然后会不会被送到法庭?
所以,真的没必要去责怪那晚出现在招远哪所麦当劳的“冷漠”看客,因为谁都无法预测伸出救援之手后面会有什么后果。
在这种突发事件面前,人们确实很难在瞬间做出正确的研判。而且据介绍,整个歹徒行凶过程也仅仅有三分钟左右。在数分钟的时间里,把一个无辜的人活活打死,确实十恶不赦,而整个过程到警方出现,也都很快。在场者,很难在那样一个血腥混乱的场面里,真的能做到挺身而出。见义勇为需要有趋利避害的考量,还要有能制止或者延缓歹徒行凶的能量,如果这都不具备,面对一群失去人性的凶徒,你想怎么样?你又能怎么样?
几十年前,武汉的那个救落水儿童而落下全身高位瘫痪的英雄,获得这一名号的路,他走了几十年,尽管当时水里的孩子只是一种恶作剧,但是,他奋不顾身的一跃,头撞在江水里的石头上,造成重度瘫痪,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没有任何部门认定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直到28年之后,有关方面才给与了认定。
你很难想象,一个因为救人而导致瘫痪的人,28年的心路历程。
毫无疑问的是见义勇为背后是有巨大风险的,再感人的瞬间,也不能遮蔽它所潜伏的巨大风险。正能量的作用无穷,好人行善举,当然应该提倡。人们在行善举的瞬间,不可能评估做好事的风险,不过是凭着一善之念,但客观上,他们也许会因此付出代价。社会应该给予这些行为更多的回报,问题是,一个善举,28年之后才迟迟给与肯定,人生有几个28年?这28年这个坐在轮椅上的人,遭遇了怎样的人生?
这个例子和上面我说的城市反扒窃联盟成员失手致死小偷的情况大同小异。如果没有一种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来支撑见义勇为个人或者群体,就不要轻易出来责怪他人的冷漠。
一个社会,当路上遇到一个倒伏的老人,都要退避三舍内心无比纠结扶还是不扶的时候,我们需要追问的一定很多。
还是那句话,见义勇为好,正能量,该提倡,但是,它后面的风险和责任谁来承担?如何界定?有几个可以等上28年的方俊明?!
2014年6月3日星期二
|
-
1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