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在选取影子光照的时候,“它总喜欢走在前面”,这样说来的时间点是早晨向西走,正午向北走,旁晚向东走,然而在生活中,我们不可能总是这样走。由此,诗写带来的绝对性游离余生活经验之外,就不合理了。
这段的确有他的道理,只是这道理有一点表象话。诗歌,不是产品说明书之类,要就产品的形态、物理性作详尽的阐述。这影子,是我真实的内心。它记录我的曾经那些喜怒哀乐的情绪,被人赞赏的欢喜,受打击后的伤痛、萎靡、倒下,但是它不会那么轻易的就死去。这些打击让它成长,成熟,最终学会以理性、淡然的姿态面对现实。扮演好生活,现实里的角色。这是成熟也是无奈。只有完全处在放松的时间空间里的时候,心中那些隐藏许久的激情才会被放飞。它对生活始终是热爱的,对自己是有自信的,而这种自信,也是必要、必须的。
并刀如水说最后的两句,恶俗。这观点,我只想笑笑。它根本不能成立。情书俩字,和恶俗没有必然联系。至于他说的前面没有任何情书产生的土壤,这句也不成立,诗的前部分,那就是。
里西湖说,这诗,不合逻辑。我在这里贴一个以前看到过的小故事。以示辩驳。这绝对不是狂妄到想和故事里故事外的谁比什么,只是想说,不同的生活经历,不同的感受。你感觉的不合逻辑,我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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