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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回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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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回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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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21:2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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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在何方,心才能够安放?


我十三岁那年考上了乡重点初中,到十里地外的一个小镇上去读书,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离开家。
   

母亲为我备好了三天的干粮,装在两只崭新的塑料编织篮里。一篮盛的是煎饼,叠得整整齐齐,用绒布紧紧包裹着;另一篮装的是油饼和咸菜。那是一张怎样的油饼啊,它浑身沾满了青绿的葱花,渗透着金黄的油汁,还被均匀地切成了四份;它从被偷偷地烙制,又被悄悄地转移,弟弟妹妹都不曾望过它一眼。我从那时候起写作文,写到今天,只把“喷香”这个词用过一次。因为,在我的字典里,“喷香”这个词是专为母亲的油饼而造的。还有咸菜,那也不简单是从缸里捞出的萝卜疙瘩啊,它被切成细细的条,又拌上香菜炒过,还淋上了几滴香油,被密密地装在玻璃瓶里,简直就是一只咸菜罐头啊。临走的时候,母亲又塞给我一块钱。我将两只篮子拴在一起,一前一后搭在肩上,手里紧紧攥着那张大票,就这样上路了。
   

我们同行者四人,当时都被认作是山里这两个村庄的好苗子,尽管现在看来大人们的判断是多么的幼稚好笑。大家都是肩背手提,负荷累累,真是远看象逃难的,近看象要饭的。内中有个小胖子,年龄最大,见闻最广,经常一边啃着手指甲一边给我们说事儿(他一年到头地啃手指甲,弄得双手像整天举着十根火腿肠)。就这样,我们翻山越岭,脚步匆匆地踏上了求学之路。
   

我的人生之路,要是给它分段的话,我觉得,每次离家是个开始,回家是个结束,一来一回就是一个段落,而每一次的离开都是为了回去。就象是一只鸟,早晨离巢觅食,天黑了就飞回自己的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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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4-12-10 21:5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第二段,有点《平凡的世界》开头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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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4-12-10 08:37 |只看该作者
真好看,这字,敬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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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4-12-8 22: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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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4-12-7 14:42 |只看该作者
虎步漫游 发表于 2014-12-7 11:35
内蒙民歌手布仁巴雅尔唱道:回家吧回家吧,家中有座洁白的蒙古包,妈妈熬的奶茶,永远香在我心上,妈妈缝的 ...

回家是生命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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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4-12-7 14:41 |只看该作者
临街卖酒 发表于 2014-12-7 06:36
家对游子来说就是生命的根,无论这个家有多贫穷,都是最富足的天堂。回家,这个“回”,是回归是寻回,是内 ...

说得真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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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4-12-7 14:40 |只看该作者

你说好字那就是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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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4-12-7 14: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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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4-12-7 14:39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4-12-4 14:36
我很小的时候,身上头上也有过虱子
我两个姐姐捉住我洗头,然后用篦子给我篦头发,那些小东西就被篦到一张 ...

虽是不堪场景,也有几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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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4-12-7 14:37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4-12-4 14:36
我很小的时候,身上头上也有过虱子
我两个姐姐捉住我洗头,然后用篦子给我篦头发,那些小东西就被篦到一张 ...

那年月,俺们村里的小闺女们,也经常摆出这样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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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4-12-7 11:35 |只看该作者
内蒙民歌手布仁巴雅尔唱道:回家吧回家吧,家中有座洁白的蒙古包,妈妈熬的奶茶,永远香在我心上,妈妈缝的蒙古袍,永远暖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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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4-12-7 06: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家对游子来说就是生命的根,无论这个家有多贫穷,都是最富足的天堂。回家,这个“回”,是回归是寻回,是内心深处对生命之源的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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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4-12-6 23:11 |只看该作者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6 22:32
再后来,有了汽车,完全颠覆了回家的概念。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依赖性越来越强。有时候想骑摩托回去,总 ...

因为人,总得要出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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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4-12-6 23:10 |只看该作者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6 22:32
再后来,有了汽车,完全颠覆了回家的概念。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依赖性越来越强。有时候想骑摩托回去,总 ...


生命不息,回家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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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4-12-6 23:09 |只看该作者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6 22:32
再后来,有了汽车,完全颠覆了回家的概念。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依赖性越来越强。有时候想骑摩托回去,总 ...

一个人,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回家的路上!
————————————————————————
既如此,这回家的故事哪里会有个终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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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4-12-6 22:32 |只看该作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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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4-12-6 22:32 |只看该作者
再后来,有了汽车,完全颠覆了回家的概念。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依赖性越来越强。有时候想骑摩托回去,总是担心这担心那的,春上怕风大,夏天怕日头,秋天怕下雨,冬天怕路滑,更不要说骑自行车了。回家的感觉难道一去不复返了吗?
   
   
今年春节,初二我就匆匆赶回了学校。今天看老师,明天走同学,上午喝了晚上喝,这桌喝了那桌喝,象赶场似的,一直喝到元宵节。十五那天早晨,我被外面喧闹的锣鼓声惊醒了,突然对这一切感到非常的厌恶,一种异常寂寞感浮上心头。我立即走出门去,买了几袋元宵,快速穿过一辆辆彩车和见首不见尾的秧歌队伍,挤过大街上拥挤的人群,独自踏上了回家的路。
   

   
我看过电影《冷山》,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个名叫英曼的南部士兵对连年的战争感到疲惫不堪,他身负重伤,感到自己的生命所剩无多,毅然拖着病弱的身体逃离部队,踏上了漫长艰险的回家路,直到赶回千里迢迢遥远偏僻的故乡冷山。
   

   
还有一则报道说:一个人从吉林来山东烟台打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却没有讨到一分钱工钱。而恰在这时,家乡传来了他老母亲病危的消息。当时正是寒冬,他身无分文,也不知道回家的路。但是,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放弃继续讨要工钱,沿铁路徒步回家。一路上的艰难可想而知,饥饿、寒冷、迷路、狼群……他克服了种种困难,60多天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而他的母亲,一个生命垂危的老人,也始终不肯咽气,她坚持着不死,就是因为她相信:儿子一定会回家的。
   

   
有时候,家对于一个人来说可能是一个负担,她要求你必须以它的荣誉为重,必须按照它对你的要求去成长。可是更多的时候,家是一个人的靠山,一个人的港湾,一个人的归宿。家有多么远并不重要,以什么方式回家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回家的心情。
   
   

一位朋友在给我的回帖中说了句话,我用了十几个章节也没有说明白的意思,被他一语道破了,还使得我这我这篇万余字的东西看起来就象是老太太的裹脚——又臭又长。我赶紧用这句来结束我这篇文章吧。
   

   
一个人,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回家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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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4-12-6 22:30 |只看该作者
记得每个春天来临的时候,我都会变得莫名的忧伤,就好象我对这个季节过敏。
   
   
那年春天,我67天没有回家。在历史的长河中,甚至在人的一生中,这两个多月都算不得什么,可对于那个季节来说,就算是彻底毁了。那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不要瞎猜,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生活平静的象一潭死水,我只是想弄点忧伤出来,打发这乏味的日子。自己曾经写过一首诗,记得开头两句是:命运对于我已撕去了它全部的面纱/无边的痛苦和极度的空虚是我的生活!呸,这是目前为止我读到的最无病呻吟的诗句,真是应了辛弃疾那首词: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不过当时,我还是保持了最低调的生活。那个春天,我穿了一件土灰色的衣服,象条变色龙一样,隐藏在光秃秃的校园里。我每天夹着尾巴走进学校,贴着墙根、放轻脚步,生怕惊动了任何人,我在别人到校之前就打扫好了卫生,提下热水,给他们一一冲好茶杯,并在桌子上压好纸条:请不要问我是谁,我的名字叫雷峰。然后就趴在办公桌上发呆,看上去就象一瓣拍扁了的大蒜。一所学校,如果你成不了它的主人,你就要甘心做它的仆人(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请大家务必记录下来)。
   

   
在课堂上,我对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也表示了最大限度的宽容,我从来没有象那时那么了解他们。他们也太不容易了:同时遭受着老师的冷落,同学的排挤,家长的虐待,却依然生机勃勃的活着。他们在讲桌上舞蹈,在窗台上放歌,我坚信,那些天才、富翁、大师就隐藏于其中。他们很多人在当时就展露了大师的天赋。记得曾经有位四年级同学在楼道上追逐、喧闹,被校长逮了个正着,然后将他带回校长室,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从《小学生日常行为准则》到《学校楼内行为公约》,从“不因恶小而为之”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我估计那老校长肯定也被自己的教化才能打动了,以至于声音都有些哽咽,最后竟然不能出声。整整40分钟啊,那学生就那么毕恭毕敬地站那儿。后来,校长讲完了,那学生歪着脑袋,一脸真诚的,用标准的普通话问道:老师,您说得乱七八糟的,都是些什么啊?!
   

   
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则关紧房门,焚了香,净了手,拜读《圣经》。那本黑色烫金字的大书是一位温州朋友送我的,他复姓上官,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在本地做眼镜生意。后来,他四岁大的儿子从二楼阳台上摔下来,死了。他没有我们想象的悲伤,只收拾了东西,转让了店面,平静地离开了这伤心之地。
   

   
午夜时分,皓月当空,万籁俱寂,我的住处依然会传来朗朗的书声: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那段时间之所以不愿回家,是因为感到自己无法面对它。母亲从来不会问我,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她总是说,你工作忙,家里也没有什么事,少回来就好。母亲真是天真,她把我在这里的狗屁烂事,都看得跟开人代会那么重要。这些年了,我又经历过什么大事呢!有什么比亲情还重要的事吗?
   

   
后来,母亲让妹妹给我捎来了一兜咸鸭蛋,她知道我爱吃这个。妹妹临走的时候说,哥,你是不是很久没有回家了,咱娘说,最近做梦老梦见你。也许妹妹说这些话是无意的,但我清楚,我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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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4-12-6 22:27 |只看该作者
自行车真是好东西,运动、健身、轻便、节约、环保……但是,我仍然羡慕那些骑摩托车的。大约在97年吧,为了庆祝香港回归,我弄了辆摩托车。从此,我可以用第四种方式回家了。
   
   
但是,这种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亦有它致命的弱点。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天空阴沉沉的,似乎还飘着若有若无的雨丝。我用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犹豫着,回家?还是不回家?这真是个问题。人往往这样:人生大事总能当机立断,却对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迟疑不决。最终,还是思家心切和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车子出了县城,雨就密实了。回头是不会甘心的,就停下车披了雨衣继续赶路。雨水渐渐模糊了镜片,视线变得恍惚起来,我不得不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审视这个世界。速度是没有了,保证安全成了第一需要,我贴着路边缓缓行驶,然而还是出问题了。骑了四五里路的时候,车身突然剧烈的地晃起来,简直控制不了方向,就好似女人难以驾御喝醉了酒的丈夫。停下车一看,原来后胎瘪了。印象中前边不远处有个补胎的地方,就弓了腰推着走。没想到,这一推又出去了五里多路。衣服已经湿透了,也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我坐在小棚子里看师傅熟练的工作:扒出里带,充上气,浸到水里找出气孔,拿锉锉平,涂上胶,用锤子砸实,晾干,塞进外胎,再打足气,拿木棍敲敲。好了,师傅说,三块钱。坏了,我一掏包,钱呢?师傅说我是某某村的,你有熟化人吗?我说没有。我说我是某某学校的,你有熟化人吗?他说没有。最后,我把手表押在了那里。
   

   
俗话说的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本来以为这就可以顺利到家了,不成想又遇到了麻烦。中途有个村庄修路,新垫的沙土经雨水一泡,成了一片粘稠的泥浆。开弓没有回头箭,硬着头皮走呗。我加了油门,拱着车子,即使这样,用不了多远,车轮就会糊满泥巴,只好停下来,拿树枝捅。就这样停停走走,又耗费了半个小时的功夫。
   

   
进家门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把车子就势往墙根一靠,它象中了子弹一样,身子扭了扭,就躺地上了。我狠很地在它屁股上踢了一脚,强忍着,没有让眼泪流出来。
   

   
第二天上路的时候,阳光安静的洒在院子东侧,那辆泥猴一样的摩托车干净整洁地立在那里,镀铬的烟囱和前叉射着刺眼的光。我也衣着光鲜,面色红润。就仿佛昨天的一切从未发生过。
   

   
家,是一个为你治愈伤口和洗净风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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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4-12-6 22:24 |只看该作者
后来,我的行为艺术家朋友把他的车子给我骑来了,就是我曾经介绍过的,那辆著名的车。那是一辆崭新的车,却被卸去了铃、闸、锁、后架、把套、坐套、链盒、瓦圈、脚撑、脚蹬。他崇尚简约的风格,用他的话说就是:一切与行走无关的东西统统拿掉。那辆车子虽然看起来有些另类,但却再也没有丢过。
      
我的那位朋友绝对算得上高人,他在邹平的数年间,带出了一大帮不良少年和不良少女。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费些笔墨好好介绍给大家。
   

   
来到新的学校以后,很多人开始打起了我的主意,介绍对象的络绎不绝,真时位之移人也。我却被这件事情搞得很烦,就抓阄选择了一位(时间证明,我的婚恋智商几乎为零)。然后进入了程序,见面、约会、去她家让她父母相我,回我家让她相我的家庭。感觉就象是在进行一场不公平的交易,简直就是在跟那些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打交道似的。回家那天她着实动了些脑筋,先着一天,并无任何意向,次日一早却突然提出跟我回家。这真是给我来了个措手不及,起码家里也要有点准备,父母在不在家还不一定呢。但她意见决绝,我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她从来没有骑过那么远的路,刚开始觉得新鲜,一路猛蹬,裙裾飞扬,小腿肚子那里就象有两个球在交替滚动,眨眼间落下我很远。渐渐的累了,开始叫苦,我就拉着她骑,我们飞一般的穿过田埂和窄巷,丝毫不理会路人那困惑的目光。到了爬我家那座山的时候,她把车子停下,一屁股坐在路中间,说什么也不走了,越劝越不动,一拉就往回倒。我们就这样僵持了好久,后来也许是歇过劲了,也许是耍够脾气了,才又开始赶路。
   

   
不管以后怎么发展,反正那次回来后她就明确表示:再不跟你回家了。
   

     
96年暑假里,女儿降生了。那天正下着本地区近年来最大的一场雨,黄山三路中段的积水有半米多深,我泅着水去医院送被褥,街道两边的人们都看着我笑,我心里也在笑:我一直认为生个儿子,那是前世你欠他的,今生讨债来了;而生了女儿,那是来报恩的,女儿或许就是父亲前世的情人。
   

   
母亲始终不能习惯这里的生活,不到一岁的时候就把女儿带回了老家。有女儿牵挂着,我更加频繁的奔跑在60里回家路途上。这种生活一直持续了5年,直到女儿回来上幼儿园。
   

   
想想那时候回家的感觉可真好。母亲要么烙葱花的油饼(我似乎有油饼情结),要么蒸白菜猪肉的大包子,我就守在近前,一等出锅立马下手,每次都得把自己的肚子弄大了才肯罢休。晚饭后,就与父亲围着炉火喝茶吸烟。那时候我的烟还不大行,抽上一棵须歇息会儿才能再点,还基本上属于“糟烟”的那个阶段,但架不住父亲让得急,我们爷俩你一棵我一棵,我的烟瘾就那么形成了。父亲教给了我一个道理,那是我当了十几年老师也没有弄清楚的,便是:身教胜于言教。
   

   
隆冬的早晨,我还在睡懒觉,女儿蹑手蹑脚地来到我房里,捏我的鼻子,挠我的脚心,有首歌怎么说的,这就叫做“甜蜜的负担”。隔壁房间里,母亲在捅旺炉火烧水做饭,炉火呼呼作响,炒菜乒乓有声。也不要上课,也不要值勤,也不要开会,也不要学习,心里真是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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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4-12-6 22:21 |只看该作者
回来以后,我干得第一件事就是把自行车弄丢了。
那晚一个朋友拉我去喝酒,说我班里的一个学生家长是他的老乡,在单位还负点责。若干年以后,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晚的情景:赖茆酒,牡丹烟,羊肉火锅,那个火锅给我的印象特别深,黄铜的,闪着锃亮的光,中间燃着木炭,窜出红红的火焰,周边摆满了羊肉、豆腐、白菜、粉丝。前一段时间熬夜看《大长今》,见了里边的火锅,立刻将我带入了这一美好的回忆。主人还特意找了个陪客。刚开始的时候主客都有些拘谨,还端酒敬酒的,拉拉扯扯的纠缠不清,喝着喝着放开了,大家就捉对厮杀。那时候酒桌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不放倒一个就不叫喝酒。后来,那陪客就去了厕所,在里边很响亮地练习了一遍“a、o、e”出来再喝。待到第二次进去,久久没了动静,推门一看,已经趴在马桶上睡着了。主人将他扶床上躺下,招呼我俩说,来,不管他,我们继续,别光等我,你俩也互相表示表示。我俩表示的空隙,他又出去领进一人,说是对门的邻居。大家握过手继续喝,不一回儿,那个邻居就跑了。主人说,他可能家里有事,我去瞧瞧。回来的时候又换了一个人来,连介绍都免了,直接坐下就喝。再后来的事就不甚清晰了,只记得主人在里屋打电话,听到了这样一段话:
   

     他二姑父呢?
     ……
     快叫他过来,这边撑不住了!
     ……
     对门的早就喝趴了,
     ……
     楼下的也喝跑了!
     ……
     什么?门口卖水果的?早收摊儿了。
     ……
   

   
若干年后,江湖上一位叫“小小竹排”的哲人说了句话:最近酒不行了呢,斤半“翠竹”就开始觉得有酒了。我被他这种极端谦虚的思想所感动,不禁深深反思自己当年的卑鄙行举。
   

   
后来,我俩相互搀扶着往回走,我那兄弟一路吐了五回,弄得第二天朋友家的狗耸着鼻子着找了来。他第一次吐的是白菜,第二次是粉丝,第三次是豆腐,第四次是羊肉,最后一次竟然吐上来半拉鱼头,我还纳闷呢,今晚没这菜啊,看来他把午饭也交代出来了,这回他可赔大发了。我也想吐,但我始终忍着没有吐,我不舍得。
   

   
第二天,我没有注意到自行车,开始还以为谁骑走了,问了个遍也没结果。突然想起:昨晚是骑车去的。立马跑去找,早没影了,问门口卖水果的小贩,幸灾乐祸的说不知道,我恶狠狠地想:亏你昨晚收摊早,不然喝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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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4-12-5 13:58 |只看该作者
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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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4-12-5 09:07 |只看该作者
回家,回家,回家……
上学的时候,每每快要放假的时候,这都是主旋律。
今天早晨,娃QQ上给我留言:我要回家!回家回家回家!
终于由回家,变成了娃要回的家,就这样,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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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4-12-4 22:22 |只看该作者
说起来也奇怪,愈是离家近了反而愈是回家少了。刚开始还常往家跑,等新鲜劲一过,除了偶尔回去带点挂面和蔬菜,有时一个月也不回家一趟。
   
   
那时候乡镇学校老师难找对象,光棍特别多,往往老光棍的媳妇还没有着落,小光棍又毕业了,女教师本来就少,还都商量好了似的铁了心不嫁教书的。看看吧,社会上就老师地位最低,还城里的看不起乡镇的,中学的看不起小学的,小学里女的又看不起男的,按理说,乡镇小学男教师这回没啥可比得了吧,嘿,他又看不起自己的老师。多年以后,男教师还是削尖了脑袋往县城里钻,请调申请里列出的理由只有一条,就是:俺要找媳妇!
   

   
主席说过,凡事都要一分为二看待。光棍多了也有好处,就是一个字“热闹”。那时候学校每周吃一次大包子,附近一所高中也是。所以每个星期里都有那么两个中午,一队人马浩浩荡荡从这所学校奔赴那所学校,或者从那所学校开往这所学校,而在归途中,空气里就充满了韭菜和大蒜的味道。我加入了一个吃饭组合,共有20岁到30 岁不等的四条光棍在一起开伙。老大屡遭恋爱挫折,寄情于烹饪,知道豆芽的四样炒法,大家尊称他为“李大勺”(读shuo 音)。老二刀法熟练,切的土豆丝比筷子还要细,人送外号“快一刀”。老三小时候经常尿炕,这足以证明他对火有所偏爱,美其名曰:“一把火”。我因为资历浅,特长不明显,只好做些打酱油买馒头的杂务了。但不知什么缘故,伙房卖馒头的小姑娘经常多数给我一个,大家赚了便宜卖乖,纷纷拿我说事,后来就传了出去,那小姑娘挨了大师傅的训,哭着来找我要馒头,最后还是拿二斤饭票打发了她。
   

   
吃了饭大家就各人搬了座位,聚集在宿舍前的石桌上打扑克。起初我们打牌的时候,我的老师也凑过来看,时间长了也就坐下来打,打长了才知道老师也草机。这样无形中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渐渐的由师生关系改为兄弟相称了。
   

   
有时候吃饭稍迟了点,抢不位置,我们就骑车去附近的河里洗澡。说是洗澡,其实是去看河边那些洗衣服的小媳妇。开始的时候我还纳闷,河水不算深啊,他们怎么老趴在那里一动不动,后来弄明白了我也去那里趴着,可惜不戴眼镜什么也看不清楚,有一次看了半天不见动静,爬到岸上一瞧,原来是块石头上晾了件衣服。
   

看,说着说着就跑题了。总之,那段时光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就是自由与快乐。可惜好景不长,两年以后我又回到了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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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4-12-4 22:07 |只看该作者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4 21:32
1987年中考,我拿了全县语文最高分,卡着录取分数线就进了师范。言外之意,我的其他学科考得是多么烂!考师 ...

1987年中考,我拿了全县语文最高分,卡着录取分数线就进了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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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21:39 |只看该作者
当我就要把学校图书馆里的文学名著读完的时候,三年的师范生活结束了。其间值得回忆的事情真是很多,但大多与今天的主题无关,况且,那么多好的素材我也不舍得轻易抛出,我下半辈子还指着它生活呢。
   
但有三件事有必要在这里提一下:一是在全县“村村通公路”的强大背景下,通往村里的十里山路铺上了沥青,山里的数百名拖拉机手举行了盛大的庆祝仪式,他们激动的说,自从村里通了公路,嘿!背也不酸了,腰也不疼了,屁股上的痔疮也好了,感谢党,感谢政府,为咱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二是有了县里到乡上的直通车。虽说是过路车,而且三年来我也从来没有摸着过它的行车规律,但毕竟省却了转车的麻烦和宝贵的时间。三是我借了同学的自行车,第一次骑车回家。
   

当然,借车的过程另我颇费脑筋:我先请那位同学吃了个早茶,在老车站旁边的国营饭店里,整整二斤油条,四碗豆浆,我们俩谁也不吭声,咔嚓咔嚓,不出十分钟就结束了战斗,同学伸舌头将嘴角的最后一滴豆汁卷走,说,下次我请你。
   

到了晚上,老师查过了自习,我又拉上他偷偷溜出来。在门口的小卖部拿了包金狮烟,我说,走,看录像去。糟完了那包烟,已是夜里12点多,我俩从大门旁边的矮墙翻进来,他疑惑地问我,你不是有什么事儿罢?我说,没事。回宿舍摸黑睡下,就听他在上铺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则睁大了眼睛静静地等待,将近下两点的时候,他探下脑袋,将闪亮亮的车钥匙扔在我被子上,终于安静了。我悄悄摸起来,塞在枕头底下,也酣然睡去。
   

离校的那天,天空飘起了细雨。真的,我不是为了渲染气氛刻意改变了天气,不信你就去问邹平师范90年那届毕业生。我和那些文人不同,天气没办法影响我的心情。
   

有个亲戚说好了要捎我回家,车来了,是辆卡车,驾驶室里已经有三个人,师傅说我可以上去挤挤,被我婉言谢绝了。我背坐在露天的车箱里,我的脚下,躺着一个塑料布包裹,那里面是我三年来的全部家当:被卧、书和几件衣服。汽车发动的时候,我最后看了一眼我的学校,然后车子一拐弯,她就不见了。我的泪水就流下来了,我知道,我已经彻底告别我的学生时代了。
   

我的初中母校,不计前嫌,张开温暖的怀抱迎接了我。一位师范毕业的学兄握着我的手说:老弟,在这里,师范生永远比师专生受欢迎!我故地重游,去看了当年的教室、宿舍、操场和劳动过的粪池,如今物是人非,不禁又生出了些感慨。
   

第一个月结束的时候我领到了170块钱,那是一个半月的工资,被会计讲究地装在一只牛皮纸的信封里,捏在手里有种沉甸甸的感觉。我立刻买了一辆自行车,小轮的,宽把,能倒转,前后闸都是手刹,支起后撑空转一下,“嚓嚓嚓嚓”得响。白天我就把它停放在办公室门口,晚上就把它扛进宿舍,它使我回家的方式发生了第三次变化,把我带入了漫漫回家路中的崭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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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21:35 |只看该作者
考上师范以后就结束了自己的步行生涯。我一般两周坐公共汽车回家一次,因为没有直达车,只好先花5毛钱坐车到附近的城市,再花2毛钱倒车到乡上。那时候家里买了一辆“金鹿”牌自行车,大梁和后架都用塑料带精心地缠裹着,父亲每次就是骑着它迎我回家。回家的路多是上坡,大多时候是父亲推着车子,我们爷俩一边拉呱一边走。想来父亲那时正是三十八九,比我现在大不了几岁,他身体结实,精力充沛,真是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他负责全家的生计大事,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像现在的我,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半生荒废,蹉跎光阴。
   
   
有一年冬天,好象元旦前夕的样子,因为学校搞活动,下午回家的时候没有赶上第一趟车。下一趟要一个小时以后才会发车,很多同学都返回了学校。我不知中了什么邪,心急火燎地非要回去。恰有一个女同学也坚持留了下来,不知道当时她是什么心思,现在想来应该是上天让我错过一段姻缘。
   

冬日的黄昏真是比女人的青春还要短暂。车子到了那个中转城市天就黑下来了,回乡里的最后一趟车也发走了。离家还有30多里路,怎么办?我一时没了主意,倒是她要冷静得多。她冲我笑了笑,说,我们先走着再说吧,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搭上车呢。我们两个出了车站,顺着马路往家走。因为是国道,车辆特别多,车灯照来照去的,把夜幕捅了一个又一个大窟窿。我觉得自己应该“爷们”些,就站到路边招手拦车,说是拦车也只能拦拖拉机。卡车和轿车不能拦,都是外地的,车速也快,弄不好挂你一下,打不着狐狸惹一腚骚。拖拉机一般没有远处的,并且都是在负重的情况下,车速也慢。但即使这样我也没拦到车,那些拖拉机手们都将自己紧紧地裹在棉大衣里,泥塑木雕一般,连眼珠也懒得转向你。
   

   
“我来罢!”她把包递给我,直冲到了马路中间,见有拖拉机过来就挥舞着双臂,大声的喊叫。结果第一辆车就被她拦下了,一问不是同路的,说声对不起,接着拦,终于问到了一辆,拉砖的,跟我们同乡。她坐在司机的旁边,前轮上边的铁盖上,我站在车头后面的三角架上。我对她是充满了感激和崇拜之情,看到她和师傅在亲切地交谈,我想:女人,真是不好研究。
   

   
拖拉机拖拖拉拉开到乡里已是掌灯时分,她说,你在这等着,我有个亲戚就住在附近,我去借辆自行车来,你骑着把我顺路送下,然后回家,明天上学的时候,你再骑回来交还他。你看,她先把今明两天的行程都安排好了。女人心思就是缜密,为什么我们县城小学分管业务的都是女校长,我看教育局领导还是比较有眼光的。
   

   
我载着她在村间的小路上行驶,车子一摆一摆的,气氛有些紧张。我想说句话,张了几次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容易出口的话都是多余的,要紧的话又说不出口。快到她们村的时候,她说,“我俩以后在学习上要互相帮助”!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把我下了一跳,一时想不出怎么来回答,只在嗓子眼里“恩”了一声,便脚下发力,加快了速度。直到送她回家,我们再没有一句话。
   

   
爬上最后一个崖头,我望见了我的村庄,万家灯火和满天繁星交相辉映。我知道,天上最亮的那颗是北极星,村里最亮的那盏是母亲为我点亮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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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21: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云轩 于 2014-12-4 21:33 编辑

1987年中考,我拿了全县语文最高分,卡着录取分数线就进了师范。言外之意,我的其他学科考得是多么烂!考师范是我人生走错的第一步,我闹不清当时干嘛那么急着转出户口来,搞得现在批个二胎也这么难!今天,我是越来越怀念那个山村的天空和原野。离家20年了,我的关注还是农业的话题,我的身上还是农村的气息,我的骨子里还是农民的意识,盘腿坐炕头上,陪父亲抽他的劣质香烟,拉着当年地里的收成,我就地地道道一农民的儿子。

话又说回来了,那时考师范也是一个经济问题,是为家庭分忧,是懂事的表现。看看当年牛皮烘烘读高中的那帮人,白糟了三年的煎饼卷子,有几个混出个人模狗样,还不是打着求学的幌子,到高中的课堂上去谈情说爱。我记得入学时包括了校服、床单、脸盆在内,一共才交了80块钱。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在这个雁过拔毛的社会主义国度,那个办事的老师就一个子儿也没赚吗?
   

   
我们学校一共考上了四人,两男两女。老师期待的目光和同学羡慕的眼神表达了一个共同的意思:这回肯定有戏!真是有负众望,三年下来,啥事没有。实践证明:越是觉得有戏的时候,越是没戏。
   

   
第一次回家也另我难忘,但与初中时心情却不一样了。那时回家,就象一只狗在外边被人欺负了,夹着尾巴回家哀号;现在呢,是闯了天下,见了世面,回家显摆。
   

   
周末,我们四个人早早地去车站等车,都穿着崭新的校服,藏蓝色的,两侧各有两道鲜明的黄杠。男式的在胸前和袖口也有黄杠,大家都戏称为捆绑式,早操的时候,一排排的就像押赴刑场的犯人,大家新鲜了半年就把那些黄杠撕了。这服装也不知道谁设计的,我怀疑他当时脑袋被门板给夹了。我们还一人挎一人造革的黑皮包,往车站门口那儿一戳,嘿!要多傻有多傻,当时还特自豪。
   

   
中途倒了一次车,回到乡驻地的时候,他们三人都已陆续下了,剩下我一个人徒步往家走。踏上那条熟悉的十里山路,我突然想到:这就是系在我心头的那根线吗?人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归宿,心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归属。
   

   
半路上,我搭上了村里拉石头的拖拉机。我站在车头车斗中间的横梁上,一路慢慢腾腾、摇摇晃晃,仿佛节肢动物在爬行,将路面坑坑洼洼的感受如此真切地传递给我。那些初秋的山散发着郁郁的清香,一层层的梯田直绕到山那边。山洼里避风,高粱已经长足了身量;山根的玉米,怀里鼓鼓的,露出少女般的羞涩;山腰一片绿中透黄,那是大豆和谷子,山顶地薄,地瓜和花生却也将绿绒绒的地毯绕了几圈。
   

   
这里没有天然的景致,这里是一派生活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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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12-4 15:35 |只看该作者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3 23:27
我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善于思考。所谓人类一思考,上帝就烦恼。这是我从初中就养成的习惯。那时下了晚自 ...

那个女孩子在我前面一排,上课的时候我就盯着她的后脑勺看,看累了就数她的头发,有次数到3000多,老师突然叫她起来回答问题,给我弄乱了。还有一次,我看到她把手伸到了脑后,我的心就砰砰地跳起来,然而,她就在那里搓,一会儿搓下来个泥团,拿走了。我对观察她的后脑勺就此失去了兴趣,就又想了新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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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14:39 |只看该作者
我也记得上学的时候带咸菜
我们这些住校生,有谁回家了,或者谁家里来人了,带的最多的就是咸菜,用油炒过的,有的还有有一点肉丁,比食堂的大锅菜美味多了
而且,好朋友总是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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