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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08:3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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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 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 抓。 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 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 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 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 强奸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 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 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 比,便逃跑, 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 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 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没想到 女主人先回来了。 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 审被无罪释放了。 启示:知识改变命运——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 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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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12-5 20:34 |只看该作者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4-12-5 08:57
我们总不是家里不见外面见

这叫人生处处有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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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12-5 10:27 |只看该作者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4-12-5 08:59
妃儿真幸福!常去杂谈玩儿啊

嗯 友好往来 俺会经常去的
俺觉得好文章都在你们杂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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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12-5 09: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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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12-5 09:4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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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12-5 09:00 |只看该作者
风之舞. 发表于 2014-12-4 18:32
真的是啊,有文化真可怕

妹妹常去杂谈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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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12-5 08:59 |只看该作者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14-12-4 16:32
咱家有个熊孩子是律师

妃儿真幸福!常去杂谈玩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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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2-5 08:59 |只看该作者
紫晶儿 发表于 2014-12-4 12:45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 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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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12-5 08:57 |只看该作者
逍遥侠 发表于 2014-12-4 12:42
顿足欢迎花开常来灌水。
这个和古代讼师把“用斧伤人”改成“甪斧伤人”有些类似。

我们总不是家里不见外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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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12-5 08:56 |只看该作者

我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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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2-5 08:56 |只看该作者

谢谢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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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2-4 18:32 |只看该作者
真的是啊,有文化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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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2-4 16:32 |只看该作者
咱家有个熊孩子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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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2-4 12:45 |只看该作者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 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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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2-4 12:42 |只看该作者
顿足欢迎花开常来灌水。
这个和古代讼师把“用斧伤人”改成“甪斧伤人”有些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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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2-4 10: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富贵同学没事常来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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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2-4 10: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初看是个笑话。

深刻一点可以看出哲理。学到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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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4 09:3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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