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 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 抓。 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 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 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 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 强奸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 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 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 比,便逃跑, 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 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 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没想到 女主人先回来了。 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 审被无罪释放了。 启示:知识改变命运——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 有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