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4-12-19 08:14 编辑
始信人间报应灵
窦娥被冤杀的时候发下三宗誓言:大旱三年,血溅白练,六月飞雪。
所以,窦娥被冤杀之后,这三桩重誓皆一一呈现。关汉卿的《窦娥冤》写的一唱三叹,令人扼腕。
呼格吉勒图被杀的时候,是“流氓强奸杀人犯”,十八年前,这个罪名,足以让人愤恨和不齿,所以,他挨了两枪一定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甚至是“死有余辜”。
没有人知道,这个时年18岁的年轻人,生命的最后一刻想说什么,或者留下了什么话,知道的是,他的亲人看到的是枪响之后血色淋淋的尸体。
那日有人说,按照现在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被最终宣判无罪的呼格吉勒图的家人,可以拿到104万的国家赔偿。
我对这个数字很愤怒,真心的愤怒。
104万?这就是一个被冤杀,枉杀的生命的价值吗?还是一个国家法律机器制造了一个惊天冤案之后,“不好意思”的“表达”?
我愤怒于这种寻常可见的“国家赔偿”,在我看来,国家当然要担责,但是,赔偿更应当让那些制造了这一切的人来买单。而不能动辄用纳税人的血汗钱,为罪恶埋单。
如果呼格吉勒图活着,他36岁,正是人生最好的一个时期。然而,他生命被终结在18岁,就此不再。
如果没有真凶赵志红的“良心发现”,如果没有呼格吉勒图父母的坚持和执着,这个平反昭雪会来吗?我们怀着多大的悲哀,看着一个国家原本严肃的法律机器,居然要靠着一个真凶的自白来“维护”。
“案卷上有太多的疑点,稍微坚持一下就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这是有关呼格吉勒图案的一些表达,在如此“人命关天”的时候, 一个充满疑点的案子,就这样被办成“铁案”,于是,这个叫呼格吉勒图的青年的生命,被如此残忍的扼杀。
看新闻得知,当年呼格吉勒图案的负责人之一,现内蒙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已经被带走调查,闻听此讯,呼格吉勒图的老父亲说了一句话:“大快人心,终于得到报应了”。我相信老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内心会有怎样的百感交集。
毫无疑问,仅仅是一个冯志明是不足以制造出这起惊天冤案的,所以,带走冯志明也许是这起冤案倒查的一个开始。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到法院,在整个公检法的链条上,如果有一方能坚持认真的复查合议,这个冤案都可以不发生,所以,循着这条线追下去,是必然的。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是愤怒和绝望的窦娥,临死前发出的最后呐喊。
呼格吉勒图没有这样的表达,也不允许他有这样的表达。
急着打着法律旗号的“刽子手”们,忙不迭的杀掉无辜的呼格吉勒图,然后踩踏着他冰冷的躯体“加官进爵”。
从这个角度上看,这就是杀人,公开的打着法律旗号的杀人,有预谋的杀人。
所以,不放过冯志明们的意义在于,我们要严肃法纪,要给呼格吉勒图一个真正的公道。
正义迟到了,但还是赶来了,始信人间报应灵。
既然这起惊天错案的制造者没有勇气站出来主动面对,那他们就该被严肃的法律,钉到审判席上。
这就是必然! 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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