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黄山云雾 于 2015-1-2 20:23 编辑
一个人的空间,一个人的精彩,想做什么,只要不违法,不乱纪,谁奈我何?
黄山就是这么一个人,潇洒吗?我点点头,答案是肯定的。三十岁的人生,是人生最妙曼的时光,早早结婚,把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地交给女人管理?老妈的话都是从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何况一个从未对我有一点恩惠的陌生女人。所以,面对成双成对的同伴异样目光,我抬抬头,甩甩我的齐肩披发(注,我不是艺人,但是艺术家的形象必须具备),目光从他们的头顶高高滴扫过。
我喜欢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只要身材魔鬼,模样俊俏,年龄大点也没关系,就像陈年杜康,一样可以喝,但是绝不保留它在身体一天以上,喝他们是身体需要,但是我的思维是飞跃式的,不能总是停留在过去的酒香里。
别跟我谈感情,感情这个东西,我看不见,你也一样,若不信,你拿出来让我看看,是人,还是物?是妞,还是帅?我可以和你花前月下,可以邀请你吃饭,跳舞,也可以和你春风一度,但是,亲爱的,我不是土豪,也不是贪腐官员,银子还是各人付各人的,如果你不愿意,那就替我一起付上。别骂我小气,哥确实没有多余的钞票,有的只是翩翩的气质,还有那颗激剧跳动的、不安分的——肾,它的确是一流的。
上班八小时以内,我必须守时,这是我避免饥寒交迫、露宿街头的唯一手段;八小时之外,我就是独自行走在森林里的狐狸,虽然悄无声息,但是,目光是犀利的,行动是迅猛的,你最好躲我远点,距离三公里以上,否则,被我扑倒,撕开,再慢慢享用时,你只能强颜欢笑、顺服地配合,别跟我下跪求饶,哥就是哥,哥不是你的什么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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