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偶是来看墓阁的 于 2015-1-19 01:53 编辑
环球时报:《坚信警民一家,是新闻不走样之本》
去年12月一起“太原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的消息激起轩然大波。图片和视频显示,太原一名警察有用脚踩女受害人头发的行为。涉事的多名民警后来被逮捕或刑事拘留。
昨天新华社发表长篇综述,披露案情调查目前已有的结果。报道显示,这起案件源起工地保安与几名民工的普通纠纷,与民工“讨薪”无关。女受害人被带到派出所后被放到地上,其他几人遭到殴打。女受害人的死因仍有待尸检报告的正式结果。
看来媒体围绕这件事的报道有真实内容,但加入了“讨薪民工”这个不真实的额外元素,增强了传播力。不管怎么说,这起事件中的粗暴执法迄今看来直接导致了女受害人意外死亡,这是法律和舆论都绝对不能接受的。这件事留下了极其沉痛的教训,太原警方已将12月13日定为该市公安系统的“执法警示日”,这一态度值得欢迎。
回顾整个事件过程,有几个线索值得特别强调。
一是多名涉事警察的职业道德和纪律都很薄弱,这种随时有可能点燃的危险元素因为一名女受害人的死亡被社会捉住。而这样的元素在警察队伍里恐怕还有。消除这些隐患是避免类似恶性事件重演的根本途径。
二是个别警察明显涉嫌犯罪,其所在公安机关必须在第一时间旗帜鲜明,即使细节一时不清,依法治警的态度也应毫不含糊。对犯罪事实确凿的警察,该抓就抓,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这当中并不存在难以处理的模糊地带。
三是涉事当地及直接的上级公安机关应针对舆论最关心的问题保持对外信息沟通,及时通报调查的最新进展,切不可有畏难情绪,因为怕挨骂而躲媒体。事实一再证明,这样躲只能让事情变得更糟。
针对社会,我们也有一些话想说:
一是舆论对推动这起案件的公正处理起了鞭策作用,这也是舆论监督的重要价值所在。
二是“讨薪民工”这个不实元素的加入有所不该,它给事件增加了额外色彩,而整个事件的炒作方式和强度对全体警察形象造成扩大性伤害。如何在发挥舆论监督的同时避免这种些问题,值得探讨。
三是随着事件热度的上升,一些“有想法的人”主动卷进来,通过制造对立和紧张捞取利益。这种情况已是多元化时代的常态。
搞清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对全社会都是一次教育。在中国警察和老百姓是一体的,他们彼此根本就不是对立面。对此需要有坚定不移的认识,这是我们厘清细节复杂事情的根本保障。
我们隔段时间会看到有个别警察犯罪的报道,但如果说全国警察队伍的责任心和纪律较社会平均水平相对更高些,大家同意吗?当然,我们希望他们做得更好。
太原这起案件的涉案警察肯定要依法惩处,但是把案情完全调查清楚需要一个过程。这涉及到受害人和家属的尊严和权益,也涉及几名警察的命运,必须严格依法对待,而不能以“舆论审判”取而代之。舆论需耐心些,让刑诉法的程序能够在法律轨道上展开,尽可能不受社会舆论干扰。我们可以对比一下美国的情况,涉及警察执法犯法的审判往往会有很长的取证过程。
因此让我们继续睁大眼睛揪出每一个“坏警察”,同时让我们也别冤枉了每天勤勤恳恳维护这个社会安宁的、全国300多万人的警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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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评论,有很多地方说得很好。
例如:回顾事件强调的那三个线索。针对社会说的那些话。
可是,还有一些地方却很肤浅。
就说题目吧,《坚信警民一家,是新闻不走样之本》。其实,新闻不走样,那应该是媒体新闻从业者们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与坚信不坚信什么无关。不坚守职业道德,
新闻从业者们如果没有职业操守,只坚信“警民一家”,就能保证新闻不走样了?显然难以做到吧?
而为什么这次事件的新闻报道会走样?为什么会加入了“讨薪民工”这个不真实的额外元素?固然有某些新闻从业者,为了吸引眼球而抛弃职业操守和道德的因素。有某些“有想法的人”的故意甚至恶意炒作,以达到某些目的。可是,可深入的去想一下,为什么走样的新闻报道会具有那么强的传播力?
一方面,说明我们的执法队伍里存在害群之马,他们过去的所作所为严重的伤害了大众的利益和权益。而我们的某些执法机关,往往不能够在第一时间里旗帜鲜明的表态,不能及时和准确的对媒体通报和沟通。
另一方面,说明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或新闻从业者来说,尽管执法队伍内部有不少的害群之马,但还都是坚信“警民一家”的,否则不会遇事报警、找警察。这体现的是一种对警察们的信任,是一种对法律的信任。他们还相信我们的执法机关会依法处理那些害群之马。大众们如果没有了那些信任,也许就不会发出愤怒的声音了。失望和绝望之后的无声,也许就会是暴力的反抗了。
而加入的“讨薪民工”这个不真实的额外元素,之所以能被那么多人相信。也从侧面说明“欠薪”行为,已经是个具有一定普遍性并被大众深恶痛绝的行为。如果只是极个别的现象,不论是为了吸引眼球也好,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也罢,都不会加入这个额外元素。因此上,我们的执法机关,我们的政府与其治标不治本的纠结于那个对事件本身,并不起什么决定作用的额外因素,不如把精力放在如何更好地消除那些“欠薪”现象的发生。使得额外的元素里不再有“欠薪”。
何况,这个事件,不论死者和伤者的身份如何,不论是否与讨薪有关,不论伤、亡是由什么纠纷开始,都改变不了某些警察违法暴力执法造成的恶性伤、亡事件的性质。难道,一开始新闻的报道很真实,没有加入任何额外的元素,我们大众的舆论就会不激愤了?就会大大的减弱了传播力?错了,因为大众的愤怒,是出于对违法的暴力执法,是出于我们的法律,被某些害群之马们严重的践踏。也是对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执法机关的信任。相信他们会依法处理。而不仅仅是出于对“欠薪”的不满,出于对农民工的同情。
既然,我们的大众对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执法队伍还有着坚定的信任,那又怎么会因为极少数的害群之马的存在,去冤枉我们的警察队伍呢?多虑了。如果,我们执法机关的“审判”,如果还会被“舆论审判”所干扰或左右,那只能说明那些执法机关的不称职。与其责备“舆论”的干扰,不如去多检讨和提高自身的素质。谣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谣言被变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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