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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燕集南亭 碎红如绣试杀——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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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红如绣试杀——流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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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7 09:0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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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5-3-17 11:04 编辑

  素死了。
  
  我并未表现得过度悲痛。如果素的父母不曾与我的父母同归于尽的话,也许至今我们都是擦肩而过的路人甲。一场车祸,毁掉两个家庭,四条灵魂泅向天堂,留下不谙世事的我们。我、和素。有时候我觉得生活TMD就是黑色幽默,它的深度无法测量。我和素成为最好的朋友,按照古书上的写法,我们理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才对。事实上,我们同一时期被送进孤儿院,而我从不觉得她身上流淌着仇人的血液。我想素也该这么想。
  
  素并不希望我满心伤悲。素曾经告诉我:水陌,我们都自私。那会儿,她站在冬天的雪地里,头顶上飘荡着一片残存的梧桐叶子,冬风扫乱了她前额的碎发。我叹息着说素我逃不脱你。素靠近我,眼睛红肿,她说水陌我真心为你好。那男人不适合你。
  
  素眼角轻轻一瞥,露出一只浅笑。那意思我懂,然后是木易惊惶失措的回眸。
  
  一切如此简单。
  
  我和木易的交往,素是不赞成的。她说水陌那男人真的不适合你你被猪油蒙了眼才会看上他。我缩在窗台,望外面暗蓝如丝绒的天色,吐一口烟圈:我知道你寂寞。
  
  然后,素就滚在了我的床上。再然后?没有然后了。生活本来就是一些断章残句,随你选择喜欢的记忆,把其他旁枝末节统统删去。假如真要说然后,那就是当我坐在窗台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俯望三十二层云端的漫天星光时,脑海里会不停地闪现出素的脸庞。我很厌烦夏季的高温,它令我感觉到两颊总有些湿粘粘的东西存在。它总令我感觉绝望。
  
  我想我应该出门走走。去西藏听听佛传或是到更远的地方去韬光养晦,而不是像眼下这般无所事事。我打电话给木易(分手后,我们三个倒成了朋友),我说我要远行。木易沉默,片刻他轻柔地和我道别:一路小心。
  
  素走后的第七天傍晚,木易问我:水陌,要是从来都没有素,我们会不会在一起。____我无法回答他。如果从来都是掩耳盗铃的说法,况且木易已经找寻到了自己的真爱。关于这一点,素像吉普赛女郎,她把手里的扑克牌颠来倒去地折腾,十分平静地对我说:
  
  水陌,就算我不在,木易也不会和你在一起。
  
  我一想起这幕就忍不住哑笑。我觉得我和素都不曾真正拥有羞涩的少女时代,从童年直接滑进了剩女行列,木易只是路途中的一处驿站,哪怕我真的曾为此流萤扑火春心荡漾过。
  
  哪有什么生生世世永永远远。
  
  2
  
  我在厦门下站。拖着行李茫然四顾地穿过几条长街,坐在公交车站发呆。七月流火,厦门烈日当空,道路两旁凤凰花开得红艳艳直扎眼睛。我的身旁站着一个男人,他有无比和善却犀利的眼神。他从我上车后就跟着我,对此我深感好笑。列车驰过大片原野时我正倚在过道的窗玻璃前,眼前的绿色一望无垠,我很乐意张开双臂飞扑而下,就此地终结性命,但终究没有。
  
  之后我搭乘渡轮去了鼓浪屿,入住“听涛小筑”。我拉开窗帘,眺望远处的海平面,它平静、澄澈。素说过,她最想做的事,就是与我一同躺在沙滩上吹海风。今天只剩下我,我的眼眶有些潮湿,不管怎样,你不经意的,恰巧是你的习惯,一旦这习惯消失甚至灰飞烟灭后,你才会惊觉心中某一部分迅疾蜕成为荒野,空洞得让人恐惧。
  
  素是我的习惯。仿佛明白得迟了些。如今,她正扑扇翅膀向光明一路飞奔而去。我站在海水里,潮汐漫过我的小腿肚,我感觉素就在沥青色的天边。她说水陌,人人都怕孤独。
  
  我想她是正确的。所以当程念安远远地举起相机对我狂拍的霎那,我朝他灿烂一笑。
  
  程念安说水陌,你相信命运吗?两个人相遇,就像一艘船驶进荒无人烟的岛屿,演绎开天劈地的新传说。我大笑,呛得眼泪横流,我说你讲的是美剧《迷失》吧,很可惜,那个结尾不是喜剧。话说回来,似乎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值得庆幸。程念安凝视着我说水陌你坚忍得叫人可怕。
  
  有什么可以了解的。这个一路追踪我的男人。我寻思自己是他的猎物。短暂的偷欢并不需要留下证据,最后我们会各自仰天大笑几声分道扬镳。他说他叫程念安,我相信。相信亦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没有谁会去追究真伪。我们像恋人一般牵手漫步,他从灌木丛中摘下粉白色的花朵别在我的发髻,临睡前我们互道晚安。偶尔我夜半醒来,斜靠在窗台:月亮正缓缓从云层穿过,潮汐漫涌轻敲崖岸,床上睡着一副我逐渐熟悉的身体和一颗陌生的灵魂。我想他会在某天夜里悄然走掉,像渗过滤网的水滴淌得一干二净。
  
  有一天他忽然问我:水陌,你相信什么。
  
  我把烟圈喷到他的眼睫上:我为什么要相信?
  
  3
  
  我怀疑这个世界。
  
  一般人总会把事情简化到对和错,把人归分于好或坏。除了白昼即是黑夜。我时常在想起素时犯迷糊___我们之间,到底谁好谁坏谁红谁白?
  
  素一定也想过这个问题,素说水陌,有一种人,他们生活在游离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我们就是这样的人。
  
  我很少辨析自己的感情。尤其对素。我们相依相伴,一起上学工作生活,并没有因为身世而有过一丝一毫的罅隙,我们像彼此的亲人。也许正因此,我们才会蛮横扼杀对方的希冀以求自存。
  
  是的。没有素,我觉得毫无生趣。
  
  那一年,有人来孤儿院领养孩子。对年幼的我们而言,这种机会太难得了。那对年迈的绅士夫妇看中素:她表现得乖巧伶俐讨人欢喜,而我只是站在一旁一只灰扑扑的丑小鸭。我偷偷往素的白裙子上倒墨汁,背着她向那对夫妇告状,历述素的缺点,最后素留了下来。素是自己要求留下的,她说水陌既然你不要我走,我便不走。那时的素才九岁,却有着与年龄极不相称的淡定。我们坐在孤儿院掉光了油漆的秋千上,晃荡。秋千一直发出“嘎吱嘎吱”的呻吟,刺穿人的耳膜,让人心生不耐。这幅场景的背景早已淡化,我记忆里头顶上空是酒红色的天空,几只聒噪的乌鸦在树枝间跳来蹿去。我想就从那时起,我跟素就不打算再分离了。
  
  素经常说:水陌,我们像彼此的寄居蟹。而今,我的心室空落,遗失了我生命中的经年累月。素死去后,那段日子一并如泡沫消逝,不着痕迹。
  
  程念安并不急迫拥有我。我们最近的距离约摸0.01公分。他的脸庞正对我,我们鼻尖抵触,这个男人好看的长睫毛舒展开来,随同他的呼吸颤动。他或者真的对我一见钟情,才得以控制住燃烧的欲望。这令我聊聊无趣。在这场跟踪与角逐的竞技里,我揣摩不透他的来意。
  
  有天傍晚我们在沙滩散步,我光着脚,像孩童那样去踩洁白的浪花,看它们一朵朵爆裂在我足底。一轮皎洁的满月从远处缓缓升起,而鼓浪屿的天空仍然霞光万顷,折射着余晖。白日与黑夜握手言和,像厮杀疲倦的对阵双方终于停歇下来休息。我恍惚眺见远方月光下素的脸庞,贴合海平面逐渐立起,冲我微笑。我的泪落下来,很快被海风吻干。程念安凝视我,指尖拂过我的下巴:
  
  “水陌,你有一颗善感的心。”
  
  我的手搭在心脏,我感觉到它在欢跳,对思念却一样无计可施。
  
  4
  
  短短几周,程念安竟然也成了我的习惯。离别被一再推迟,直到公司老总对我咆哮:你再不上班,回来就直接打辞职报告!
  
  爱情恍然一念。爱上一个人,会迷恋他的眼眸、迷恋他的唇齿、迷恋他指尖缠绕的芬芳。有些事情说不清道不明,但确实就发生了。无法逃避。分离那日鼓浪屿的温度极高,我们站在葛藤垂垂的古榕树下互道珍重,蒸腾窜起的暑气将程念安的轮廓雾化成一团,他的胳臂扣在我腕上,很认真地对我说再见。我的鼻端充斥着海水腥甜的气息,这季炎夏就像一场正走向幻灭的泡沫,结局是难以避免的轻凉。
  
  有件事我疑惑重重,程念安的去向。他从杭州尾随我到厦门却不愿和我一道回程。他说他要留下来搜集爱情的证据。我坐上轮渡回头望时,他萧索的背影匆匆扒过人群,流落到我视力不及处。我们互相留下联络方式,那终究更似一种礼节,并不能预示着将来繁花似锦。回杭后我工作到几乎不给自己喘息机会,因为每当安静下来,素跟程念安均会冷不丁地钻出来霸占脑海,让时间停顿世界静止。而他们,一个早登极乐,另一个,则在千万里之外。
  
  素爱上一个男人。木易事件过后,我们郁郁寡欢了一阵,然后有一天,素和我谈起她的真命天子。她吝于与我分享。我也总觉得真到那天,我会想方设法地让她离开那个男人,就像她让我离开木易一样。我们的爱如此冷血和自私,紧揪着对方的小温暖不愿撒手。我听她说完,撇出一只冷笑,我说希望你幸福,素。
  
  真的,我希望她幸福。这不只是口号,我却没办法说得更真诚些。我那时思索,如果没有了素,我肯定会孤独至死。结果现在我还好端端地活着。谁离开了谁,也还是一样地活,不过更孤单些。
  
  程念安第一次电联我是十一月十七。我赶文案赶到两眼昏黑,他的电话打来,口吻清淡:
  
  “水陌,是我。你好吗?”
  
  我一激灵,打翻了水杯,手忙脚乱地收拾残局,我说你好我很好你还好吗?程念安便笑了:
  
  “我准备回来了。在厦门呆了三个月,晒得堪比非洲土著。”
  
  尔后我们沉默。转眼三个月,92天,7948800秒种。我不只一次梦见他,我确信人的一生,就是伤痕掩盖伤痕的历程。程念安,是我的新伤痕,他和素虬结在一起,狠狠剜我的心。
  
  程念安又说:我找到答案,水陌,我乘明天下午两点的飞机,四点钟到机场。你要在家乖乖等我。
  
  不等我回答,他挂断电话。手机里传来茫然的嘟嘟声,我颓然坐下,四周忽然静默如无垠荒漠。
  
  5
  
  十一月的杭城,桂香四溢,空气甜美。程念安就在我对面,身后是宽大的玻璃窗,印出黛青色的苍穹。他熟门熟路地找到我的居所,自己动手泡茶,找位置坐。沙发转角的茶几上还摆着素灿烂如春的笑颜。程念安抚摸着册框,压低了嗓音说:
  
  “水陌,相片真是好东西。能让人在时光中永固。”
  
  我笑:“原来你跟踪的不是我,亏得我多么天真。”
  
  “可是水陌,你相信么?”他注视我,“我就真的喜欢上你了。”
  
  我不语。我能说什么呢?一霎即永恒?相逢是缘?原谅我说不出这么憋脚的台词,生活不是演戏,没有ABCD那么多出意外。厦门之行后我在素的邮箱附件里认识了程念安,他说请你记住我的模样过两天我就会来到你的城市。可惜这封未读邮件素永远无法看见。
  
  程念安说水陌,我是真喜欢过素的。如今,我一样喜欢你。不仅仅因为你是她的朋友。
  
  我在鼓浪屿回溯我们的交往,离你越近,我越感觉熟悉。
  
  后来我反复问自己,究竟爱谁更多一些?水陌,抬起头看着我听我说:素一直只是个影像,而你是实体。
  
  我来到这里,找素。得知她出了意外。我在她的葬礼上看见你把头高高扬起,想抑制住汹涌的泪水,后来我看见你跑到角落里哭。
  
  那一霎,我就有了跟踪你的念头。
  
  所以水陌,从一开始,我要跟的的确是你。不是素。
  
  我想我应该泪水涟涟感动到不行,但我只是颤抖着点了支烟,我说程念安你知不知道有一种爱是会残酷到让人窒息的,我和素的情感当属此类。如果你真的爱我,你应该离我远一些。
  
  程念安没有走。一个对爱情理性、执着的男人。他清楚自己追求的是什么。我们随意地交往:看电影、喝咖啡、偶尔到植物园散步,去天竺寺敬香。我们一同去拜祭素。南山园林的九百九拾级台阶,我们走得虔诚而缓慢。素被钉在灰白色的大理石上,眉眼如昔。这片清幽佳境成为素的千古居所。我的心脏砰砰博动,欢快得像是要跳出躯壳。
  
  6
  
  最后没有在一起。
  
  我已经习惯了淡然地看待一切悲离。程念安第六次向我告白,风声朔朔,他的表情凝重,我失声大笑。春暖花开,白堤杨柳醉春荫,西湖水粼粼。我的右掌心按在胸口,想起素说的永不分离,觉得她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巫师。我是我还是素?有时连我自己亦分辨不清。
  
  素死了。另一场灾祸。天天行走的小巷那晚狂风大作,一位歹徒夺门而出,向身后的警察举枪射击,流弹打中了经过的素。我赶到现场时警察还在研究素的手机,那上面记录着素的遗言:
  
  “若我不在,我愿把我的心脏移植给我最亲爱的水陌。”
  
  就这样,素的心脏替换了我那颗患心肌炎症濒死的心,我们真正做到了永不分离。然而程念安,不论你深爱的是素是水陌,十年或二十年之后,她一样会走向漫漫长夜天国,此生此世,与你永不复见。
  
  我说程念安,我允许你与我游戏,可我不想亏欠了你。在这场似是而非的恋爱中,请保护好你自己不受伤害。
  
  我看见他眼中的花火一点点地黯淡下来,最后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在你,这不过是一场游戏。
  
  那天下午我们兴致勃勃地游览了周边景区,在湖中央泛舟,爬到雷锋塔上学孩童那样大声歌唱,暮光时分我们下塔,握着彼此的手道再见。我记得这一瞬间程念安的容貌,眉宇平直,眼神温和,挂着一抹安静的笑。我要送他上车,他摇手说不必。我看他的背影远行,慢慢消失在断桥盲点,周遭人群拥挤,这世界如此闹哄哄,像从来,都不曾有这么一个叫程念安的男子出现过。
  
  一切恍如梦境。至此,故事画上句点。留一段残缺不全的结束。我知道大家仰首期待圆满,只是圆满,从来就是一片一片的残缺拼补而成。恕我愿意困守浮世流年,捏一把沙漏,就此长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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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3-18 19: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小妖青狐 发表于 2015-3-17 12:19
崇拜写小说的银

这可是六星小说界滴顶尖高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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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3-18 19: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5-3-17 11:24
淡雅娴静

你俩继续呀……那么多好成语还没用呢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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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3-18 10: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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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3-17 12:19 |只看该作者
崇拜写小说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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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3-17 11:24 |只看该作者

淡雅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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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3-17 11:15 |只看该作者
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5-3-17 11:05
我也是这样的感觉,可为啥我不好意说出来?

宁静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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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3-17 11:05 |只看该作者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15-3-17 10:41
碎红的字真象个精灵,清澈晶莹,飘乎悠远

我也是这样的感觉,可为啥我不好意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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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3-17 10:43 |只看该作者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15-3-17 10:39
爱应该酿于感觉,而理性是感觉的杀手。
所以,太过精致的心不适合立足这个世上,更不易得到一眼看穿的爱情 ...

那还是把爱情过得粗糙一点吧,那样可以长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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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3-17 10:41 |只看该作者
碎红的字真象个精灵,清澈晶莹,飘乎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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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3-17 10:39 |只看该作者
爱应该酿于感觉,而理性是感觉的杀手。
所以,太过精致的心不适合立足这个世上,更不易得到一眼看穿的爱情,只在头上三尺俯瞰就好,然后自怨,自怜,自嗟自呀中,老去。
水陌和素的那颗心,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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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3-17 10:35 |只看该作者
精致到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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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3-17 09: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个故事是我读过的最精彩的一个……绣的文字就是一幅精致的苏绣,用线如丝,针脚细密,结构紧凑,设计精妙,行云流水间凸显出人物的血肉与丰盈,令人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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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3-17 09:40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文字真是读到心里了,太美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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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3-17 09:36 |只看该作者
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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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3-17 09:3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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