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7-14 18:43 编辑
辖区里有一家大型综合性医院,设有一个急救中心和门诊大楼,还有内科、外科、肿瘤三个住院部大楼,约4000张床位,隔三差五,就会有患者在这里死去,主要原因就是这里接收的大部分都是各个地市州医院转来的重症或久治不愈的患者。一旦有患者死去,必然会有家属闹事:或是停尸占床、或是拉横幅、摆花圈、烧纸钱等,目的就是要医院赔钱!
人家家里亲人离世,确实有些同情,花了大笔医疗费,结果人财两空,也确实很惨。但是,如果无根无据地一口咬定就是医院的过错来要求赔偿、不赔就闹,毫不顾忌公共秩序,影响其他患者的治疗,也着实让人厌恶。
实际上医疗纠纷的解决,有三个途径:一是医院有明显过错、双方愿意协商解决的,可以协商;二是医院认为无过错,但家属有怀疑的,可以封存病历,并在7天内提出医学鉴定申请,依照鉴定结果,判定过错责任的有无和大小,协商解决;三是鉴定后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但在现实中,却很少有患者家属愿意按这些途径去解决,理由是:医院哪里会认错?鉴定机构与医院是一伙的,难以信任,法院打官司时间太长耗不起。于是,采用最简单的办法,聚集亲友闹!闹得你医院没办法,只好赔钱。其实呢?他们对医院有无责任心里根本没底!只是想借着人死了这事挽回些经济损失。因此便蛮不讲理,胡搅乱闹!
乱闹的最有利的道具,便是死去患者的尸体。只要把尸体停在病房,让你医院头疼,还可以引起别人同情,不怕医院不屈服。实际上,这样做,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部、卫生部针对这种违法问题,颁发过通告,要求患者离世后,尸体必须尽快移离治疗区,送至太平间或殡仪馆保存,违者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者,以扰乱公共秩序嫌疑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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