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得大愚若智,朋友们都说我像文人,说实在的,我真羡慕文人,羡慕他们谈论历史人物如数家珍,羡慕他们一张嘴就吐出个典故来,我知道这都是读书读来的。我小时候也爱读书,从小人书里看到个故事就讲给小朋友们听,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我的记性有点跑偏,记故事还凑合,而故事里的人物一个也记不住,记不住人物故事就没法讲,慢慢的我就不爱读书了。慢慢的对文人也只剩下羡慕了。 我爱喝酒,这次水区举办“三碗不过岗”活动,我以为与喝酒有关,就过来看了看,竟是搞对象的,里边的马甲全是小说里的人物,我都这把年纪了还搞什么网恋啊,老实巴交的还受老伴的气呢,要是再被老伴发现了网恋,我还有好日子过吗?为了保持晚节,也为了家庭和睦,就毫不犹豫的放弃了。没想到水区的首版薰衣草亲自登门来请,我还没被那家的首版请过呢,虽然不怎么情愿,但觉得不给个面子,我的面子也很难保住,就硬着头皮过来捧场了。 因为来得晚,好马甲都被人挑走了,剩下个金世遗,我穿也得穿,不穿也得穿,要是早来,我一定抢个唐伯虎穿上,过过风流才子的瘾。草儿要我先发个报到贴,因为不喜欢这个马甲,就纠结在马甲上了,还堂而皇之的为自己找了找面子,把标题写成了“穿上马甲当王爷”,没看游戏规则,也不知道金世遗是什么人物,更不知道金世遗和厉胜男是书中的一对,自然不会理厉胜男这茬,就连厉胜男回帖说“我伤心欲绝”我都没往心里去,直到织女告诉我书中的真相,我才如梦方醒,开始进入了游戏。 虽然对厉胜男从马甲到真身都没感觉,但第一碗酒就被拒的时候,面子上还是很觉得挂不住的,我嘴上说她不喝我自己喝,但心里还是很不服气的,我一定要找回面子,因此,从第二碗酒就开始认真了起来。我发现游戏的女选手里有很多熟人,她们都知道我爱显摆厨艺,我就爆炒了盘鱿鱼,想打动没准儿是熟人的胜男,没想到又被拒了,臊得我这老脸啊,褶子都红了。但从胜男的言语里,我也看了一些希望,第N感觉里,第三碗酒有不被拒的可能。 为了挽回面子,我开始打探厉胜男的真身,我从“洗衣服去”和倒茶的图片里,发现了蛛丝马迹,前线指挥部的薇参谋长还提醒我到炉边去看看,没费吹灰之力,我就看到了胜男真容。我立刻端着一盆驴粪球跑到她家去送礼,用诚心感动她,终于赢得了她的芳心。 瞎猫碰上条美人鱼,游戏带给了我意想不到的收获,感谢草儿,感谢游戏,更感谢胜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