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6-3-1 12:48 编辑
一,约炮
非男女朋友关系的人相约见面发生性关系。通常指不想恋爱却又想满足性需求的人.
构成'约炮'的两个基本要件是;1,非男女朋友或者夫妻关系,2,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如果一方愿意一方不愿意,那就不是约炮,是强奸.
约炮者可能是通过网络认识,约好见面,然后发生关系。也可能是当面认识.
经典案例;某男在某论坛写了一首诗,《XX,我们做爱吧》XX是某女性的网名.
然后该女性XX在同一版面也写了一首诗,表示同意,
这就是约炮.
如果该女性XX回应:你麻痹,滚.则不构成约炮,某男的行为就构成骚扰,又叫"耍流氓".
网络约炮不限载体,可以是诗歌,小说,戏剧或者散文.或者公文形式.比如"约炮申请书".
网络约炮重点在'约',至于后来是否见面,是否发生性关系,不在本解释范围内.
二,性别优势.
男性和女性不同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所产生的不同的社会性功能.
经典案例一;2015年5月23日下午,江苏南通交警在执行任务时,发现一辆奥迪车逆行,当交警拦住车辆对车主实行罚款处理时,该车女车主突然解开自己的上衣扣子,露出"胸器",躺地下打滚,大喊大叫称交警扒其衣服欲行强奸.
这就是性别优势.
经典案例二,某论坛(即发生约炮案例的论坛).某男因指某女性(即约炮案例中的XX,简称"约炮女")与人约炮是不雅行为,该女性写了一篇议论文,称该男"用生殖器骂我",对她"脱下裤子掏出生殖器",摆出一副被侮辱.被损害的姿态以博取同情,然后撒泼辱骂,至该论坛杂谈版面屎尿肆溢.
当今社会,虽然提倡男女平等,但几千年来的男权社会形态延续至今,女性仍然是弱势群体,所以女性完全有必要利用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和特殊的生理特征造势,为自己争取同情,变被动为主动,化劣势为优势.
三,受虐强迫症.
受虐强迫症不是一个独立概念,是强迫症+受虐狂.
经典案例:某女很可能幼年或少年成长期受过暴露癖男人的惊吓,内心阴影面积大于60平米,总产生男人在其面前"脱下裤子掏出生殖器"的幻觉,走在大街上,有男人看她一眼,她就一把拉住该男问:你看我干嘛?你为什么在我面前脱裤子露出生殖器?是不是想强奸我?想不想?你想不想?
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但目前国际医学公认该病患尚无有效治疗手段,故此病患者在法律上被视同精神病人,其行为及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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