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6-7-27 19:01 编辑
评《人民日报.舆论别成另一只伤人“老虎”》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惨剧发生之后,大家都在议论,都在思考。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悲剧,没有人愿意去消费悲剧,但是,悲剧的成因不该被轻易放过,思考悲剧的成因,是为了悲剧不再重来。
事件有现场目击,有视频,多说也没什么意思。
但是,并非人们缺乏同情心,为何这样一个一死一伤的悲剧,得到的几乎是一面倒的声音,关键之处在于,在这个悲剧事件当中,当事人的任性和安全观念的淡漠,是导致悲剧发生的最直接元凶。
简单的说:错在当事人自身,这种无视规定的行为,招致恶虎上身,就算不能说咎由自取,起码也是这个意思。
这是一个最简单的因果,它起码告诉我们,规矩和规定不是用来当画看的,老虎不是家猫,任何企图逾越规矩的人,付出的代价也就不意外。
而就在这时候,《人民日报》刊出一片名为《舆论别成另一只伤人“老虎”》的文章。让人读后,感觉作者的三观出问题了。
是舆论要伤人,还是舆论在思考,面对悲剧人们呈现的是理性多一些,还是意气用事多一些,似乎不必多争论。
事实就摆在那里,谁愿意“消费悲剧”?为何理性的思考与反思能被《舆》文认为是“伤人的老虎”,作者从哪个角度看出了这样的味道?
固然有人说的不是很好听,直接的表达或许言语之中可能过当,但究其真正的动机和要义而言,人们的指向不明确吗?
这样的悲剧原本就不该,不可以发生,发生了人们就要警觉,就要思考,就该表达,何错之有?怎么就成了“消费悲剧”?
如果我们仅仅从同情当事人的角度去说,那么请问要规矩何用?
人们不是幸灾乐祸,是痛恨不守规则的人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灾难,痛恨自己犯错却妄想让他人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的无耻行为。社会当然需要和谐,但要在人人守规矩的大前提下,而不是到处泛滥廉价的爱心。
想不明白,一向自诩为明白的第一大报,怎么能出现如此反三观的文章。
规则是任何人必须遵守的,容不得半点马虎,规则面前没有特殊,就该有零容忍。规则就是至高无上的法律,规则面前应该人人平等。现在我们的社会不是缺少同情,而是缺少对规则的重视,这起悲剧就是典型无视规则造成的。
如果这是一起未成年不懂规则造成的悲剧,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同情并反思。一个真正的民事行为人,在面对规则的时候选择逾越和不遵守,你凭什么让人们去同情?怎么人们的反思和批评就成为另一个杀人的老虎?
谁在危言耸听?
你到底要宣传什么?
我们既不消费悲剧,更没必要滥施同情。
这社会是有规矩有方圆的,规矩面前,行为人就该遵守,这不需要争论。舆论为不守规矩者张目,撒一捧同情的泪,未免让人太匪夷所思了。
邢台水灾罹难者没见你们的同情心,南方大水灾没见到你们的博爱,一个败坏规矩造成悲剧的人,居然能引其贵报秀出同情心和博爱的兰花指。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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