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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菲兹杰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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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兹杰拉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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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4:0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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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20-5-1 08:50 编辑



这段时间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加之开销又大,恨不得要剁手指。古人云:书非借不能读。俺曰:书非走霉运不能读。近期颇有仕途偃蹇,黄钟长弃之叹,痛定思痛,洗心革面,潜心读书。故将7月定为读书月。

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小说集已捧回近两月,迟迟未读。已不读小说好多年,而小说正如山之泉,水之苔,属为生命增灵性为生活添情趣之物。菲兹杰拉德过了耳顺之年才开始写作,止庵评价:她在自己的生活中汰尽了粗糙,草率,幼稚和青春气之后才从事写作。她塑造的人物是她,但不是现在的她。“她历尽人生之后,回过头去看着过去的这些自己,其间的距离是一己的阅历,是她对于这个世界的彻悟。”

《天使之门》:无信仰者费雷德是剑桥大学圣安吉里克斯学院的初级研究员,这意味着为保住这一职位,他将一辈子不能结婚,因为“一切具有繁殖能力的雌性动物(包括人类)都不准涉足圣安里克斯学院。一场意外车祸,费雷德遇到了黛茜,一个失业漂泊的伦敦见习护士。“我的生活不能不能没有黛茜,”费雷德心想,“这个世界不存在上帝,不存在灵性权威,不存在先兆预谋,不存在因果缘由,天地万物也没有宿命可言,但是这些东西真的存在的话,它就可能这样表现出来:即不管是在已知的过去还是未知的将来,命中注定它都会把黛茜赐予我。”两人相约乡间漫步,“他显然是认真的,此刻黛茜明白,”“他正为自己全身心地付出,而且是那样毫无保留,这是一个人能给予另一人的最美好的东西”。费雷德向黛茜求婚了,黛茜没说不愿意。法院开庭审判车祸案,害黛茜失业的小报编辑凯利突然出现在法庭上,黛茜否认认识凯利,凯利恶意道出去旅馆为自己及黛茜开房一事,当然黛茜没去。众人哗然。科学家及哲学家费雷徳胖揍痞子凯利,黛茜埋怨费雷德不该如此对待一个为混口饭吃而染黑头发,比自己年龄大很多的潦倒之人。两人话不投机。黛茜辞职回伦敦。迷路了,无意撞进圣安吉里克斯学院,走进那扇从未打开的神秘之门,救了失明昏厥的院长。学生们见到黛茜惊愕大叫——伊甸园的夏娃。“她一定在那里停留了五分钟,最多五分钟。”“然而,这点小小的耽搁意味着她踫到了缓步走回圣安吉里克斯学院的费雷德。”结尾温柔地嘎然而止,有种淡淡的怅痛与欣慰。“我一如既往,从一而终”。这是一个读之让人极度愉快的轻倩明净的爱情故事。

《书店》:弗洛伦斯是一个不再年轻,寡居寒素,想有一家书店的女人。不幸的是,她遇到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家族势力盘根错结、想开一家艺术中心的恶毒贵妇加玛特。不顾加玛特阻挠,弗洛伦斯一意孤行,她的书店在孤独之路上踽踽独行。于是,就像《楚门的世界》里的楚门一样,哈堡小镇几乎人人都在演戏,只有她和布朗迪希是两个真人。但足不出户身体虚弱的布朗迪希先生,在为她伸张正义回来的路上死了,且加玛特使诈让弗洛伦斯相信布朗迪希先生也同意新艺术中心这个点子,这更令她痛苦。她的"老屋"以法律之名被强征。书店倒闭了。弗洛伦斯被遗弃了,她离开小镇。“她在火石集市乘坐十点四十六分的火车去利物浦车站。当火车开出车站时,她坐在那里,羞愧地低下头,因为她生活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弗洛伦斯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精神凝结而成的珍宝,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因此它确实是一种必需品。”书是与世无争的隐士,可苟活于乱世,前提是没迎面撞上表面笑容可掬,背后青面獠牙的权势阴谋,但恶运如癌细胞,一语成谶的概率。古今中外,莫不如是。弗洛伦斯无所遁形。张宗子说自己:“只要一闲下来,无意识的,手上必得抓着一本书,坐地铁要带着,一个人喝咖啡时要带着,在医生诊所排队做年检,更必要带着,而且要带较厚的书,否则,不够用。一时沉迷,无论怎么沉迷,都属正常。一辈子不可须臾离开,多少要算病态,至少是成瘾。再者,过于迷恋书,和现实的关系,显然疏远了些。转移注意之外,还隐约着一点拒绝排斥的意思。又像是举手投降,惹不起躲着走。这当然也是病态。”私心对照,还真是有点沉溺、逃避、拒斥的意思。一书压身,无论读与不读,总有安全感。所处的环境,为明哲保身还得装痴卖傻,书是不敢轻易捧读的,于是贪恋一切有文字的东西,只要有字,总忍不住表情严肃郑重其事细读。一次一哥们调侃,发现你真爱读书啊,脑子里装得下那么多东西吗?大惊,自此工作场合空暇人多时只面无表情把玩手机。如今阅读方式已多样化,再不必人前猪八戒戴眼镜装知识分子,没得打嘴现世。不动声色中,手指轻触手机,便“到达一个远远超出我们想象的广阔世界。”

《离岸》讲了一个悲伤的故事,有求不得,爱别离,最残酷,还有生老病死。理查德、尼娜、威利斯、莫里斯、伍迪是一群伦敦船居者,在游人眼里,他们是巴特希河边充满艺术气息的定居者,过着艺术家般高雅的生活。走进现实,理查德一家物质优渥,然夫妻貌合神离。尼娜与丈夫长期分居,处于决裂边缘,独自带两个孩子,生活窘迫。莫里斯与犯罪分子不清不楚搅和一起。威利斯是个老贫病的艺术家,他的“大无畏”号漏水严重,打算将其卖掉养老。伍迪夫妇是唯一一对正常和美却平淡无味的夫妇。在签约成功的那天晚上,“大无畏”号沉没。威利斯借住伍迪家。劳拉离开理查德。爱德华对尼娜大吼,你没有资格做女人,尼娜有生以来第一次泪流满面。那天晚上,理查德约尼娜坐小艇去兜风。一种若有若无由来已久的暧昧在空气里微漾如轻浪,欲说还休,当时惘然。第二天,理查德被莫里斯的狐朋狗友所袭,命悬一线紧急入院。尼娜准备卖掉船带孩子们去加拿大投奔其姐,劳拉亦赶来卖船拟开始陆上新生活。风暴来了,船屋不堪一击,众人上岸避难。赶来向尼娜道歉的爱德华闯入“莫里斯”号,遇正躲避众人的莫里斯。两人各有怀抱,对饮共浇块垒。暴风雨中,爱德华欲登尼娜的“格蕾斯”号,在这一瞬间,“莫里斯”号的船锚被猛力拨出,与河岸分离,莫里斯与爱德华一起被卷入汹涌的潮水。最近听迪克牛仔,其属为数不多的唱口水歌不惹人厌弃,且比原唱还妥贴韵味的歌手。一曲放手去爱,在阴寒冬日,听痴了去。作为一个对感情锱铢必较的俗人,放手去爱,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被爱中掌控,全身而退,毫发未伤,那么,爱呢?爱是什么?套一句柴才女的话,没有为情所伤的人,不足以谈人生。属没事找抽型。南方二重唱的《相知相守》完美诠释了《离岸》,偷懒借来一用,“不强求你能常在我身后,思念不一定拥有,只愿你能常在我梦里头,我的今生今世已足够。”

《早春》讲了一个混水摸鱼的革命时代关于背叛与忠贞的爱情故事。1915年的莫斯科,可谓革命的早春,列夫托尔斯泰俨然精神领袖,《复活》乃革命宣传读本。承诺以十年为期,向农民提供贷款,使其有能力购买土地,从而避免发生革命的俄罗斯总理托雷平被刺身亡。革命摧枯拉朽之势不可阻拦。弗兰克是位英裔俄罗斯商人,一天,他的妻子内莉带着三个孩子离家出走,后又将孩子如邮寄包裹般寄送回。他的朋友兼工厂会计塞尔文是个托尔斯泰分子,兼职公知、诗人及慈善家,将商店售货员丽莎介绍给弗兰克照顾三个孩子。“她有一张俄罗人的脸庞,苍白、宽阔、忍耐、有梦想。这脸让他如同挨了一击。”“当他真的瞥见她的时候,闪过一个念头,一个人的脸在进餐时会发生多大的变化啊。丽莎即使说话和微笑时都那么苍白、那么平静、那么镇定的脸,现在被她塞进去的一大块白面包扭曲了,她年轻漂亮的下颌机械地来回运动着,右边脸颊鼓得像是要把里面的东西喷出来似的;苍白的喉部因为咽下那口土豆汤而膨胀起来”。只有在爱上一个人的初期,才能如此敏感、专注、脆弱,求全责备得像豌豆公主,心上人的一点丑陋与不适都能让人心牵痛至发怒,责怪里有厌恶,更多的是焦躁的难以抑制的热情。弗兰克不可救药地爱上丽莎。三个孩子与丽莎亦相处甚欢。结局急转直下,塞尔文向费兰克坦白,内莉和他相约私奔,但塞尔文因怀疑自己的赚钱能力临阵脱逃,内莉无奈将孩子送回,去了托尔斯泰信徒社区。丽莎独自带孩子们去夏天别墅,革命者丽莎利用弗兰克及孩子们的信任逃往柏林,孩子们再次如邮寄包裏般被寄送回弗兰克身边。而那一夜,他们都明了,他爱她,她亦爱他。弗兰克成了不受俄罗斯帝国欢迎的人,“他为自己第一次被这个宏伟的、摇摇欲坠的国度拒斥而感到深深的悲伤。自他在这儿出生起,它的历史已经成为了他的历史,而它的未来他几乎无法猜测”。内莉不堪忍受社区生活,回家了。《早春》开头,与《安娜卡列尼娜》有异曲同工之妙。忆起读屠格涅夫、列夫托尔斯泰的岁月,深寒清澈辽阔的俄罗斯,俄罗斯森林里的榛木白桦白杨野草莓越橘覆盆子,几乎已是成长记忆。于是,在漠漠寒日,读莫斯科的《早春》,真是天寒地冻万古凄冷好个冬!另,公知乃祸害几为中今古外之铁律。

《蓝花》以德国蓝花诗人诺瓦利斯的生平背景为基础,叙述了一个天才少年与早夭少女的爱情故事。弗里茨出身于没落贵族之家,他的家族几乎人人迂腐、善良、高蹈而神经质。弗里茨出生时既傻又蠢,后来发了几个月的低烧,人一下子变得又瘦又高,成了一个天才。他研究文学、植物、矿物、医药、解剖、热学、声学、电学、数学。“它们是一体的。人类的所有知识都是一体的。数学是连接所有知识的原则,就像里特告诉我电是连接身体和精神的桥梁一样。数学是所有人都可以认知的人类理性本身。”“诗歌、理性和宗教为什么不能成为比数学更高的形式?它们缺少的只是属于它们的通用语言的语法。”盐务稽查员、哲学家及诗人弗茨里只用了一刻钟的时间,决定此生非十二岁的黑头发女孩苏菲不娶。他觉得苏菲像极了拉斐尔25岁时自画像中的神态。他的弟弟伊拉斯谟见过苏菲后,认为头脑空空苏菲配不上弗里茨的智力。弗里茨在日记里写道:“我不能理解她,我无法衡量她的深度。我爱我不理解的东西。她夺走了我的心。”他称她为“我的哲学家,我灵魂的向导。”苏菲生了肿瘤,他俩还是定婚了。苏菲在无麻醉的情况下,靠喝一种酒和鸦片的混合饮料,经历多次脓肿切除,因剧烈咳嗽,伤口迟迟难愈。与此同时,弗里茨研究代数“代数像鸦片酊一样,可以镇痛。”“我更爱苏菲了,因为她病了。疾病、无助的状态,本来就要求有人爱。如果上帝不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们就不会爱他。但是那些站在一边什么事也不做的健康人,也需要帮助,也许比病人更需要帮助。”苏菲日益衰弱,但依然混沌快乐,更重要的是,深爱弗里兹。在十五岁生日后的两天,她在听到弗里兹归来的马蹄声中的幻觉中死去。歌德在看望病中的苏菲后对伊拉斯谟说:“你想知道冯库恩小姐痊愈之后,是不是你哥哥真正的快乐源泉。也许你觉得无法同时弄懂他们两个人。但是请放心,我们喜欢一个年轻姑娘不是喜欢她的理解力。我们喜欢她的美貌,她的天真,她对我们的信任,她的气质和魅力。”也许,早夭对美人而言未必不是一件幸事。弗里茨在苏菲去世后用名诺瓦利斯写作,举世闻名。四年后,诺瓦利斯死于肺结核。他的兄弟姐妹亦如受死神诅咒,或病或意外,均早夭。未读过诺瓦利斯的作品,想像其文字应是理性中充满了敏感而眷恋未完成之爱。纤弱敏感博学沉静,因患上肺结核与过敏性哮喘而早夭,几乎是抗生素前时代天才的特征,写《追忆逝水年华》的普鲁斯特,因患过敏性哮喘十五年足不出户,读其文字如静沉湖底,看湖面残枝落叶漂过,眩晕中清晰异常,翩若惊鸿。看来,天才是不带身体倍棒,声如洪钟的,若榨不出酸文,天亡我,非战之过也,死了这份心吧!

惊觉姓菲兹杰拉德的人都特别会写小说,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吾以为乃美国最纤细、简雅、华瞻、丰厚、静水深流、惊涛骇浪的小说,没有之一。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平缓冷静如千年玄冰,读之心情如冬日被快速割裂的伤口,其时麻木无觉,亦不见血,等缓过劲来,痛彻心扉,泪如泉涌,一生难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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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8-4 13:34 |只看该作者
俺是想读书时木书读,书成山后无心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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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8-4 11:20 |只看该作者

见你楼上的。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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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8-4 08:57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8-3 21:25
我其实有时候会想,是不是看书越多越好~~~

思考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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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8-3 22:29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8-3 21:25
我其实有时候会想,是不是看书越多越好~~~

那要看怎么看了,得能看得进去,还得能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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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8-3 21:25 |只看该作者
我其实有时候会想,是不是看书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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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8-3 13:51 |只看该作者

谢谢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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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8-2 19:33 |只看该作者
此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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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8-2 19:32 |只看该作者
……因患上肺结核与过敏性哮喘而早夭,几乎是抗生素前时代天才的特征,写《追忆逝水年华》的普鲁斯特,因患过敏性哮喘十五年足不出户,读其文字如静沉湖底,看湖面残枝落叶漂过,眩晕中清晰异常,翩若惊鸿。看来,天才是不带身体倍棒,声如洪钟的,若榨不出酸文,天亡我,非战之过也,死了这份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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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那个时期,写作并不是一种良好的生存形态。
欧洲十八世纪左右的作家,因健康原因早亡的还真不少。
当然,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死于其他社会原因的欧美作家也不少。他们都是先把自己的一生结局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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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8-2 19:24 |只看该作者
平缓冷静如千年玄冰,读之心情如冬日被快速割裂的伤口,其时麻木无觉,亦不见血,等缓过劲来,痛彻心扉,泪如泉涌,一生难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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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读书感受在我已无所见,也许就像止庵所谓的:“在自己的生活中汰尽了粗糙,草率,幼稚和青春气之后……历尽人生之后,回过头去看着过去的这些自己,其间的距离是一己的阅历,是她对于这个世界的彻悟。”阅读的兴奋感已被岁月淘洗得发白,感知味道的舌头已经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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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8-2 19:21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6-8-2 19:17
如今阅读方式已多样化,再不必人前猪八戒戴眼镜装知识分子,没得打嘴现世。不动声色中,手指轻触手机,便“ ...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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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8-2 19:20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6-8-2 19:12
张宗子说自己:“只要一闲下来,无意识的,手上必得抓着一本书,坐地铁要带着,一个人喝咖啡时要带着,在医 ...

额,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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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8-2 19:17 |只看该作者
如今阅读方式已多样化,再不必人前猪八戒戴眼镜装知识分子,没得打嘴现世。不动声色中,手指轻触手机,便“到达一个远远超出我们想象的广阔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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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象勤于往昔,内涵却多有不同。
我怀念纸媒时代的书香的味道,现在的印刷品似乎没有了从前的浓郁的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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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8-2 19:17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6-8-2 19:02
想曾经思汉了吗?

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名,我也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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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8-2 19:12 |只看该作者
张宗子说自己:“只要一闲下来,无意识的,手上必得抓着一本书,坐地铁要带着,一个人喝咖啡时要带着,在医生诊所排队做年检,更必要带着,而且要带较厚的书,否则,不够用。一时沉迷,无论怎么沉迷,都属正常。一辈子不可须臾离开,多少要算病态,至少是成瘾。再者,过于迷恋书,和现实的关系,显然疏远了些。转移注意之外,还隐约着一点拒绝排斥的意思。又像是举手投降,惹不起躲着走。这当然也是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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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在早年间去俄罗斯的时候常见。有时在排队买副食品时,长长一对竟然有许多人在读书,轮到自己排到时正好卖没,那人也不闹,收起书平静走人。
俄罗斯人爱读书是爱到了骨子里。有一次我在等车,一优雅女士走过来向我要了一只烟,我为她点燃,她一句“斯巴细巴”之后,走去一旁的椅子上,从包里取出一本书,翘起二郎腿读起来。那范儿,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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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8-2 19:02 |只看该作者
赵古德 发表于 2016-8-2 17:56
那些忧伤的年轻人

想曾经思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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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8-2 17: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那些忧伤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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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8-2 17:03 |只看该作者
现在能够静下心来读书的很人少了,佩服小青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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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8-2 15:33 |只看该作者
小青狐阅读面真挺广的。你说这几本,我一本没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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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8-2 14:4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花开富贵 于 2016-8-2 15:11 编辑

你要是和书房的此岸联合下就好了,这样我们既知道了书本内容又看到了书皮,还可以方便要网购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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