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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论理帖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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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理帖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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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00: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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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饭馆噪音问题,看了一些观点,但都只是涉及处事方式的,却没见啥论理的。

首先,在饭馆喧哗没有法律严禁,不同于吸烟。所以,不违法。

其次,饭馆不是公共场合,只是公开的公众场合。喧哗是否违规,取决于管理者是否公示有规则,而不取决于顾客的感受。也就是说,大声喧哗,是否扰民是否有违公德,不取决于顾客的感受。毕竟,没人强迫你去就餐不是?你可以选择其它的地方就餐不是?

试想一下,你喜欢安静,你能在广场冥思的时候,被大妈们跑来跳广场舞,去指责她们扰民,没有素质吗?你能在舞厅跳完三步,四步后,想安静的休息一下时,指责那些疯狂摇滚和蹦迪的人们扰民,没有素质吗?

拍妞说:
“正当权益,无关好坏。即是正当,那就该光明正大是人都有。”说的很好嘛。不过,她后来把在饭馆大声喧哗与吸烟进行类比就很不讲理了。也许,在台湾有立法不许在饭馆划拳,高声劝酒。那另当别论。

至于说到处世性情和承受能力,选择无视或做个吃瓜群众,笑着旁观。那只是你自己的素质问题,与他人无关,与理和公德也无关。而那些在饭馆大声喧哗的人,倒是素质蛮好的。起码不会因为省钱而在家中聚餐,累了家人还有可能影响了邻居们的安宁,那才是没素质,不讲理和有违公德了。

所以说,那些不论通过何种方式试图阻止喧哗的人,如因此引起纠纷,错的只是你。是因为你不明理,不讲理。你如何选择是你的自由,你试图剥夺别人的选择不是你正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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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7-1-29 12:55 |只看该作者
何必讲理,自己快乐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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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7-1-26 01: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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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7-1-25 21: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孔布 发表于 2017-1-25 18:02
你的意思是那些世界名画什么的都是给儿童野蛮人看的

你可不要瞎胡扯哦。

这里是论坛不是美术馆不是?
你贴的都是啥破烂?我看不见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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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7-1-25 17: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孔布 发表于 2017-1-25 15:33
图之不存文将焉附~~~哼

       追溯文明的起源和发展,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是先有图后有文~~~嗯哼 ...

只贴图的除了儿童,就是没开化的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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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7-1-25 14: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偶是来看墓阁的 于 2017-1-25 14:54 编辑
孔布 发表于 2017-1-25 00:23
窝里外头一起反~~~嘎嘎


你个贴图党,比贴歌的神经还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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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7-1-25 14: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孔布 发表于 2017-1-25 00:23
窝里外头一起反~~~嘎嘎

杂谈都被我收拾的安静了,你该出来让我反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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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7-1-25 14: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5 08:12
我问的是,你这两个定义哪里来的?是你的个人理解,还是有所凭据?

这是知识和常识啊。
任何一个个人理解,都不是凭空蹦出来的。都汇聚了前人的知识和常识。

你要是能指出错误,那我就不印刷出版了。要是不能,又何必问英雄出身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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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7-1-25 08:12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1-24 10:33
不懂可以请教,不能自以为是瞎解读不是?这次,你还不错。

公共场合,是指那些场合的归属属于全民。像 ...

我问的是,你这两个定义哪里来的?是你的个人理解,还是有所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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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7-1-25 00: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孔布 发表于 2017-1-24 23:04
加油啊~\(^o^)/~

醉笑去了杂谈,没空窝里反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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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7-1-24 15: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孔布 发表于 2017-1-24 11:32
祝阁兄花花配合默契眉来眼去携手并肩磨垮六星

磨垮六星那是瞎话,涮疯你还是有可能的。
我一贯的作风就是:没有外敌时,窝里反。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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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7-1-24 10: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孔布 发表于 2017-1-24 10:31
大蓉妹妹威武

你就等着被威武的花花妞收拾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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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7-1-24 10: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慕容锦上 发表于 2017-1-24 09:36
我觉得也无所谓对无所谓错,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找个小饭店喝点小酒吆三喝四可能要的就是那份痛快,要安静去咖 ...

你是个明事理的妞。

可没小辫子让我揪的妞,我很郁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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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7-1-24 10: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4 08:31
其次,饭馆不是公共场合,只是公开的公众场合。
——
这句话看着咋那么别扭呢。。。你自个儿定义的,是吧 ...

不懂可以请教,不能自以为是瞎解读不是?这次,你还不错。

公共场合,是指那些场合的归属属于全民。像广场,公园,青山绿水等非私人产权的场合。任何人都无权私自占用。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入。

而公开的公众场合,则有私人的餐馆,宾馆,歌厅,私家花园等场合。这些场合,公开与否由老板决定。只要审批合格,老板可以今天是餐馆,明天改餐厅什么的。可以整成只许会员进入的私人会所,也可以办成不对外的私家花园。只要不违法,可以自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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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7-1-24 10: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4 08:25
起码不会因为省钱而在家中聚餐,累了家人还有可能影响了邻居们的安宁,那才是没素质,不讲理和有违公德了。 ...

咳~不讲理,还是不讲理啊。

第一,我说的“起码”的词义你不懂吗?那你很主观武断。如果懂,那就是曲解后的不讲理。

第二,就算漠视“起码”一词。
因为爱而不觉得累和不累是两回事。和没有爱就更扯不上边了。你这属于东拉西扯。

第三,不但我住的房子在“起码”的范围内,现在很多的楼房隔音的效果都差强人意,而大多数平房就更没啥隔音了。神经衰弱的人都有体会。

第四嘛,明明是你在用“文革”中某些人的断章取义,曲解等方式,对我的讲理乱扣大帽子,却把罪则反推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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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7-1-24 09:36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也无所谓对无所谓错,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找个小饭店喝点小酒吆三喝四可能要的就是那份痛快,要安静去咖啡厅好了,,
反正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吧,自己选择哪一种就对哪一种方式可能引发的任何责任后果买单,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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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1-24 08:48 |只看该作者
回笼去,先。等我睡饱了再来,看看有没有闲情批批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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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1-24 08:33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1-24 00:54
现在讲理的人不多啊,我自对牛弹琴。呵呵

主要是你那饭馆的理不值一驳,显而易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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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1-24 08:31 |只看该作者
其次,饭馆不是公共场合,只是公开的公众场合。
——
这句话看着咋那么别扭呢。。。你自个儿定义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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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1-24 08:25 |只看该作者
起码不会因为省钱而在家中聚餐,累了家人还有可能影响了邻居们的安宁,那才是没素质,不讲理和有违公德了。
——
第一,在家里聚餐未必就是为了省钱,你太主观武断了。第二 ,是否累家人,那要看你自己的心态,彼此之间充满爱,就不会觉得累而只是开心。第三,家里聚餐会干扰到邻居吗?你住的哪种房子隔音效果这么差?第四,你那些大帽子太重了,什么素质啊,公理啊,公德啥的,你以为文革时期呢,动辄乱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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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1-24 00: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现在讲理的人不多啊,我自对牛弹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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