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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城市套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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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套路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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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1 19:0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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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来无事,在办公室爬网。有同事串门,聊天。就聊到居住了。提及孩子高中毕业,我会选择居住哪里。笑笑,说,偏爱小镇,杂乱的温暖,人情味儿十足,散步就能到乡村。同事认同,再说,那你城区的房子呢,空着么?认真想想,答复说,或许空着,周末偶尔去住,但更倾向于出租,算请人照看房子,没有人住的房子,多少会阴气聚集,不符合风水观念。

      同事就哇哇叫,说:千万别租,千万别租!吓了一跳,这是啥节奏?这位同事跟我关系素来不错,原本也不是一惊一乍的性子,不由得不引起我重视。征询的结果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说有个女的租房子,结果跟男主加了微信,暧昧了好一阵子,后来以聊天记录为据诬蔑男主,并赖掉了一年房租。男主弄得里外不是人,据说还蛮冤屈的。

      回家跟先生说起这事,把他乐得不行,说这女人要主动勾引下套,估计男人十个就有九个半得上当。想了想,他又说,应该不是走法律途径,否则奸夫淫妇的,谁也逃不了,女人占不了便宜,还应该是找女主闹腾的结果。这个我倒没注意,也没先生考虑这么细,或许他说的有理,真要说起来,男主也是活该,不值得同情。嘿嘿笑一阵,跟他说:若是你,会上当不?他悠哉哉笑,就算上当,结局也不同。

      看看他,有些惊讶,哪里不同了?他拍拍我,说,若是哪个女人来找你,说被你老公拐上床了,你会怎么应对?靠,这算什么话题?我不假思索就答,关我毛事,我又不是她妈,她自个儿上瓜当,自个儿承担后果。先生哈哈大笑,一副“就知道如此”的奸诈。好吧,我得承认,我又另类了一次,这也是先生说的,奇葩女人的思维模式吧。

      话说回来,这种事情都会发生,还真应了那句: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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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7-2-23 11:39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2-23 11:22
是咧。昨儿还跟先生聊起,说以后得多个心眼。我们以前也出租过,因为比较熟悉的,或者熟悉的人介绍的, ...

一定要按规矩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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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7-2-23 11:22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7-2-23 09:46
不能因噎废食,该出租还是得出租,做好合同的安全条款。


是咧。昨儿还跟先生聊起,说以后得多个心眼。我们以前也出租过,因为比较熟悉的,或者熟悉的人介绍的,连合同都没准备,押金也没收,就口头约定了一下。后来我不满意了,他们夫妻关系不好,严重干扰我的感觉,就直接以装修为名,请人家出门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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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7-2-23 09:46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2-23 08:45
嗯。之前给说的,我都有点忐忑,是否不该考虑出租的话题了。但我又觉得空在哪里,缺少人气的房子,会招 ...

不能因噎废食,该出租还是得出租,做好合同的安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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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7-2-23 08:45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7-2-23 08:41
反正租房时多一个心眼。


嗯。之前给说的,我都有点忐忑,是否不该考虑出租的话题了。但我又觉得空在哪里,缺少人气的房子,会招惹蛇鼠虫蚁啥的,有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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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7-2-23 08:43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2-22 10:16
不贵。便宜。呵呵

不过呢被找小姐贵多了。


这话说的。找小姐不是更实惠、更安全么?像这种暧昧,也许没吃着肉,反而惹一身骚的。相对而言,可就算贵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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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7-2-23 08:41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2-23 08:36
嗯,比如使用不当的话题,或者危机意识和前瞻性,多说几次,就可避免~~~

反正租房时多一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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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7-2-23 08:4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2-23 00:57
如果是租客自己的原因不慎中毒死亡,而房东毫无过错的话,房东根本就不用担责。


所以思静提议的签订合同条款,也是有道理的。有些免责事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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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7-2-23 08:40 |只看该作者
西风 发表于 2017-2-22 17:59
房东过错何在?


当时给出的理由是:管道年久失修,房间不通风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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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7-2-23 08:3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2-23 01:03
能坑我的人还没生出来!


我记得水浒传里的孙二娘说过一句话:任你奸似鬼,也喝了老娘的洗脚水。这,充分说明了,话不可说的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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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7-2-23 08:3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2-23 01:06
除非死因是房东的燃气管或燃气具年久失修导致燃气泄漏。


现在我们这边每年都有天然气公司来检查,人家毕竟是专业人士~~其他居民住户谁知道燃气管或者天然气灶的使用寿命已经到底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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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7-2-23 08:36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7-2-23 06:43
这样的条款对租房者也是一种警醒。


嗯,比如使用不当的话题,或者危机意识和前瞻性,多说几次,就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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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7-2-23 08:3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2-23 01:14
有一起案子,是弟弟在快过年时,去探望在外地做小买卖的姐姐,姐姐家狭窄,便在一楼租来的门脸房 ...


还有这样的事情 。看来住房屋通风至关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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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7-2-23 06:43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2-22 15:15
这种条款不知道是否有用。尤其是现在的法律法规连同舆论导向,都几乎是偏向所谓的弱势群体,就算事先预见 ...

这样的条款对租房者也是一种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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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7-2-23 01:14 |只看该作者
有一起案子,是弟弟在快过年时,去探望在外地做小买卖的姐姐,姐姐家狭窄,便在一楼租来的门脸房里搭了个铺,将弟弟临时留宿,次日,发现弟弟死亡。现场勘查,门窗完好。

              最后,才发现是室内的洗手台下水管没装存水弯,下水道里的废气冒了出来,充满门窗紧闭的房间,导致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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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7-2-23 01:06 |只看该作者
西风 发表于 2017-2-22 14:57
这也需要赔偿?

除非死因是房东的燃气管或燃气具年久失修导致燃气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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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7-2-23 01:03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2-22 07:26
柳警官被坑了几次?

能坑我的人还没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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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7-2-23 00:57 |只看该作者
西风 发表于 2017-2-22 17:59
房东过错何在?

如果是租客自己的原因不慎中毒死亡,而房东毫无过错的话,房东根本就不用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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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7-2-22 17: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7-2-22 15:11
出了人命惹上的官司。

房东过错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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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7-2-22 15:15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7-2-22 15:06
所以租房合同一定要拟好意外伤害条款。

这种条款不知道是否有用。尤其是现在的法律法规连同舆论导向,都几乎是偏向所谓的弱势群体,就算事先预见订了合同,也不一定会成为依据。我记得上次那个新闻,就是找了很多借口,反正就是把责任推给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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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7-2-22 15:11 |只看该作者
西风 发表于 2017-2-22 14:57
这也需要赔偿?

出了人命惹上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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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7-2-22 15:11 |只看该作者
西风 发表于 2017-2-22 14:57
这也需要赔偿?

必须的。思静提及,我才想起来,新闻是报道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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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7-2-22 15:10 |只看该作者
薇芸 发表于 2017-2-22 14:39
身正不怕影斜,问题是男主不正,就当花钱买了个教训。

在刻意的引诱下,天下男人有几个正的?这才是真实的人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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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7-2-22 15:09 |只看该作者
刘春 发表于 2017-2-22 14:24
一般都在中介过租,私下就不好说了

中介公司会抽取两个月的提成,还有其他费用。所以,私下联系出租的也多。春春觉得出租公司做中介,就能避免这种事儿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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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7-2-22 15:06 |只看该作者

所以租房合同一定要拟好意外伤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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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7-2-22 14: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7-2-22 11:24
租房者因天然气中毒死在屋里,只得卖房屋赔偿对方。

这也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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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7-2-22 14:39 |只看该作者
身正不怕影斜,问题是男主不正,就当花钱买了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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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7-2-22 14: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2-22 09:50
才不是呢。我这也面临的问题啊。。。

一般都在中介过租,私下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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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7-2-22 11:31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7-2-22 11:24
租房者因天然气中毒死在屋里,只得卖房屋赔偿对方。


这确实够惊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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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7-2-22 11:24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2-22 09:49
怎么会?房产证过户,需要很繁琐的手续啊。。。

租房者因天然气中毒死在屋里,只得卖房屋赔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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